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願、住定見佛願
設我得佛,他方國土,諸菩薩眾,聞我名字,皆悉逮得普等三昧,住是三昧,至於成佛,常見無量不可思議一切諸佛,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頌曰
若得正受三昧者 常見十方一切佛
一、列諸願名
此願諸師所立之願名有八:聞名令得普等三昧願〔義寂、良源〕常見諸佛願〔法然、法位〕普等靜慮常見諸佛願〔智光〕聞名見佛願〔真源〕不離諸佛願〔璟興〕普等三昧願〔靜照〕住定見佛願〔禮阿、慧雲、性海、月珠、深厲、觀徹〕得定見佛願〔道隱〕。今從禮阿法師,採用「住定見佛願」之名。
二、願成就文
闕成就文
三、同部異譯
《大寶積經.無量壽如來會》〔唐譯〕:
若我成佛,他方菩薩,聞我名已,皆得平等三摩地門,住是定中,常供無量無等諸佛,乃至菩提,終不退轉,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闕此願文
闕此願文
世尊,我得菩提成正覺已,所有十方一切佛剎,諸菩薩眾,聞我名已,生希有心,是人即得普遍菩薩三摩地,住此定已,於一念中,得至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剎中,恭敬尊重供養諸佛,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四、同類異經
《悲華經》第三十三願:
尋於生時,得遍至三昧,以三昧力故,常見十方無量無邊諸世界中現在諸佛,乃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終不退失。
《大悲分陀利經》第三十四願:
使其中眾生生已,得普至三昧,以是三昧,普見十方過數佛土現在諸佛,乃至菩提際,未嘗不見。
五、顯明願意
法藏菩薩何故立發此願?蓋法藏菩薩睹見諸佛剎中,或有佛土菩薩,欲見諸佛,機緣淺薄,雖發道意,不常值佛;或雖得見,須臾入滅;或雖常隨,不是多佛;或雖多佛,有出沒前後;或雖一時得見,有其限量;或見應化身,不見法報身。有如是不快之事,不克其願,不能疾得菩提。
是故法藏菩薩,愍諸眾生,福德淺薄,永別諸佛大悲面,乃自修清凈佛性,心常寂滅,回與眾生,而發此願言:「他方菩薩,聞我名者,皆得平等三昧,現前當來,住是定中,常見諸佛。」
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凈土,見於彌陀慈尊,即生逮得平等見佛三摩地,故閉目開目,常恆了了,照見十方諸佛,此即古人所謂「不值佛世,常得見佛,最勝方便。」若配三力,則此願是本願力,聞我名字者,是功德力,普等三昧者,即三昧力,皆是如來佛力也。聞名、得定、見佛,其利不可思議,皆是此願之功也。
六、釋疑通妨
問:此願所被之機,僅限他國菩薩乎?
答:文雖單舉他方菩薩,意兼自土菩薩,若依《悲華經》及《大悲分陀利經》曰:「使其中眾生,生已得三昧。」是約自土眾生,今約他方菩薩,互舉互彰。
答:彼願清凈解脫三昧,此願普等三昧,得名既異,定體豈一?又彼願供養諸佛,此願常見諸佛,見未必供,其益何同?況彼願以止觀俱行為體,此願則唯定見佛為體,故不同也。
七、願文略解
「聞我名字」者,彰現生聞名信受,起行稱名。
「皆悉逮得」者,所得有二:一得定,二定中見佛。皆悉二字貫此二者,雖有二益,以得定為體,常見諸佛是顯其三昧之用而已。
「普等三昧」者,於十方世界無所不普見,於無量諸佛平等而見,故雲普等三昧,即念佛三昧之異名。唐譯雲「平等三摩地」,宋譯雲「普遍菩薩三摩地」,《悲華經》雲「遍至三昧」,《大悲分陀利經》雲「普至三昧」,《華手經》名「一相三昧」,梵雲「般舟三昧」,《文殊般若經》名「一行三昧」。普謂普遍,凡聖通入之義;等謂平等,念一佛功德,等同一切佛之義。《菩薩念佛三昧經》曰:「譬如眾生,若依須彌金色之邊,其身即與彼山同色。所以然者,山勢力故。又如諸水,悉入大海,同其一味。所以然者,以海力故。若人得念佛三昧,亦復如是。」此是普遍義也。《文殊般若經》雲:「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無二。」此是平等義也。
「住是三昧至於成佛,常見無量不可思議一切諸佛」者,璟興大師名此願為「不離諸佛願」,從初發心聞佛名來,乃至生生常不離諸佛,常見諸佛,無時無處,暫不離佛,故名常見。《華嚴經》曰:「以佛為境界,專念而不息,此人得見佛,其數與心等。」又曰:「若有尊敬佛,念報於佛恩,彼人終不離,一切諸佛住。」《楞嚴經》曰:「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此明憶佛念佛,見佛不離之義。《觀經》曰:「見此事者,即見十方一切諸佛,以見諸佛故,名念佛三昧。」又曰:「見無量壽佛者,即見十方無量諸佛,得見無量諸佛故,諸佛現前授記。」此明念佛見無量壽佛,見一佛即見多佛也。善導大師曰:「若得定心三昧及口稱三昧者,心眼即開,見彼凈土一切庄嚴,說無窮盡也。」《安樂集》引《華嚴經》曰:「念佛三昧必見佛,命終之後生佛前。」皆明稱名三昧見諸佛之義。
八、白話淺釋
如果我法藏成佛時,他方國土之諸菩薩,聞我名字而稱念者,皆入普等三昧,在此三昧中,直至成佛,時常拜見無量無數諸佛,若不能如此,我就不取正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