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修平教授:南傳上座部佛教主要有哪些特點?

南傳上座部佛教主要有哪些特點?

 南傳佛教是與漢傳佛教藏傳佛教並列的另一大系統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上座佛教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佛教」,也就是所謂的小乘佛教。南傳佛教主要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南亞國家,以及我國雲南省的傣族、布朗族、崩龍族地區。由於南傳佛教使用的經典語言屬於巴利語體系,又稱為「巴利語系佛教」。

斯里蘭卡是南傳上座佛教的傳播中心。佛教正式傳人斯里蘭卡是在公元前3世紀中葉,阿育王和目犍連子長老阿育王兒子摩哂陀等「去教化楞伽島」,受到當時的天愛帝須國王的禮遇,修建了斯里蘭卡第一座佛寺——大寺。這座大寺後來成為整個南傳上座佛教的發祥地和弘法中心。不久,摩哂陀的妹妹僧伽密多從印度帶領十位比丘尼來到斯里蘭卡,建立了比丘尼僧團。公元1世紀左右,斯里蘭卡佛教僧團出現了分裂,形成了「大寺派」和「無畏山寺派」。公元4世紀,無畏山寺派得到國王的支持,一度得勢,大寺派的幾十座寺廟被毀。後在大寺的范圍內修建了祇多林寺,又形成了「祇園寺派」,這樣,斯里蘭卡佛教一度形成了大寺派與無畏山寺派、祇園寺派三足鼎立的局面。6世紀以後,無畏山寺一派逐漸走向衰落。7世紀,密教傳入斯里蘭卡,並逐漸興旺起來。1165年,經過國王洛羅摩婆河一世的整頓,無畏山寺派和祇園寺派納入大寺派,終於結束了長達一千一百多年的教團分裂歷史。12—15世紀,以大寺派為中心的佛教陸續傳入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地,並得到各地國王的大力護持,使上座佛教在這國家和地區迅速發展起來,形成了南傳上座佛教文化圈。

南傳上座佛教使用巴利文律、經、論三藏。「巴利」直譯為「線」、「行」、「秩序」,意思是「本文」。南傳佛教認為巴利語就是佛陀當年所說的古摩揭陀語,因此也有佛經語」、「聖典語」的意思。阿育王時代的法敕銘文所使用的文字,大多採用這種古摩揭陀語。古摩揭陀語只是一種半固定化的語言,而巴利語則是在這種普通語言基礎上的確定化,它多少還受到西南印度阿盤提語及後來形成的佛教梵語的影響。當這種語言傳到斯里蘭卡後,便成為專門記誦佛經語言,進而成為聖典的代名詞。公元前1世紀正式出現了以文字形式刻寫在貝葉上的三藏聖典,巴利語三藏從此得以完整系統地流傳到今天。當巴利語聖典傳人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時,相應出現了以緬文、泰文、高棉文等字母音譯的巴利語藏經。所以,現在南傳佛教弟子在讀誦佛經時,都採用巴利語。如果將巴利語三藏和漢譯的四部《阿含經》及各部律藏作一番比較,我們會發現,漢譯的四《阿含》分別屬於法藏部、說一切有部、大眾部等部派經典,律藏也流傳著曇無德部(法藏部)的《四分律》、彌沙塞部(化地部)的《五分律》、摩訶僧祇部(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薩婆多部的《十誦律》、根本有部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等。而巴利文律、經、論三藏皆屬於上座部分別說系的經典,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組織次第上,都比漢譯的北傳譯本更具嚴密性和完整性,同時也更富有早期佛教的色彩。

南傳佛教思想特色,體現在部派、典籍、學說、實踐等四個方面。首先,就部派傳承而言,南傳佛教主要繼承了印度上座系統「分別說」一系的傳統,之所以被稱為「分別說」是因為該派僧人用分析的方法來解說佛法。從南方七部毗曇中的《論事》一書可以了解到分別說系的一些主張,如過去未來法無體、並非一切都實有、四諦可以頓得現觀、定無「中有」、阿羅漢不退、無真實之補特伽羅等。其次,就典籍而言,南傳佛教的七部論書分別是《法集論》、《分別論》、《界論》、《人施設論》、《雙論》、《發趣論》、《論事》。除《論事》之外,余皆相傳為佛說這一體系大體是由舍利弗毗曇」發展變化而來。再次,南傳佛教的主要學說有:心性本凈說,主張從離染心得解脫佛道不共說,聲聞等始於厭離,佛始於悲,故其發展不同;佛陀觀,以歷史上真實存在的釋迦牟尼佛為主,而非後來大眾理想化了的佛陀。最後,就宗教實踐而言,南傳佛教有一組織完備的修行方法與次第,主要依據優波底沙(意譯大光,約早於覺音二百年)所著《解脫道論》和覺音所作清凈道論》等。上座佛教修行特色並不僅僅在於嚴持戒律,還表現為它傳承著系統完整的止觀禪修次第。禪修者能夠依據止觀禪修,在戒清凈基礎上修習禪定,培育定力之後再修習觀慧,乃至斷除煩惱解脫生死,現證涅槃。為了確保佛陀教戒和教授的可靠性和真實性,上座僧人在維護傳統教法的純潔性方面十分精嚴。

南傳佛教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佛陀時代修行生活方式。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南傳上座比丘仍然過著挨家挨戶托缽乞食、不非時食、住阿蘭若、半月誦戒、雨季安居、行自恣法、遇事羯磨等簡單樸素的原始佛教乞食制生活。南傳佛教解脫之道主要依戒、定、慧三學,且以定學為中心,從十遍處(即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觀其周遍一切處)入手,達到四種禪定。十遍處以外,還有十不凈觀、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合為四十種業處,隨修學者習性的不同各有所適。

南傳上座佛教中國佛教文化交流很早就開始了。公元410年,東晉時期僧人法顯訪問了師子國(今斯里蘭卡),在無畏山寺住了兩年,他的遊記里描繪了當地的風土民情和佛教的盛況,為後人提供了非常寶貴的歷史資料。約公元434年,有師子國鐵索羅等兩批比丘尼先後到達宋都建康,為慧果等三百餘人授比丘尼戒,在中國建立了於二部眾受戒比丘尼僧團。公元488年,僧伽陀羅廣州出了覺音尊者用巴利文寫的《善見律毗婆沙》。這本書記述了佛滅後的三次結集、阿育王向各地派遣傳道師、摩曬陀至斯里蘭卡傳教等事。在中國流傳的「眾聖點記」說,就是隨著這部書傳進來的。

南傳佛教早在7世紀左右就經由緬甸傳人了我國雲南地區。約在13世紀時,南傳佛教又由泰國緬甸傳人雲南的西雙版納、德宏等少數民族地區,逐漸為傣族、布朗族、德昂族、佤族、阿昌族等少數民族所接受,並替代他們的原始宗教而成為主要的宗教信仰,其中尤以在傣族中發展最為完備。13世紀末傣文創製後,出現了用傣文刻寫在貝葉上的佛經,為其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文化基礎。由於戒律的寬嚴和修行方式的不同,南傳佛教在傣族地區還分為幾個不同的派別。15世紀時,南傳佛教成為傣族地區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並在西雙版納等地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制度佛教的影響已經滲透到傣族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摘自《佛學問答》洪修平、許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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