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性法師:駁「青年出家可惜」說

駁「青年出家可惜」說

福建佛學院釋會性

崇福寺自附設「福建佛學院女眾班」以來,已經十周年;其間不止一次聽到人說:「小尼姑年紀輕輕就出家,很可惜!」聽了這話,不由人別有一滋味在心頭。

箕好(廠幺)風、畢好(廠幺)雨,人各有志。佛學院招的尼學員年輕活潑,行為清雅,意志高潔,非一般俗子可想像這是佛弟子的優頁本色,應為世人所欽敬。有人偏說些不三不四的話,言下之意,無非是說青年小尼不知享受世間欲樂,跑去出家,真傻,可惜!殊不知貪著欲樂才可惜!

年輕出家不可惜,可分幾點說:

一、約染污心器說:有情的心,逐境受熏染,逐好境熏染善心,逐殆境熏染噁心。環境能造就人升華,亦能令人墮落。為了教子,孟母三遷擇鄰而居。染污心器,莫過於貪欲樂。心染欲樂,易染難除。易染,則如烈火遇乾柴,一觸即著;亦如白布下染缸,投下即著色。難除,則須經多劫修持;以既受染,必於煩惱所知二障(或稱五住)隨增。《俱舍論頌》雲:「於彼漏隨增。」煩惱障為生死輪迴之本,障涅槃所知障為愚痴顛倒之根,障菩提菩薩除此二障,須以三大阿僧只劫長時修習十勝行,經十地段。成佛之所以要三大阿僧只劫修持者,為二障難除也。為不染心器,不受欲樂,年輕出家,豈不然乎?能說可惜嗎?

二、約耽欲樂乃生死輪迴之本說:凡有志求解脫生死輪迴者,皆應嚴持凈戒以除貪欲佛說:「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又說:「五欲過患,雖為俗人,不染世樂。」又說:「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又說:「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欲,何憂何怖?」這諸多金口聖言,不知教育了多少人,挽回了多少珏瀾。但總有些花花兒即躺在欲樂中醉生夢死!如來視為可憐愍者。茲依大小乘教,將貪欲樂為生死輪迴之本等理,概要述之:

(1)大乘唯識三十頌》說:「由諸業習氧,二取習氧俱,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

略釋頌文:

「諸業習氣」者,謂有情生生所造的有漏善惡行為遺留下來的習氣;亦名業種子生生由它起現行諸業故。

「二取習氣」者,謂煩惱障等種子,由貪痴心,耽著欲樂境時留下的習氣。貪痴心為能取,欲樂境為所取,故名二取。此二取習氣,有起現行之功能,故又名種子

有情造業已,二取已,事雖不存,余習尚在,如瓶盛酒,酒雖用完,酒氣尚在,故名習氣。此二種習氣湊合在一起,即頌中「俱」義。二種習氣俱,就是招感生死輪迴果體之因。

「前異熟既盡,復生余異熟」者,異熟即生死輪迴果體之名稱,是前二種習氣因所招感之果。

「前異熟既盡」謂以前二種習氣因所招感的異熟果,隨著因既巳滅盡(因盡果隨盡)。

「復生余異熟」謂由果上又再造因故,如瓜才吃掉又留下瓜種,又能生起今後余異熟果也。

世間有情,就是如此,由因生果,於果造因,因果互為緣,而生死輪迴相續不斷。四時佳興與人同,萬物皆如是。要解脫生死輪迴,唯有從果上截斷其因,因盡果息,則日:「因縛已盡,果縛隨減。」然則,有志求解睨生死輪迴者,為果上不再造因而年輕出家,豈不然乎?能說可惜嗎?

(2)小乘《俱舍論頌》說:「無我唯諸蘊,煩惱業所為;由中有相績,入胎如燈焰。」

略釋頌文:

無我唯諸蘊」者,諸蘊即色受想行識五蘊。蘊,積聚義,積聚所有色為一蘊,乃至積聚所有識為一蘊,名為五蘊。此五蘊,即有情果報體。有倩依此五蘊為我。此句頌文,說明沒有如有情所計之我,唯有五蘊

煩惱業所為」者,煩惱即貪嗔痴慢等,相當於前所說之二取,由貪痴心耽著欲境故。業即前所說的有漏善惡業。此句是說,前句之五蘊,乃煩惱和業所招感的。

「由中有相續入胎」者,中有相當俗說靈魂有情死後尚未受下生身時,其間而有的知覺身,名為中有身。《俱舍論頌》雲:「死生二有中,五蘊中有。」世間有情前五蘊異熟果體死後,要續生後五蘊異熟果體,就是由中有身去投眙的。故頌文「由中有相續入胎」。

關於中有相續入眙情況,再說明一下。有情前一果報體,隨往業清盡而舍棄,就名為死,或名命終、壽終。既命終已,隨即又依本業習幻現起一個如夢中般的身體這就是中有身。這中有身有知覺,但不甚明了,在糊知的狀態中。它將投生下一果體之前,當他應投胎的父母交配時,他會看到一道光明,認為那裡有光明大道可走出去,那怕千山萬水,擋他不住,一剎那頃就到了父母身邊,見到父母交配,就以為自己交配。若是下生隨業勢力該為男身的,他把母親看做妻子;若是下生隨業勢力該做女身的,他把父親看做丈夫父母交配,就這樣以為自己交配。待父母遺精時,他覺得愉快,隨這一感覺就入了母胎。中有入眙已,經眙中三十六個七日變化,成為完整身體而出生世間,又成為下一身心,即名五蘊異熟果體。

有一情況,下生當為女身的,在母胎中母腹是平長的,這是中有(中陰)投胎時仰著入胎之故;若下生當為男身的,在母胎中母腹是中尖的,這是中有投胎時俯著人眙之故筆者對此事,曾訪問過婦女,確是如此。人類身,在母胎中較難形成,故須三十六個七日變,這從婦女懷孕十月方生,可以證實佛法聽說不謬。他類胎生者,由於易形成,故不須那麼長時間

佛法說:有情一次輪轉,分為四有。徙出生後至命終前,名本有;命終時,名死有:死後至受下生前,名中有;入胎已,名生有。故一次流轉,又名四有輪轉。如圖:

這就是「由中有相續入胎」義。

「如燈焰一者,說明五蘊異熟果體,隨業緣而有,是如幻如夢之有,切不可計此為我也。《俱舍論》是依《阿含》等經、《毗婆沙》等論編作的,這時尚在破我執階段,故不開真我。迨涅槃會上扶律談常時,真我則有不變、恆常、主宰自在四義。那是一真法界之事,非眙卵濕化四生身可比也。

根據此頌所說有情生死輪迴,亦是由煩惱業力所致,而煩惱則是異熟果上所造成。這就告訴人們,要解脫生死輪迴,唯有從異熟果上截斷造煩惱業因。然則,有志求解睨生死輪迴者,為了果上不再造因而年輕出家,豈不然乎?能說可惜嗎?

(2)約十二緣起說:十二緣起,就是由無明為緣而有行,由行為緣而有識,由識為緣而有名色,由名色為緣而有六人,由六人為緣而有觸,由觸為緣而有受,由受為緣而有愛,由愛為緣而有取,由取為緣而有有(業),由有為緣而有下次的生乃至老死。分別略釋於下:

此亦顯示由因有果,果上起因,因果互為緣,相續流轉沒有窮盡。要盡此生死流,唯有從果上不再造因。然則,為截生死流,果上不再造因,年輕出家,豈不然乎?能說可惜嗎?

再說耽著欲樂,更可惜:如來大慈大悲,憐愍眾生生死輪迴受無邊苦楚,以種種方便教育人們少欲,或防欲,並說耽欲過患的嚴重性不可估量。如《遺教經》說:

汝竿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迄,入於五欲;譬如枚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逶,犯人苗椽。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叫,不可制也。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將當牽人,墜於坑陷。扣被劫賊,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窖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迄。

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趟迄,未足喻也。譬如有手執蜜器,動轉輕躁,但觀於蜜,不見深坑

佛教誡人們(不只比丘)當控制五根(眼耳鼻舌身,亦名五官),切莫把它放蕩人於色等五欲境;當如牧童放牛,手握竹杖降伏牛,眼睛盯住牛,不要讓隨便去把害農作物——苗稼。若放蕩五根,非但耽著五欲,將遭到無邊無際的苦禍,那時就不可收拾。亦好比惡劣的馬,若不用轡器制伏它,將把人牽到深坑摔得粉身碎骨。又如遭怨賊搶劫,財物被劫盡,受苦上一世;可是五根賊禍,殃可廷至累世,遺害就太重了。故於五根,不可不謹慎啊!智慧的人們,都控制住五根,不隨它們放逸,如防賊一樣的防住它們。

控制五根,以控制攀緣心為主要。攀緣心的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蔓延,還此它(心)不上。切莫如人手捧蜜碗跳舞,只顧住蜜碗(欲樂),而沒看到深坑(譬累世禍患)。

這一經文,說出放逸耽欲樂的嚴重性,亦顯示出耽欲樂更為可惜的道理

通過上述的教理探討,顯示年輕出家不可借,且路走對了。佛教史上成祖師者,多是年輕出家的。如蓮宗初祖慧遠大師二十一歲出家,二祖善導大師十歲出家禪宗六祖惠能大師也是年輕出家,不勝攸舉。

至於人各有志,不能年輕出家也不可勉強。但亦當少欲知足,以免在欲樂中碰得不可收拾。歷史上夏桀、商紂、周幽,三代帝王春秋時,晉獻公等等,都是在欲樂中碰得不可收拾的。民間也有很多因欲樂搞得家破人亡的。這些都可作不出家者的鏡子。問:有情惑業所招感之果,何以名異熟?答:有三義說明:

①異煩而熟,謂惑業有善惡性煩不同,但都成熟,故共感一總果。

異性而熟,謂善性業感樂報,惡性業感苦報。此是於一總果上,隨別報善業成熟力而感樂報;隨別報惡業成熟力而感苦報。據此,故有情有時樂、有時苦,民間稱為命運

此中當知,感受總果的,是第八異熟識。感受別報的,是前六識。總果名異熟,別報名異熟生。

③異時而熟,謂所造有漏善惡業,皆有順現受報、順生受報、順後受報之別。據此,故有頌言:「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節未到;時節若到,一切都報。」又雲:「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有此三義,故果體名異熟。

問:假如人都年輕出家,人種豈不斷絕?

答:這就不必把人憂天了,佛教教人知因識果,令人人端正自因行,創辦自受樂果報,免有情墮進三途受劇苦,這是必要的。至於出家不出家,不勉強要求。根機達到,有志出家者,可以出家。若根殷不到,就在家修學佛法,亦同樣可以解睨生死成就佛道。但必須奉行《華嚴經》所雲:「菩薩在家,當願眾生,知宋陸空,免其逼迫。孝事父母,當願眾生善事於佛,護養一切。妻子集會,當願眾生,怨親平等:水離貪著。若得五欲,當願眾生,拔除欲箭,究竟安隱。」都不出家,亦不可,不能住持正教,令佛法久住故。

摘自《慧炬》第346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