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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律師在他所編述的《地藏菩薩聖德大觀》一書中,論及《地藏經》最重要的三點:一是注重孝行,二是闡明善惡因果,三是大悲、大願的菩薩行。
注重孝行《地藏經》中所雲婆羅門女、光目女救度亡母之事,都能讓我們看到地藏菩薩過去孝母、救母的精神。兩處事跡不僅明敘地藏本事,而且暗說發心之法。婆羅門女、光目女救度其母即為念母之恩、報母之恩,繼而推而廣之,發起廣大誓願,生出菩提之心。
故學者修習地藏法門,亦先當思念父母之恩義,生起感恩慈悲之心,再思量眾生在無始劫前皆為吾之父母,對吾疼愛有加,如護已目,如愛掌珠,由此學者便易對無量眾生髮起廣大無邊菩提之心。
地藏法門之殊勝由此可見一斑,此發心之法,可遍佈於過去、現在、未來六道無量眾生。
善惡因果《地藏經》以因果報應為宗旨,勸人改惡向善。全經十三品:〈忉利天宮神通品第一〉至〈地獄名號品第五〉闡述惡業的報應;〈如來贊嘆品第六〉至〈囑累人天品第十三〉宣揚善業的功德。
因果報應思想除指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外,更重要的是,它強調“自作自受”的道理,認為“眾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中國原有的善惡報應,是由上天鬼神的賞善罰惡來體現的,著重教人“畏果”,是“他律性”的道德規範;佛教的因果報應則強調“自覺”,旨意勸人“畏因”,將惡因消滅於醞釀時期,把“他律性”提升為“自律性”的道德規範。
經中描述地獄的慘狀甚為詳盡,為眾生提供了一面反觀行為的鏡子,照見自己造惡業後所遭受的無邊痛苦。地獄的果報,是自己所造的罪業所招感的。
弘一律師說,“佛教最高的目標是希望,人人皆能成佛,而其下手處,首先需要明白善惡因果,保持人格,因為人且做不好,怎能說得上學佛、成佛!”所以,學佛者首先必須深信“因果報應”的道理。切莫種下惡因,要經常警覺和自省,擇善去惡,提高內心的精神境界和修行層次。
大悲大願菩薩行中國佛教形容地藏菩薩的大願有這樣一句話:“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藏菩薩在行菩薩道的過程中,其所發的誓願,都是為的度脫罪苦六道眾生,而且還要廣設方便盡令解脫,然後自己方成佛道。
各個國土的各個眾生,其根性和好樂都是不同的,菩薩在諸國土中的教化方便也會有所不同,但是無論怎樣,地藏菩薩自從發心以來,只知心心念念地度化眾生。關於這一點,弘一律師專門做了解釋,有助於我們體會地藏菩薩的悲願無窮。
弘一律師說,“人們的天性,都是喜歡為自己辯護。一毫之善,自己以為是了不起;甚大的過失,自己以為是不得已而已,或者以為不至有什麼惡果。我們偶爾行一點小惠,布施窮人三元、五元錢,偶爾一次、兩次,都還可以。假如一天來過三次、兩次,准會冒火而討厭其麻煩了。”通過凡夫心和菩提心的對比,更加顯示出地藏菩薩的悲願宏深。
地藏菩薩悲心持重,不只願在惡濁世界度生,而且願入地獄度化罪苦眾生,希望在地獄中受極大苦的眾生,皆能出離地獄。
效法地藏菩薩大悲、大願的菩薩行,度脫一切受苦眾生,廣行十善業道,是我們每個佛弟子需要學習和踐行的。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靈隱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