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度有錢人?
魏德東
過年了,宗教自由了,佛寺里水泄不通,買賣也好作了。近年來很流行的一個活動叫拍賣,對象就是燒香拜佛,撞鐘祈福。大年初一的第一柱香,叫首香,5萬起拍,張三6萬,李四7萬······最多者得,生意興隆。
佛法本講究眾生平等,最反對階級種姓。然而,這燒香拜佛權的拍賣,以出錢的多少,將信眾分出三六九等,實在怪異。是不是說,出錢越多的人,福報就越大;越窮的人,希望就越小!有位小童,跟爸爸拜了趟三亞南海觀音,回來感慨:你們說佛渡有緣人,我看是佛度有錢人。
有人說了,你不了解情況,拍賣的錢都用來救災了,用於救助孤兒了,送給養老院了,拍賣不過是形式。拍賣本身是商業化了點,但目的是好的。
目的好就可以胡來嗎?宗教家早有討論,叫作目的論和手段論。為了目的,不擇手段,一時痛快,長久不可能達到目的;不論收獲,只管耕耘,一舉一動,如法如律,最終自會有好結果。宗教活動權的拍賣,以金錢為手段實現提前從事宗教活動的目的,利用、放大了大眾的自私心理,與佛教克服「人我執」的目標背道而馳。對於拍賣者而言,貪圖一時小利,損害了佛教的社會聲譽,竭澤而漁,糊塗!對於競買者來說,倘真以為俺錢多,俺早拜,佛就特別保佑俺,則是愚痴!
有人又說了,窮人需要金錢救濟,越多越好啊?這是個大事。不過,您要想靠拍賣燒香拜佛的權利普渡眾生,估計得南轅北轍。佛教有從事公益慈善的義務,但如果這以傷害佛教的教義和形象為代價,必將得不償失。除非您玩的是一錘子買賣。您睜眼瞧瞧,自古以來有攝受力的祖師大德,哪個是搞拍賣的?佛寺不是拍賣行,在大眾面前,您得神聖起來!
人間佛教,就是火中取栗。心明眼亮的,能搶出栗子吃;糊里糊塗的,一定會燒手。這其中要把握的訣竅和原則,前輩早有教導,就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講究的是以宗教精神改善世俗世界。而所謂的燒香敲鐘權拍賣之類,則恰恰相反,是「以入世的精神,做出世的事業」,活生生地將聖潔的宗教活動庸俗化了。
現代社會,笑貧不笑娼,什麼都可以賣。不過,您要說自己信佛,最好就別再拍賣燒香拜佛權了。佛都給您一刀一刀地賣了,佛當然沒關系,不信的人也無所謂,您自個兒明年到哪吃湯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