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松蔚教授:誹謗宗乘即犯戒

誹謗宗乘即犯戒
第312期明覺 文:侯松蔚

  香港作為漢族地區,佛教傳承亦以漢傳佛教為主流;南傳、藏傳早於數十年前已逐漸發展,日益興盛。然而,由於歷史、文化、種族等因素,加上過往某些學者的歪曲,導致部份漢人對南傳、藏傳佛教存有誤解,甚至加以誹謗,造作無邊惡業。諸經均載,謗法之罪,最為嚴重。尤其是漢人多修凈土法門,《佛說無量壽經》等明言,謗法及五逆者不得往生,故不可不慎!

  某些漢人自詡大乘,貶低南傳佛教小乘,誹謗後者不能解脫等等。這是因為誤解小乘大乘的分別在於特定的義理修持方法,但藏傳佛教認為兩者最主要的分別在於有否菩提心

  聖嚴法師《正信的佛教》也說:「除了理論境界上的發揮,北傳佛教過了南傳佛教,在佛教生活實踐上,北傳地區未必全是大乘的,南傳地區也未必全是小乘的;北傳的中國佛教,除了素食而外,沒有什麼比南傳佛教更出色,尤其在中國大乘佛學成就,因了中國老莊思想所形成的玄學清談,在魏晉時代特別風行,所以上流社會的士君子們,也把佛學當做消遣及清談的玄理……事實上,天台華嚴思想架構,也多出於中國高僧的自悟境界,在印度佛教思想方面,並沒有足夠的依據。因此,中國真正的大乘精神,從未普及到民間去過,更說不上成為中國民間生活信仰的依歸了。所以也有人說中國佛教乃是大乘思想小乘的行為。」因此,南傳佛教不完全等同於小乘,現在佛教界都主張尊稱東南亞系統佛教上座佛教

  人們習稱「小乘」的義理修持,例如四聖諦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等,並非小乘所獨有,而是所有佛法基礎(三乘共法),大乘行者同樣須要修習。大抵這些基礎佛陀對於初入道的弟子宣說,而初機者往往未能立刻發廣大心,才導致有人誤會「三乘共法」等同小乘。不過,只要懷著菩提心修持所謂的「小乘法門自然會轉化為大乘成佛資糧;反之,缺乏菩提心修持大乘法門,則只能獲證小乘果位,甚至只得微許世間福報

  不謗宗乘,並非只是個凡夫的主觀設想,而是佛陀聖言所制的規範!大乘菩薩戒明文規定不能誹謗以修持四諦為主的聲聞體系、修持十二因緣為主的獨覺體系。

  漢傳佛教菩薩戒主要有兩種:《梵網》、《瑜伽》;藏傳佛教菩薩戒則有龍猛與無著二種傳承。其中,《梵網》的真偽尚有爭論,姑且不談。藏地的無著傳承,即等於漢地的《瑜伽菩薩戒,兩地共通。此戒有四根本墮、四十六惡作。輕棄聲聞乘與毀謗菩薩乘,皆列為惡作

  關於輕棄聲聞乘之惡作玄奘譯《菩薩戒本》(原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載:「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說。」

  (如果受持菩薩戒的大乘行者這樣想、這樣說:「菩薩不承認聲聞乘一類的教法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聽聞受持、精勤修學聲聞乘一類的教法,有甚麼用?」這樣就是犯戒。為甚麼呢?菩薩尚且要精勤研究外道的典籍,更何況聲聞乘也是佛陀言教。如果是為了令心量狹小者,捨棄單一自利想法,而指出小乘的不足,則不算犯戒。)

  順帶一提,藏地的龍猛傳承菩薩戒,依據包括佛說的《虛空藏經》、《大密方便善巧經》,以及寂天菩薩的《集學論》。此戒包含二十根本墮、八十種惡作。其中,稱言聲聞乘無有義利,令他人捨棄聲聞修持即是根本墮之一。

  某些漢傳佛教徒,可能覺得沒受過菩薩戒,批評聲聞乘便沒有問題。其實,戒律所規範的行為,有性罪與遮罪之分:性罪本質就是惡業,沒受戒者做了仍有罪,受戒者做了則罪加一等,例如五戒中的殺、盜、淫、妄;遮罪本質並非惡業受戒後做了才有罪,例如五戒中的飲酒戒。評擊聲聞乘,屬於毀謗佛法之列,當然是性罪,不論有否受戒都是惡業

  另外,一些藏傳行者不了解藏傳佛教兼具顯、密二宗,誤解只須修持密法,對顯宗教法不屑一顧。事實上,顯、密二宗是連貫的次第。暫且不說圓滿顯宗的修學才是密乘的具格弟子,為趣入密乘之門而接受灌頂之際,即須同時受持皈依菩薩戒及三昧耶戒,因此也要遵從不謗聲聞之規範。何況,密乘三昧耶戒中,佛部誓句以及十四根本墮的第二項,均明言要恪守三律儀(別解脫戒、菩薩戒、三昧耶戒)。

  再者,部份曲解藏傳佛教只有密宗漢傳佛教只有顯宗的行者還會胡亂吹捧密宗、貶抑顯宗。這是真正的密宗不允許的,蓮花部誓句就是要受持一切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外內密乘教法;十四根本墮的第六項,正是不能毀謗聲聞乘、獨覺乘及大乘顯教。

  經論明明說小乘大乘顯宗、大乘密宗層次高下之分,為甚麼不能叫別人放下層次的、追求更高層次?為何要制戒禁止那麼嚴重?下回分解。

  ※ 本文作者香港能仁書院客座助理教授,本港多個藏傳佛教道場之譯者、幹事、顧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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