如何看待婚前財產公證?丈夫應該如何對待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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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您怎樣看待做“婚前財產公證”這件事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看看佛陀是如何闡述,夫妻之間該如何相處的問題。佛陀在《善生經》中,針對已婚夫妻開示了五條原則。首先,做丈夫的應如何對待妻子

  一、相待以禮。

  丈夫要尊重妻子,以禮相待,相敬如賓。不能想當然認為,反正是一家人了,隨便怎樣都行,“熟而無禮”只會埋下日後不和之因。

  二、威嚴不闕。

  做丈夫的在妻子面前要有一定的威嚴,當然,這種威嚴是建立在尊重妻子基礎之上的,絕不是靠不講道理、亂發脾氣得來的。所以,男士們平時要多修行,來提升自己的修養,若自身有德行智慧自然讓人產生敬服。

  三、衣食隨時。

  提供妻子衣食。這講的是丈夫責任,雖然現代社會女性都有工作,可以自己購買喜歡的用品,但做丈夫的還是要時常關懷照顧、提供妻子衣食

  四、莊嚴以時。

  女子大都喜歡化妝品、首飾等物品。因此,丈夫要隨其所好,為妻子適當地買點首飾、化妝品等,讓她能在外出時,打扮莊嚴自己。

  五、委付家內。

  做丈夫的要給妻子充分的信任,把家中財物事物委託妻子進行打理,自己只要把家中大局即可,莫要對瑣事一一過問。佛陀告訴我們要“委付家內”的深層含義是:夫妻相處的重點在於“信任”,良好的婚姻首先要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之上,唯有長久的互相信任,才能保持幸福婚姻

  如今,有些人還沒結婚,就先去辦理婚前協議,商量好將來離婚後如何分配財產。這樣的婚姻一開始就發心不正,沒有信任作為基礎未來怎麼可能過得長久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對佛陀在《善生經》中講的真理信心依此去實行,家庭才能幸福美滿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本源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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