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近盜,奸近殺,萬望戒之

  作者:李佳璇

  俗話說:「賭博場里出賊情,花柳巷裡出人命。」又說:「賭近盜,奸近殺。」還說:「奸出人命賭出賊。」

  一、先說「賭近盜」

  賭者多是精明人。俗話說:「十個賭漢九個精。」又說:「多少糊塗事,都是人做。」

  賭錢的初衷是想贏錢。俗話說:「輸錢只為贏錢起,贏是糠,輸是米。」又說:「不贏誰肯耍(耍錢)。」

  賭博的結果是輸錢。俗話說:「錢到賭場,人到法場。」又說:「千錢鬮下死。」還說:「十個賭漢九個窮,唯有莊家天不容。」只有莊家一家是最大的贏家,他家多是輸家。

  輸了總想往回撈。俗話說:「賺上還想上,小蛇大象;輸下還想撈,斗雞不長毛。」又說:「賭博想翻盤,一隻碗,一隻籃。」

  久賭必然上癮。俗話說:「賭漢三不貴:不飢、不冷、不瞌睡。」又說:「敗人不顧恥,賭博輸到死。」

  敗人的結局是做賊。俗話說:「人到窮時想偷天。」又說:「吃喝嫖賭抽,錢不夠用做賊偷。」還說:「賭者賊之源。」

  賭博壞世風。俗話說:「賭錢場上無父子。」又說:「耍錢薄,吃酒厚。」還說:「賭博賭博,越賭越薄。」所以在我家鄉老人們常說:「寧遭三年災,不出一窩賭。」故賭徒在當地是頗遭人唾棄的。老話說:「賭自己的錢,眾人罵;讀自己的書,眾人誇。」

  二、再說「奸近殺」

  1.色道迷人深。我在英雄難脫美人手》中,曾引用過仲尼佛陀的話。夫子在《論語·子罕》和《論語·衛靈公》中兩次講道:「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佛陀更是感嘆,幸虧「色」只有一種,倘若有兩種「色道」迷人,普天之下還有誰能夠掙得脫呢!(《四十二章經》:「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所以古諺雲:「酒不醉人人醉酒,色不迷人人迷色。」

  2.色滿虛榮心。俗話說:「奸不廝欺,俏不廝瞞。」但凡露水夫妻鴛鴦,欺瞞不了世人。一來眾眼難哄,二來「漁色」者往往喜歡「炫色」,不僅不隱瞞,而且還會刻意炫耀--瞧!我的「紅顏」;看!我的「白馬」……以滿足其「木秀於林」的虛榮心

  3.色是斬身刀。《大戴禮記·千乘》引述孔子語曰:「仁者不淫。」凡淫於色者,必害於德。俗話說:「貪財迷,好色毒。」又說:「爭妻奪田,視死如眠。」其邏輯很簡單:因為「好」,所以迷,所以想佔有,所以生毒計;對方亦作同樣想。如果對方是「三者」中的「第二者」(譬如夾在西門慶和潘金蓮之間的武大郎),那麼「殺父之仇須當報,奪妻之恨最難容」,於是便「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頓起殺心!當然,除通姦而外,還有更可能發生命案的強奸、誘奸等惡性事件。所以俗話說:「十命九奸。」又說:「姦情連命案。」還說:「十場人命九場奸,一場不奸為墳山。」

  三、小結

  「賭近盜,奸近殺」,這兩個「近」字用得甚好。話不說十分滿,但是講出了「趨近於」的狀態--賭,趨近於盜;奸,趨近於殺。所以俗話還說:「男怕輸筆,女怕輸身。」輸筆就是欠下賭債簽下字,難有出頭之日;輸身就是失身於人,受人糾纏、要挾、牽連。這都是「趨近於」的肇端--前面已經論過:姦情多出人命,賭博多出賊星。

  奸近殺,賭近盜,世人的一切煩惱痛苦,皆出自貪嗔痴三字。明明只是登上了高山,慾念讓人覺得征服了高 山,明明只是橫渡了河流慾念讓人覺得征服了河流,明明只是因緣相伴,攜手走一段路,慾念讓人覺得那個「她」是自己的囊中物。合則聚,不合則散,分分合合,因緣際會,僅此而已。古人雲,常恨此身非我有。連自己的身體,其實都是自然借來,而並非真正屬於你,待到百年之後,一切終將歸於塵土。空虛無聊的佔有欲如同手裡的水,你捏的越緊,它流走得越快。願諸君銘記於心天地之道,順其自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