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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您怎樣看待做“婚前財產公證”這件事?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看看佛陀是如何闡述,夫妻之間該如何相處的問題。佛陀在《善生經》中,針對已婚夫妻,開示了五條原則。首先,做丈夫的應如何對待妻子。
一、相待以禮。
丈夫要尊重妻子,以禮相待,相敬如賓。不能想當然認為,反正是一家人了,隨便怎樣都行,“熟而無禮”只會埋下日後不和之因。
二、威嚴不闕。
做丈夫的在妻子面前要有一定的威嚴,當然,這種威嚴是建立在尊重妻子的基礎之上的,絕不是靠不講道理、亂發脾氣得來的。所以,男士們平時要多多修行,來提升自己的修養,若自身有德行有智慧,自然讓人產生敬服。
三、衣食隨時。
提供妻子衣食。這講的是做丈夫的責任,雖然現代社會中女性大都有工作,可以自己購買喜歡的用品,但做丈夫的還是要時常關懷照顧、提供妻子衣食。
四、莊嚴以時。
女子大都喜歡化妝品、首飾等物品。因此,丈夫要隨其所好,為妻子適當地買點首飾、化妝品等,讓她能在外出時,打扮莊嚴自己。
五、委付家內。
做丈夫的要給妻子充分的信任,把家中的財物及事物委託妻子進行打理,自己只要把握家中大局即可,莫要對瑣事一一過問。佛陀告訴我們要“委付家內”的深層含義是:夫妻相處的重點在於“信任”,良好的婚姻首先要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之上,唯有長久的互相信任,才能保持幸福的婚姻。
如今,有些人還沒結婚,就先去辦理婚前協議,商量好將來離婚後如何分配財產。這樣的婚姻一開始就發心不正,沒有信任作為基礎,未來怎麼可能過得長久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對佛陀在《善生經》中講的真理有信心,依此去實行,家庭才能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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