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凱文博士:四法印即佛法四維

四法印即佛法四維

呂凱文

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 兼任助理教授

法光雜志v.102 (1998.03 )

法光雜志編輯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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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佛陀所說教法在歷史流傳久遠後,難免或多或少攙雜一些似是而非思想,因此吾人如何來判斷所聽聞佛法是否究竟與了義,實在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然就一般而論,通常是以「法印」(udana)來作為判斷的依據。不過依照不同的經典論述或宗乘的立場,也就有著三法印、四法印,甚或是一法印等等不同的主張。拙文主要是站在四法印的立場來論述,並且要說其實質意義

二、印順長老觀點

在近代佛教史上,推崇三法印的佛教思想家首推印順長老。在其《佛法概論》里提到,三法印的「法」是指普遍的必然理性,「印」則是依此普遍的必然理性(法)而能證實為究竟正確者;合而言之,凡是真正究竟的佛法必定能夠符合這三種「法印」的印證與判准,所以也就稱之為「三法印」。亦即是吾人可藉由「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三法印來作為了義佛教的判准。換言之,即使是佛陀親說的教法如果與此三法印相違背,那麼也不是了義法。反之,如果與三法印相契合的教誨雖然不是佛陀所宣說的,卻可以被視為是了義佛法。就此而言,三法印乃是佛法的重要教義,亦是判斷了義佛法的根本判准,更是佛教徒所必備的基本智識。

除此之外,相較於「三法印」的一般說法也有於諸行無常之下加上「諸受皆苦」或「諸行皆苦」一句這就成為「四法印」。不過廣義地說來,印順長老認為「諸受皆苦」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亦是佛陀對於有情世間價值判斷,因此從事理真相而言,三法也就足夠作為了義佛法的判准。

印順長老除了尊崇三法印的地位外,亦在《佛法概論》<三大理性的統一>章里,試圖本著緣起中道的空性義,透過「諸法無我」印的空無我思想三法印統一於一法印。亦即印順長老認為,一方面聲聞聖眾滅苦實踐所依據的三法印,彼此的一貫性可以在一實相印中尋得,另一方面大乘菩薩行者所主張的一實相印,可以在三法印的滅苦次第中逐一落實。換言之,三法印即一法印,雖然在緣起法相各自不同,但就緣起法的本性空而言,彼此是相貫通的。印順長老見解相當深刻,能在大小與過猶不及之際,適然於中道而行,並彰顯《阿含經》聖典乃三乘共依的重要性。

三、為什麼要重視四法印的「苦」法印

僅管如此,我們認為還是可以沿著印順長老的思路,進一步重視「諸受(行)皆苦」印,並且對「四法印」加以闡發與思考。

如果就滅苦的實踐與修證次第來看,或就思維苦、集、滅、道四諦解脫方向來討論,卻是有必要不斷地提及「諸受皆苦」印,並且加以強調。因為一旦吾人刻意迴避世間即苦的苦聖諦,或不肯直視有情心生死流轉的苦,如此一來也就缺乏能夠刺激出離的動機與意願,從而邁向正覺解脫之路的行履也就難以向前。縱使一般為貪愛與無明所覆蓋的有情眾生,會對因緣生滅無常世間所感嘆,然而由於未曾痛切正視身心所受之苦與苦因,所以頂多也只能懷抱著無常感,卻無法由此生起超克世間出離心,進而依止「四念住」的無常觀來持續觀察身、心、受、法的無常生滅,徹底滅除苦因。

或者可以這麼說,一旦漠視佛陀所教之苦諦的實質意義,或將之存而不論、或將之玄理升華與空幻化,那麼在這不具備痛苦意識的觀察前提之下,佛法也就喪失其作為出世診療學的決定性依據了。

四、以四法印作為修行的次第

在《阿含經》中,四法印的論述時常被提及。佛陀常這樣地問比丘們:「比丘們!身體、感受、記憶、思行與意識這(色受想行識)五蘊無常的嗎?比丘們回答:它們是無常的。無常是否就是苦呢?比丘們回答:是苦。如此說來這種無常的、苦的與不斷變遷的身心五蘊,可以說它們就是我(me)嗎?或說是我的(mine)嗎?比丘們回答:這些無常的、苦的與不斷變遷的身心五蘊,既不是我,也不是我的。」佛於是告訴他們說:「比丘們!只要這樣地觀察無常無我就可以獲得解脫」。由這類的對答看來,可以知道四法印之間是彼此相關相涉,有其嚴密的邏輯論理性,甚至整個佛教修行解脫成就更是可以透過觀察四法印而得到落實。就此而言,佛法的教誨上,四法印中任何一法印的存在與確立有其深遂的實質意義,斷然地取捨其中之一二的話,那麼滅苦的理論與實踐也就喪失其堅固的結構性與緣起貫連性。吾人應該於行住坐卧中,直接藉由四法印的各法印支來持續地、清楚地觀察任何身心活動的變遷與生滅(即:四念住),並且妥善地運用它們來滅除此「生」的苦,同時也應該教導其他有眾生滅除各自的苦。我們不僅要認真地將四法印視為是了義佛教的究竟判准,同時要將四法印理解為是邁向滅苦解脫修行次第與實踐。

五、四法印即佛法「四維」:了義佛法的判准

就此而言,四法印在解脫理論與修證次第或判教層面上,可說是三法印更具完備的系統與闡釋。由觀察身心五蘊無常,進而深刻覺察有情世間是苦;由覺察有情世間是苦,進而促成出離心的持續生起,由此苦迫更使得有情自願歸依與迴向於滅苦止息煩惱正道;再由持續觀察身心五蘊無常,進而覺知五蘊非我亦非我所;由覺知五蘊非我亦非我所,進而止息煩惱滅除苦厄。這一步一步的直接觀察(vipassana)實踐與成就,真可謂是依次按著觀察「諸行無常」、「諸受(行)皆苦」、「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的順逆循環步驟而獲致。由此可知,四法印的各印支乃是彼此環環相扣、緣起貫通。

「諸行無常」、「諸受(行)皆苦」、「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四法印亦好比是佛法的「四維」,名義上雖是四維各自假言安立而成法印支,然而在緣起法的組織與貫通下,四維息息相涉、缺一不可。試想:如果缺乏「無常」印,則佛陀所說緣起也就喪失其理論根據,甚至世間苦迫也就無法生起與被知覺;如果缺乏「苦」印,則有情眾生也就無法生起深切的出離心,殷切地邁向滅苦之佛法正道;如果缺乏「無我」印,則佛法用以滅苦的根本理論與實踐也就無法成立,佛教義理也就無異於外道思惟;如果缺乏「涅槃」印,則不但有情生命無法獲證現時的安穩,從而佛法的滅苦實踐亦無法獲得落實的依據。由此可知,四法印正是維系正法長住的四維。缺一維則佛法斜、缺二維則佛法傾、缺三維則佛法覆、缺四維則佛法滅矣!唯有四維並張並舉,世間所流傳的佛法佛教才能如實矣!

也許部份學者會諷刺性地質疑,認為佛教在根本上其實還是主張常、樂、我、凈,甚至認為人類歷史上之釋迦牟尼所說無常、苦、無我的論點僅是方便說而非了義。對於抱持這般觀點來看待佛教學人,我們應該寄予相當悲切的憐憫。人們或是礙於自身修證與學識能力不足的限制,無法回溯到人間佛陀在歷史中的思想與深徹其本懷,或是礙於傳統與現下既存的錯誤見取,不肯正視有情身心苦厄的實際存在。但是我們還是必須中肯地指出,四法印正是了義佛法的判准。

六、四法印的成立有其思想背景

佛陀對於四法印的闡釋脫離不開時代性的因緣與考量。申言之,就印度宗教思想而言,不論其是古老的教派或是新興的宗教,每每以為有情五蘊身中,或有情五蘊身外,總有個常住真我才是真實的所在。不論他們將這個常住我等同於色身「我」,或是將之等同於色身外或內之微妙與無量並容的精神大我」(atman),然而僅管各自執著形式層次對象不盡雷同,但是相同的依然是對於自我」的執著

與此相對的,佛陀認為所有的存在皆是緣起而安立,亦是依緣起而壞毀,既然有情五蘊身心是依緣起而成、住、壞、空,所以它們一定是無常的。因為無常即是變動不居、有生有滅,所以婆羅門所說常住我也就不可能成立。職是之故,所謂的「我」不過是世間痴人在形上學的囈語、或精神上不同形式內容的妄執。在勝義的最高智慧觀照下的確是「無我」。就此而論,佛陀緣起而成立的「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印兩者即是區分了義佛法外道思想的重要依據。我們應該對此僅記在心,因為一旦有「我」的思想滲入佛法,喧賓奪主地取代佛陀緣起無我」論時,不管它是以何種形式或方便來呈現,那也正是意味著釋迦牟尼佛所教之教法面臨頹潰之際。

再者,佛法認為世間是顛倒。這種顛倒世間看法,不外是婆羅門所說「常、樂、我、凈」四種,亦即是世間無常執常、於諸苦執樂、於無我執我、於不凈執凈。然而佛法緣起世間皆是因緣生滅,所以一般人以適意為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為安穩看法佛法認為這也是苦的。這里所說的苦,不單是指憂悲愁惱等情識上的苦,而是說遷變無常就是苦。一切的一切都在瞬息變化中,心境快樂與暫時安穩等無一是常住,終歸於壞滅,哪有什麼究竟圓滿的妙樂可言呢?一切有為(行)法的現起無不受自然律的束縛,從生而滅、從盛而衰。因此,佛陀批判婆羅門常住真我即妙樂的論點乃是顛倒世間論,從而給於「諸行(無常)皆苦」或「諸受皆苦」印的判定,這也明顯地表現出佛法不同於外道的決定性主張。

七、結語

由以上種種而論,四法印的確立有其時代性與思想性上的考量。僅管佛陀依照聽法對象的不同根性,應機說一印,或說二印、三印、四印不等。然則當我們實際全盤考量佛法的如實面貌時,以四法印即是佛法四維的觀點,視四法印為佛教各種說法的了義判准,當然是無庸置疑。或許還是會有人質疑,是否一實相印所彰顯的空性義能貫透四法印,並且同樣獲致決定性的意義。當然,這個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我們必須承認到一個弔詭的事實。亦即一個可以解釋任何問題的答案,其實它什麼都沒有解釋到,所以也就無法實際地用於判准任何問題。

身為佛學研究者如果缺乏批判性的自覺意識,喪失追問人間佛陀的本懷為何的目的性思考,甚至不具備區分真正佛法的判准能力,那麼不論其是運用語言文獻學或歷史詮釋學的方法等來獲致研究成果,卻也都猶似實驗室中解剖的冰冷屍體,從而跟有情現實生命苦難漠然相關,因為它無法指導人們邁向佛陀殷切教導有緣眾生滅苦的目的與實踐。

在我們的時代,有幸得見印順長老以「佛法研究佛法」的方法,為佛法智識與滅苦解脫辟出一條以《阿含經》為根本的人佛教思路,吾人今後更應該直了貫徹這條思路,來作為我們這個時代以「佛法滅苦」、「佛學論苦因」為發展的使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