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野弘元:中阿含經解說

中阿含經解說

水野弘元

一、中阿含經之翻譯

    現存漢譯中阿含經六十卷,一般認為系由僧伽提婆(savghadeva)所譯,在首都建康(南京)之東亭寺譯出(東亭寺為東亭侯王珣,即王元琳所建)。自東晉隆安元年(三九七)十一月十日,至翌年(三九八)六月二十五日止,計費時半年有餘。當時,由西北印度罽賓出身之僧伽羅叉(savgharaksa)手執梵本誦出原文,再由僧伽提婆譯成漢語,之後並加以檢討。隆安五年(四○一)全部正寫校定,始得流傳。

    僧伽提婆出身於罽賓,該地為說一切有部之根據地;由其所譯經典、論書多屬說一切有部,可知其為屬說一切有部之僧侶僧伽提婆系於前秦建元年間來到長安。其後,在建元十九年(三八三)翻譯阿毘達磨發智論之異譯本阿毘曇八犍度論;該書即西北印度陀羅一帶說一切有部之論書。

    建元二十年(三八四),在僧伽跋澄(savghabhūti)翻譯婆須蜜菩薩所集論時,僧伽提婆曾與曇摩難提(dharmanandin)共執梵本,以助僧伽跋澄之譯。不久,僧伽提婆長安洛陽,翻譯阿毘曇心論(今不存)、毘婆沙阿毘曇論(缺)。後以長安洛陽等華北一帶戰亂頻仍,加上佛教界之權威釋道安示寂,僧伽提婆乃至華中。太元十六年(三九一)於廬山翻譯阿毘曇心論四卷與三法度論二卷,該二書迄今猶存,為犍陀羅地方說一切有部之論書。其後,僧伽提婆又至建康,如上所載,於隆安二年譯中阿含,這可能是他最後的譯作。

    中阿含經之漢譯本,除現存六十卷本(即僧伽提婆所譯者)之外,尚有建元二十年(三八四),由曇摩難提、竺佛念共同翻譯之五十九卷本,惜該書今已不存。此五十九卷本之經文因不十分完全,故有僧伽提婆加以訂正改譯之六十卷本出現。關於其改譯經過,詳見當時任筆受之釋道慈之中阿鋡經序,此序收於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三c以下)與中阿含經卷末。

    由中阿鋡經序可知,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等十種經論,凡百餘萬言:於匆忙悾憁之際譯出,又逢釋道安去世,長安亂起,未能詳加校正,故僧伽提婆有改譯中阿含之念。且僧伽提婆所譯之經典或論書大多改自前譯。改譯時所用之中阿含原本,是否與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原本相同,則未有明記。但此二譯本似乎皆由二百二十二經構成。道慈曾作一比較表,將二百二十二經中,經名由前譯改變者,加上注記,但此一比較表今已不存。

    至於曇摩難提所譯五十九卷中阿含,其下落如何,亦不得而知。據梁僧佑(四四五~五一八)出三藏記集卷二所載,當時曇摩難提譯之下記為欠本(缺本),僧伽提婆譯之下則載為有本(存在本)。其後之經錄則沿用之,皆作曇摩難提所譯本為缺本,而僅僧伽提婆譯作為有本。

    不過,據考證,梁代時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本似仍存在,由梁寶唱等人所撰之經律異相(五一六)所引用之中阿含經文可以得知。經律異相五十卷中,單獨引自中阿含經而加以細注者,有五處:

    一、卷一三    阿那律前生貧窮施緣覺七生得道(出中阿含經第十二卷)

    二、卷一八    賴吒為父所要(出中阿含經第二十八卷)

    三、卷二四    堅固金輪王失輪出家(出中阿含經第十四卷)

    四、卷四二    郁伽見佛其醉自醒受戒以妻施人(出中阿含經第九卷)

    五、卷四七    白狗生前世兒家被好供給捊出先身所藏之物(出中阿含經第四十四卷鸚鵡經)

學者研究,此細注並非後世所加,早在梁代時,即由撰者或有關係者附記上去。此說是值得相信的,因為經律異相中亦曾有八處細注為引自雜阿含經,其所援用者,與今日之雜阿含完全一致。

    上述所引用中阿含經文中,第一引文與今中阿含卷一三,即第六六說本經之文相當,但文字稍有出入,且細注是作「出中阿含經第十二卷」,而現在的說本經則在第十三卷。又說本經有異譯本,即單經之古來世時經,其所援引經文又與之不同,故由此可以推知第一引文並非援自現今之中阿含,可能是引用現今中阿含以外之其他中阿含。

    第二引文則取意於現今中阿含之卷三一,即第一三二賴吒惒羅經。兩者譯語一致,則可視為引自現今中阿含。但其細注之卷數又與今本中阿含卷數不同,可能由於時代不同而有所調整。

    第三引文與現今中阿含卷十五,即第七○轉輪王經相當。其引文系採取意之方式雖不能嚴格求其文字相同,但兩者之譯語確有相當大之出入,例如:

引    文:堅固頂來婆羅門說從解脫中阿含:堅念頂生梵志說戒
由上可知,兩者決非出於同一經典,可能是由不同經典翻譯而來故知上述乃援自現存中阿含以外之中阿含。

    第四引文與現今中阿含卷九,即第三八郁伽經相當。其引文亦由取意省略而來,兩者譯語亦大不相同,例如:

引文:毘舍離淫女光明金聚還親里居士中阿含:鞞舍離婦女晃若金山還歸其家長
由上可知該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

    第五引文與現在之中阿含卷四四,即第一七○鸚鵡經相當。但所引用之故事內容鸚鵡經有很大差異,反而與該經的單經異譯本佛說鸚鵡經之內容一致。該經之異譯單行本有下列三種佛說兜調經、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分別善惡報應經。其中,後二種為梁代以後所譯出,今不成問題。至於梁代以前譯出者,即今存中阿含鸚鵡經、佛說鸚鵡經、佛說兜調經三經之中,以佛說鸚鵡經與引文所說故事內容及譯語最為相同。由此可以推知第五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而是引自佛說鸚鵡關係密切之中阿含。其實,即佛說鸚鵡經系由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別出之經。關於此點,可由下節證明而知。

    由上述之考證可知,經律異相所引用五處之中阿含經文中,僅有第二引文與今之中阿含相同,其他四者則證知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可能是出自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故知梁代時,曇摩難提之中阿含經依然存在於某處。


二、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經

    關於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經,現在是否完全不存在之問題,目前僅有上述佛說鸚鵡經一線索可供探討。今本佛說鸚鵡經明載譯者為劉宋求那跋陀羅(gunabhadra),但就譯者而言,古來諸經錄所記載之譯者並不十分可信,往往有極矛盾或互相出入之現象,故該經譯者是否確實為求那跋陀羅,則仍有待考證。

    有關佛說鸚鵡經之記載,最早見於僧佑出三藏記集(現存最古經錄)。在其卷四之失譯雜經錄中,有本部(大正五五‧二七b)上注記有「中阿含抄」等字,可見本經在梁代早已有之,只不過是譯者不明的失譯經。隋「仁壽錄」(六○二)與唐「靜泰錄」(六六六)等沿襲僧佑出三藏記集之記載,仍列為失譯經;惟隋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五九七),則作求那跋陀羅譯。歷代三寶紀中,常將自古以來即無確切證據可資憑藉之失譯經,任意推定而加上譯者之名此種地方極多,可見本書內容杜撰成分居多,其所載資料多不可靠,不足採信。然而,繼歷代三寶紀之後,唐代之內典錄(六六四)、大周刊定錄(六九五)、智昇之開元錄(七三○)等多沿襲它的記載,甚至今日藏經亦加以採用。因此,歷代三寶紀所載鸚鵡為求那跋陀羅譯一事,應予以否定。

    又就佛說鸚鵡經之譯法而言,首先,以「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彼時世尊……」為本經開頭,最後以「佛如是說鸚鵡摩牢兜羅子聞世尊所說歡喜而退」結尾。而中阿含卷四四第一七○鸚鵡經,則以「我聞如是,一時佛游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為始,以「佛說如是,鸚鵡摩納都提子及無量眾,聞佛所說歡喜奉行」為終,足見兩者在譯語方面有相當大的出入。並且僧伽提婆所譯,即今存中阿含二百二十二經之各經,皆采「一七○‧鸚鵡經」之譯語方式,章法是十分統一的。

    但若就現存中阿含之異譯單經而言,與上述佛說鸚鵡經之譯語句法完全相同的,計有二十四經之多。此類經典之譯語句法較為奇特,與其他經典有明顯之區別。不過,此二十四經,附有各個不同之譯者,亦有失譯者,茲一一列舉如下:

   

經    名
  譯者名

  大正藏經

一、

離睡經

西晉竺法護譯

一‧八三七

二、

求欲經

西晉法炬譯

一‧八三九

三、

受歲經

西晉竺法護譯

一‧八四一

四、

梵志計水凈經

東晉失譯

一‧八四三

五、

苦陰經

後漢失譯

一‧八四九

六、

苦陰因事經

西晉法炬譯

一‧八四九

七、

樂想經

西晉竺法護譯

一‧八五一

八、

阿耨風經

東晉竺曇無蘭譯

一‧八五三

九、

瞿曇彌記果經

劉宋慧簡譯

一‧八五六

一○、

瞻婆比丘

西晉法炬譯

一‧八六二

一一、

伏婬經

西晉法炬譯

一‧八六三

一二、

魔嬈亂經

後漢失譯

一‧八六四

一三、

數經

西晉法炬譯

一‧八七五

一四、

須達經

蕭齊求那毘地譯

一‧八七九

一五、

佛為黃竹老婆羅門說學經

劉宋失譯

一‧八八二

一六、

尊上經

西晉竺法護譯

一‧八八六

一七、

鸚鵡經 

劉宋求那跋陀羅

一‧八八八

一八、

意經

西晉竺法護譯

一‧九○一

一九

應法經 

西晉竺法護譯

一‧九○二

二○、

鞞摩肅經

劉宋求那跋陀羅

一‧九一三

二一、

婆羅門子命終愛念不離

後漢安世高譯

一‧九一五

二二、

十支居士八城人經

後漢安世高譯

一‧九一六

二三、

邪見

劉宋失譯

一‧九一七

二四、

箭喻經

東晉失譯

一‧九一七

    以上各經,經首皆作「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經末皆為「聞世尊所說歡喜而樂」,少有作「歡喜而退」,或「歡喜奉行」者,此為該類經典之特色。

    上述二十四經中,除一四之須達經外,其餘二十三經見於僧佑出三藏記集卷四之失譯雜經錄中,為譯者不明之現存經;其中,若注有譯者之名者,則為隋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之所杜撰,故應予否定。蓋今日藏經中之四阿含單譯經或其他經典之中,往往有如上述在出三藏記集作「失譯」者,而在歷代三寶紀或開元錄中卻胡亂按上譯者之名及譯出年代者,至今猶然,且此類經典有數百種之多。

    然則,上述二十四經究竟翻譯者為誰?在中阿含中有「一七○‧鸚鵡經」與一七之鸚鵡內容大致相同,這已如上述,故知二十四經可能是由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本抽出之單行經流傳而來者。由大部經典中別出單行經流傳,早在梁代以前即有,僧佑始將這些經典列入出三藏記集之單獨經中,即是明證。

    又上述七之樂想經經末有「所因跋渠盡」(大正一‧八五一b)等語,與現存中阿含卷二六(一○六‧想經)之結語「中阿含因品第四竟」(大正一‧五九六c)等文字相對應;前者「所因跋渠盡」即nidānavargo nisthitah之譯文,與中阿含之「因品竟」相當;亦即說樂想經為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因品中之最後部分,這說明了此與現存中阿含具有相同的組織。故由此一佐證,更可以推知上述二十四經即為曇摩難提所譯全部中阿含經之別出經。

    此二十四經中,僅有一四之須達經未列於出三藏記集卷四之失譯雜經錄中,但其卷二代錄之最後(大正五五‧一三c)則有「須達長者經一卷」之記載,並註明為建武二年(四九五)譯出。須達長者經可能在僧佑時代記載其為求那毘地(gunavīci)所譯,後世經錄亦加以採用。隋法經錄在其卷三小乘修多羅經錄「中阿含品異譯」中載(大正五五‧一二九b):

    須達經    一卷    一名長者須達經    一名三歸五戒慈心厭離功德經    南齊永明年求那毘地譯    此一記載亦見於隋之仁壽錄與唐之靜泰錄等書中。其譯出年代均作「永明年」,與出三藏記集之作「建武二年」不同;不過,其間僅相隔二、三年,也許是永明年譯出,至建武二年始校訂刊行,如此,即不矛盾了。

    但出三藏記集卷三之「安公失譯經有本」中,則另載有「長者須達經一卷或雲須達經」等字。該經典又名須達經,在僧佑時代已經存在。也許當時存在之須達經,並非道安記載為失譯經之須達經,乃是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之別出經,即現今之須達經而僧佑予以充當之。

    現存須達經即上述二十四經之一,其譯語無「長者」二字,僅用「居士」一語。故知該經絕非「長者須達經」或是「須達長者經」,蓋今本須達經中絕無「長者」一語,故作求那毘地譯之「須達長者經」與今本須達經亦非同本。綜上所述,可知現存今本須達經並非求那毘地所譯,而是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之別出經。

〔注〕: 關於曇麽難提所譯經,請參閱水野弘元「漢譯中阿含與增一阿含之譯出問題」(大倉山學院紀要第二輯一九五六)及增一阿含經解說(水野補遺)。


三、漢譯中阿含之所屬部派

    由以上所論可知,漢譯中阿含共有曇摩難提譯與僧伽提婆二種,前者在梁代以後即已失傳,迄今僅有其中二十四經因是別出單本,故得流傳下來。同時,二者皆由二百二十二經構成,其順序似亦相同,故或可推知其原本亦必大致相同。若將二十四經(經考證為屬於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之經)與僧伽提婆所譯中阿含中與其相當之經加以比較,即可發現兩者大致相同,惟前文所言「單本鸚鵡經」與「中阿含一七○‧鸚鵡經」二者之內容則頗有出入,故亦有人說其原本必不盡相同。然而,不論如何,兩者原本系屬於同一部派之經典,這種說法是可以成立的。

    關於現存中阿含所屬部派之問題,法幢在俱舍論稽古錄卷首雲:

    「中、雜二阿含為薩婆多部之所誦本。」(大正六四‧四四○c)

    由此可知雜阿含與中阿含同為說一切有部之所屬經典,宇井與赤沼均繼承此說(參閱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二」一三六頁以下,赤沼智善「佛教經典史論」四一頁以下)

    但正如宇井與赤沼所指出的,中阿含屬於與雜阿含及其他屬於正統有部的經典不同的有部系,即屬於犍陀羅一派之經典,與正統有部的迦濕彌羅系是有區別的。

    若就此點加以考證,則可發現屬於正統有部之雜阿含,與屬於有部旁系之中阿含,對於無記與十二分教之看法是不同的。就無記而言,雜阿含卷三四有二、三處(九六二經,大正二‧二四五c;九六三經,大正二‧二四六a;九六八經,大正二‧二四八c以下)皆舉出十四種無記;而中阿含二二○‧見經(大正一‧八○三c以下);二二一‧箭喻經(大正一‧八○四a以下)則僅列出十種無記,至於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之邪見經(大正一‧九一七a);箭喻經(大正一‧九一七b)則亦作十種無記,可見雜阿含與現存中阿含所屬系統不同,而現存僧伽提婆所譯中阿含則與失佚本之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可能屬同一系統。故宇井所謂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非有部所傳之說(見印度哲學研究二‧一三六頁),以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之單經尚未被發現之當時而言,此種說法是不無理由的。

    其次,就十二分教而言,如雜阿含卷四一(一一三八經,大正二‧三○○c)十二分教之排列順序如下:

    1. 修多羅、2. 只夜、3. 受記、4. 伽陀、5. 優陀那、6. 尼陀那、7. 阿波陀那、8. 伊帝目多伽、9. 闍多伽、10. 毘富羅、11. 阿浮多達摩、12. 優婆提舍。

    此種列舉順序,與一般文獻所見之說一切有部十二分教之順序是一致的;但中阿含經為:

    1. 正經、2. 歌詠、3. 記說、4. 偈他、5. 因緣、6. 撰錄、7. 本起、8. 此說、9. 生處、10. 廣解、11. 未曾有法、12. 說義。〔見於卷一(一)善法經(大正一‧四二一a)、卷四五(一七二)心經(大正一‧七○九b)、卷五四(二○○)阿梨吒經(大正一‧七六四a)〕

    由上述二者所列順序加以比較,可知雜阿含與中阿含於十二分教之譯語上,有音譯與義譯之別,雖然兩者之比較不容易令人了解,但兩者之列舉順序是5.與6.相反,即雜阿含為5. 優陀udāna、6. 尼陀那nidāna,中阿含為5.因緣nidāna、6.撰錄udāna。

    又與上述中阿含(一七二)心經相當之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之意經(大正一‧九○一c)中,對十二分教之列舉順序如下:

    1.契、2.歌、3.記、4.偈、5.所因nidāna、6.法句udāna、7.譬喻、8.所應、9.生、10.方等、11.未曾、12..法說。

    其譯語與中阿含亦有很大出入,但內容、順序則與中阿含完全相同,尤其是5.所因nidāna、6.法句udāna之順序與中阿含相吻合。(法句為udāna之譯語,雖有些奇怪,但若知有部稱法句經為udānavarga,則知法句與udāna同義。可參閱水野弘元「優陀那與法句」,駒澤大學報,復刊第二號)故綜論上述,可知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與現存僧伽提婆所譯中阿含是相當接近的,大致屬於同一系統經典

    又據大谷大學之櫻部建所說,收在西藏藏經中奢摩他提婆之俱舍論注,曾援引俱舍論中所引用經典的一節原文,作為說明之證據;其間,俱舍論所引用的為中阿含經之經文,即奢摩他提婆所引之中阿含原文,其經名與漢譯中阿含之經名大致相符合,組織亦與中阿含經之整體組織相一致。不過,奢摩他提婆所舉中阿含的七法品,漢譯中阿含則有七法品、業相應品、舍梨子相應品等三品,僅此不同而已。但奢摩他提婆所引中阿含與巴利中部不同,而與漢譯中阿含相近,可能是屬於有部或有部系統之別支所傳。(詳見櫻部建「奢摩他提婆依用之中阿含」,山口博士還歷記念、印度佛教學論叢一五五頁以下)至於漢譯中阿含與巴利中部經之比較及其原形之發達等,諸參閱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成立史的研究、六三七~六四五頁。

    現在大正藏經第一卷(阿含部上)列出中阿含的單譯經,計自大正藏經之二七、七知經至九八、普法義經等凡七十二經,其中有譯者不明之失譯經,亦有標上正確譯者名者;不過,附上譯者名字者多半為杜撰而來,不甚可信。又其中有四經,與其說是中阿含之經,不如說是屬於增一阿含之單譯經,即:

no.二九鹹水喻經西晉失譯no.三九頂生王故事經西晉法炬譯no.六一受新歲經西晉竺法護譯no.八九八關齋經劉宋沮渠京聲譯
    其中二九、三九、八九等三經實為今日已經亡夫之曇摩難提所譯增一阿含經之別生經,就如增一阿含經解題所指出者,故知今此三經之譯者不宜改為曇摩難提所譯。又六一與現在增一阿含卷二四之二二‧五經(大正二‧六七六b以下)內容完全相同,故應視為增一阿含之別生經而刪除之。又本經譯者雖作「竺法護」,但仍屬揣度之辭,不能相信。

    總之,中阿含經中流傳至今之單譯經雖然為數不少,但其內容題材均與今存僧伽提婆譯之中阿含頗有出入,因此可能是其中夾雜有許多屬於說一切有部以外之部派的經典,但目前學術界對其所屬部派與其譯者尚未作進一步的研究。這不僅是對於中阿含之異譯經如此,對其他三阿含之異譯經、雜經亦同,故有待今後之學者作更深入之研究。(西元一九六九年,日本國譯一切經第三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