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運法師:《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淺釋(十三)

般若波羅蜜心經》淺釋(十三)

前五境(色、聲、香、味、觸)的道理容易明白,唯「法境」則較難了解,今再略為說明:例如昨天,數日或數個月前見一喜愛之物,或聽一悅耳之聲,事情雖過去,而內心(意根)常在想像著、回憶著這些過去的事像(幻影),這些幻影就叫做「法境」,亦名「法塵」。

其實此十二處各各皆可稱「法」,為什麼獨舉第六境名法處(法塵)呢?因為前五境乃各有所囿,是有限的,唯意一根所對立之境,乃遍攝一切法,是無限的,故特以法處名之。又此「六境」,亦名「六賊」。因為色等六境,以眼等六根為媒,常能劫掠自己本具的一切功德法財。如《涅槃經》雲:「菩薩摩訶薩,對此六塵,如六大賊,何以故?能劫一切善法故。」

無眼耳等的「無」字,有兩種說法:一、離因緣假合之外,眼等六根各無自性,色等六塵不能建立。二、謂眼等六根,對於色等六塵,於中不起妄念分別自無根塵虛妄的一切作業(眼不貪色,耳不貪聲……)故曰「無」。須知此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塵,皆是真空實相中的一種虛妄現象,沒有實體,我們如能悟妄本空,融相歸性。相既無體,性自空寂,還有什麼六根、六塵之可言呢?故曰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大般若經》雲:「眼處但有名,乃至法處但有名,眼處空,乃至法處空。」即是這個意思。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破十八界,即於六根、六塵之外,更加六識合計成十八界。「界」,是界限的意思。因此根、塵、識十八法,各有界限。所謂六根有六根的界限,六塵有六塵的界限,六識有六識的界限。若詳細地說,眼根有眼根的界限,乃至意根有意根的界限;色塵有色塵的界限,乃至法塵有法塵的界限;眼識有眼識的界限,乃至意識意識界限。如眼根以色塵為界,耳根以聲塵為界……意根以法塵為界。又色但為眼所緣,不能越色有見;聲但為耳所緣,不能越聲有聞……法但為意所緣,不能越法有想。色塵以眼根為界,聲塵以耳根為界……法塵以意根為界。因眼所見唯色,非聲、香、味等能為所見者;耳所聞唯聲,非色、味、觸等能為所聞者……又眼識必依眼根而發,余根不能。而眼根除發眼識之外,亦不能另發耳、鼻、舌等識(此約凡夫迷方面說,所謂「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其餘由此推知。總之色為眼所緣之界,眼為色所入之界,合眼根色塵則為眼識所發之界。耳、鼻、舌、身、意例此可知。又色境在外為外界,眼根在內為內界,識生其中為中界。因各各界限不同,故以十八界名之。復次「界」含有:「作用」和「保持」二義。如眼為能見,色為所見,眼識為能了,這是作用界限。又因有界限緣故,所以能保持自相不失,如我們中國有一千一百六十餘萬方公里的國土,如果沒有界限就會失去了中國的自相了。十八界的道理亦復如是;如果失了界限無所謂六根、六塵、六識了。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其中「乃至」二字是文章的一種省略法,沒有把十八界的名稱一一說出,但舉最初之眼界,以及最後之意識界,那中間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之五根;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之六塵;以及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之五識等的十六界以「乃至」二字把它省略了。

能見之根名為眼界,能聞之根名為耳界,乃至能覺知之根名為意界。所見之境名為色界,所聞之境名為聲界,乃至所想像之境名為法界。了別色境名眼識界,了別聲境名耳識界,乃至了別法境名意識界;合起來統稱為十八界。六根、六塵的內容上面已經講過,現在來略說六識的內容

眼根為所依,色境為所緣以生了別為其用,叫做眼識;耳根為所依,聲境為所緣以生了別為其用,叫做耳識;乃至意根(意根即第七識,專執第八識見分為我而成我執,由我執生意識,而見萬法,故六識以七識為根)為所依,法境為所緣廣起分別計度為其用,叫做意識。總之依眼根所生之識為眼識,乃至依意根所生之識為意識(此皆從所依而得名)。眼識以了別色境為它的作用,乃至身識以了別觸境為它的作用意識以了別法境為它的作用前五識所依的是物質性的「色根」,第六識所依的是精神性的「心根」。

嚴格地說:前五識的功能直覺,只能各緣一境(如眼識緣山時則不能緣水),全無思量分別之心,並且但緣現在,不緣過去、未來。第六識的功能是分別計度,且能回憶過去,預想未來,此為眾生造業之所由。

眼等六識若依生理學的名詞來說,就是:視覺——眼識;聽覺——耳識;嗅覺——鼻識;味覺——舌識;觸覺——身識;知覺——意識前五識相於心理學之「感覺」——見色聞香只知是色、是香,不起第二念。第六意識相當於心理學之「知覺」——不但知是色、是香,能更進一步,知其是花之色,是花之香及其他。

前十二入有的屬色,有的屬心,唯此六識,概屬心法。總之識依於根而發生了別,根依於識而發生作用,塵為根識所作用所了別。又六境是六根所緣,為六識所認識的對象;六根是能緣六塵,為六識所生起的處所;六識是依六根所生,為了別六境的功能。根、塵、識這三者,有相依為命的密切關係,如缺了一者,則對於一切事物就不能發生活動——作用。因此,根、境、識三,必須相應一致方能發生種種作用。根與境相接,如沒有識與他們——根境的聯絡,那麼物質精神是不能發生任何作用的。所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正是這個道理

六根、六境虛妄不實的道理已如上說。以其所依之根塵既空,而能依之識心自無。所謂內既亡六根,外亡六塵,中亡六識,三者俱空,則靈光獨耀,內外中間融歸一性——真空實相!那麼,十八界虛妄之法又在何處?故曰「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楞嚴經》雲:「根塵脫粘,識無所寄,根塵無體,識性元空。」又雲:「若有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消殞。」十方虛空尚且消殞,何況蘊入處界呢?須知此等妄相,皆由凡夫心生顛倒執著而有,如果我們眾生真的能不被所迷,了妄即真,全相皆性,則法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還有什麼五蘊等幻相可言?於是則轉五蘊為三德,轉十二入為二相(智相、用相。轉六根為智相,轉六塵為用相),轉八識為四智。正如六祖惠能大師所說:「識本是智,更不須轉,只是悟得八識自性清凈,當體便是大圓鏡智。」識得此理,則蘊入處界,本極圓妙,根根塵塵無非自性中普光明智。奈何眾生迷昧,妄生執著,故不得說法以破之。(未完待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