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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子女,贍養父母雙親的孝行各有不同,能盡心做到下養的為小孝,能盡心做到次養的為中孝,盡心做到上養的為大孝,唯獨盡心做到最上養的,是為大孝中的大孝。為什麼呢?
最下養的,只知道供給父母衣食所需,提供吃穿,滿足吃喝。使父母親人在物質上沒有缺乏,這已經是世人難以做到的了,這是養身,叫做小孝。
次養的,能夠體諒父母雙親的心意,討父母的歡心,使得父母在精神上愉快。父母所愛,我也愛,父母所敬,我也敬,使父母雙親的心安樂無憂,這是養心,叫做中孝。
上養的,就是能夠善巧方便,用正道勸諭父母,並要大道之義,發現父母有善言善行,就稱揚贊嘆。如果父母偶有過失,就婉言勸解,使父母的身心言行都合聖德。使父母用高尚的道德滋潤身心,提高道德修養水平,這是養道,叫做大孝。
那麼,至於最上養,是養聖,比大孝又更上一層樓。常常想念父母的養育之恩同於天地,父母的壽命與日隨減,應當用什麼方法可以報答親恩,什麼方法可以延長親壽,什麼方法可以使父母罪障消除,什麼方法可使父母出離生死輪迴,得入聖賢之流,走上解脫道路乃至究竟成佛。
比如遇到刀兵劫時,背負雙親逃難,藏入深山,總是擔心賊寇來了嗎;潛入水中,總是擔心賊寇來了嗎;避入曠野,總是擔心賊寇來了嗎。
輾轉深思熟慮,必定要把父母安置在最安全的地方才能安心,這就是最上養,也叫做無上養,也叫做超出一切世間養。難道不是大孝中之大孝嗎?
如果殺物類奉養雙親,使物類報怨於來世,讓父母償債多生,不正是用腐肉救親飢,用毒酒止親渴嗎?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而還借口說是孝。
有人說,讀書人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可稱為孝嗎?我的回答是:功成名就固然值得肯定,如果能籍此功名做好事,為天下蒼生謀福利,當然可以為父母祖宗增添光彩。如果憑勢功名做壞事,做傷天害理的事,豈不反使父母祖宗蒙受恥辱?
南宋的秦檜、明朝的嚴嵩,他們的父親權傾朝野,官居宰相,假使還活到今天,人們一定會厭惡痛恨他們。因此,孝子如果要榮耀父母,莫如積德,功名還在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