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間之萬有,其數無量無邊,
法是總該一切事物之稱,
能為軌範令他生解。
無論大小、無形有形,
無不各自任持自家一定之特性,
常不改變,而又令他生解等。
《百法明門論》將其括為百法。
《百法明門論》又將此百法分為五位:
心法、心所有法、色法、
不相應行法、無為法。
心法:略有八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此中又分六位。即:
①遍行有五:觸、作意、受、想、思。
②別境有五:欲、勝解、念、定、慧。
③善有十一: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④煩惱有六:貪、嗔、痴、慢、疑、惡見。
⑤隨煩惱有二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色法
色法:略有十一種即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法處所攝色。
不相應行法
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即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和合性。
無為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