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心法師:信仰中不容置辯的因素——戒律

信仰中不容置辯的因素——戒律

   佛教不殺生的教義,你卻拿兩隻雞來說事,這就犯了佛教禁忌。等同於一個不信回教的人到清真寺去,對穆斯林說:「我現在家裡有一顆豬頭,我該怎麼辦,是我親戚送的」一樣,你想想結果會如何?
   這不是關於智慧的問題,而是明知故問的,是向宗教信條挑釁的行為,我可不可以這樣理解? 你的意思是說信佛人犯殺生戒了? 被你看到了,然後再問其他人的感受是嗎? 你如果看到一個穆斯林偷著吃豬肉,會不會問其他穆斯林的感覺你會不會看到一個貪官落馬,從而寫信去中央問中央領導的感受?我想你不會,因為你懂得什麼事可以調侃,什麼事不能?如果一件事是認真的,一般人都是不會輕易拿出來討論的。 就象我問你一個問題假如你的父親不是你的生身父親你會怎麼想? 當然這個問題是極不禮貌的.因為這種假如等同於懷疑對方父母感情。當然,僅僅從提問或邏輯上看,這並沒有不妥。因為世上任何事都有可能存在,都可以假如, 這不是正常不正常的問題,而是你應該知道回民對他們的宗教禁忌是非常敏感的,如果觸及到的話,可能會被群情激憤的信徒追殺,你信嗎? 可是佛教不會。佛教與人為善慈悲為懷。
 
   人與人交談,除非是熟人,一般不問對方的收入、對方的家庭,包括對方的信仰。如果大家都有相同的信仰,那麼就請共同遵守信仰的約定,那些是聖人定下的制度,是不容懷疑的,任何人都不能更改。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人違犯,對於違犯的人而言,本身就是錯誤的,不存在探討的必要。 維護教規,是信仰者本分也不存在任何迴旋餘地。因此,是與非,一目瞭然,又何需探討,多此一舉。
   千萬記住,關於戒律的問題,不要當作話題去探討,只能去做做得好與不好,儘力去做就是了,不需要拿來當話題去研究,這是死的,不存在任何可以通融的地方。 如果想到變通的話,那就是對信仰的褻瀆, 就象一個犯罪分子研究法律,找法律的空子一個道理
   學佛者,對待戒律,只有敬而畏之,依教奉行的份。如果做得不夠好,再加上一個慚愧懺悔的心。「高山仰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這才是正確心態。 可以探討的是佛法的理解,與修行方法的正誤, 戒律不在其列。戒律持得如何,是衡量信仰的標尺,只能談戒生愧,談戒生畏,這樣才是正確思想。我們要尊重自己的信仰不允許別人調侃這個話題。因為尊重自己的信仰,就是在尊重自己的選擇,也就是尊重自己。
   任何宗教都有其禁區,這正是宗教令人仰慕的地方。如果將其誤解為一種學問的話,那就錯了。因為學問沒有禁區,什麼都可以討論,而很多學者,什麼都在討論,而什麼都不信。所以,學佛不要這樣,既要了解,更要遵守。只有遵守,才是最令人敬佩的地方,不要滿嘴跑舌頭只會說;而什麼都不信,什麼都不做,似乎自己天生是個領導者,讓別人去做,而自己就是不做,讓別人去信,而自己就是不信這是不對的。
   任何宗教都有禁忌那就是形形色色的規矩戒律,我們要尊重自己的戒律也要尊重別人戒律。哪怕心中不認同,也要尊重。不能在僧人面前談酒色殺生的話題,就象不能在回民面前談豬的話題是一樣的,這是一種尊重,對別人信仰的尊重。 有些人就做不到這一點我就遇到很多這樣的人, 他們看到出家人很好奇,會問:「你們整天吃素,營養會足嗎?你們有沒有偷吃葷呀?你們想不想偷吃啊?」其實他們不懂,這其實是對別人信仰的蔑視,是一種挑釁行為。如果是在回民面前談豬肉的事,一定會拔刀相向。這種玩笑是開不得的,明白嗎?戒律是非常嚴肅的事。 當然,我今天幾次拿回民打比喻,這也是不對的, 有傷害人家信仰的嫌疑。 所以,我收回我剛才的例子,也希望大家以後不要這樣舉例子。  

   你們有沒有看到,互聯網的管理規定上,有明確的一條,就是不能發違反國家宗教政策的內容,不能發傷害宗教感情內容。以前有一首歌叫《女人老虎》,在電視台播出後,引起佛教界的反感,各大佛學院一起聯名上書,最後電視台立即停播了,還向佛教界道了歉。
   現在是商業社會很多人都在想盡辦法出名,什麼招都用了畫家畫了幾十年都沒什麼大名氣,搞個人體彩繪,還用「吻」來代替「印」 ,這就出名了。一位大學教授,吃自己的嬰兒,這樣也出名了。一位過時的作家,為了博取眾人一顧,誰是權威他罵誰。這樣的事還少嗎?人心是定盤星,自心不安,會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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