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必須要吃素嗎?

學佛必須要吃素嗎?

小乘佛教中,由於乞食的關係,允許吃三凈肉302。但《梵網經》、《楞嚴經》、《涅槃經》等大乘經典,都明確禁止吃眾生肉,認為吃肉是斷大慈悲種。漢傳佛教大乘經典而有素食傳統並以此成為漢傳佛教一大特色。藏傳佛教同屬於大乘佛教,可我見到的藏地僧人多是不禁肉食的。而一些學習密宗的人,似乎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還有素食者無法修氣脈明點之說。不知對這個問題怎麼理解?

答:梁武帝根據《涅槃經》、《楞伽經》等諸多教典,出於悲心而著有《斷酒肉文》四篇,主張僧尼應一律戒葷茹素,並自此之後使吃素成了漢地廣大出家眾都必須遵守的一項制度。不僅出家人要遵守食素之規,很多在家居士也紛紛效法,他們要麼選擇終生,要麼選擇在某些特定時段內吃素戒肉,凡此種種優良傳統是非常值得嘆隨喜的。盡管梁代以前的漢地佛教徒,未必將吃素定為人都得遵照執行的規則,但無論如何,堅持素食修為實在值得每一個大乘行人贊嘆、稱揚。

至於說到藏傳佛教教義對待吃素的態度,首先必須聲明的一點是:藏傳佛教從未提倡、褒揚、贊嘆過吃肉習慣,更嚴厲禁止藏地的四眾弟子為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而殺生食肉。廣大藏族民眾自從佛教傳入本地區之後,一直是以三凈肉為肉食來源。而且藏地的高僧大德中,提倡素食的也代不乏人,比如喬美仁波切、如來芽、華智仁波切、欽則益西多傑、白瑪頓登等大成就者皆提倡食素且嚴厲譴責了種種殺生罪孽及以血肉供養的陋習,並且他們當中的很多人還身體力行、吃素戒葷。而藏傳佛教的創始人蓮花大師則在其伏藏品《三根本寶燈論》中說:『肉食應次第性斷除,……沙彌比丘不能吃的肉有:懷孕而死被殺害、自縊而死、未成熟、被火燒死、溺水而死山上滾下摔死等眾生之肉及□牛肉、圓蹄動物之肉,乃至血亦如此。欲知其廣大深意應看相關三藏論典。』龍欽心滴的一代傳人智悲光尊者也曾說過:『我們今生當中所食之肉就像嘎達亞那尊者化緣時所觀察到的一樣,皆是前世父母之肉。若是一個正直、有良知的人對於屠夫所殺害的父母之肉,怎麼忍心吃呢?如果靜下心來思維的話,我們對這些可憐的如母眾生必然會生起猛烈的大悲心。然而某些密咒士卻放逸無度,飲酒啖肉,這和豺狼、鷲鷹已無有差別。』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吃肉是藏傳佛教不共傳承的觀點實乃無稽之談,只不過因藏地地處青藏高原之上,作為存在於世界屋脊上的廣大地區,偏僻的交通狀況使其千餘年來都與外界幾乎徹底隔絕。加之這裡嚴酷的自然條件所限,諸如高海拔、高溫差、缺氧、嚴寒、永久凍土層等因素的影響,使得適宜於在這土地上生存的農作物少而又少、數量可謂微乎其微。在這些不利因素的制約下,藏族人依然以青稞、糌粑作為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來源,在沒有蔬菜、穀物的情況下,部分藏人才開始食用有限的肉食,因自然條件已無法讓他們再做出別種選擇。

有一點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是對任何一個問題的分析都不能把簡單化,特別是當這個問題本身就已是千頭萬緒、錯綜複雜時,更不能以偏概全、輕下斷言。做出判斷是容易的,但這個判斷能在多大范圍內適用就另當別論了,對吃肉、吃素的問題也應如是分析。一個明顯且基本的事實是,就全世界范圍而言,除了漢地以外,大多數信仰佛教國家和地區,比如不丹斯里蘭卡泰國尼泊爾日本等地,基本都是葷素雜食,並無吃素的明確要求。漢地的素食習慣當然是值得贊美和隨喜的一個好傳統、好習慣,但我們絕對不能因了這些地方佛教徒吃肉把他們擯出佛門,並進而誹謗說他們信奉的都不佛法。每個地區、每個人的具體因緣都不可一概而論,更何況對藏傳佛教的某些修行者來說,他們的種種行為自有其本身的深深密意,未達到他們的修證境界之前最好不要妄自揣測、輕下斷言。

許多密宗行人吃肉都會大悲攝受所行,他們以念誦咒語方式迴向、超拔與自己有特殊因緣眾生;有些大成就者則以普通人無法揣摩的心地食肉,比如那若巴經常都要吃魚、漢地的濟公和尚也吃過狗肉。作為凡夫的我們對此等行為還是少評議為好,因對一個證悟者而言,什麼行為方式都可以成為他大作空花佛事的載體。

不過就一般狀況來說,少數修學密宗之人吃肉看成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之舉,這隻能表明他們根本不懂宗教義,也不理解高僧大德們方便示現的密意。尤其是近年以來,隨著藏地與外界交往的增多,越來越便利的交通使藏區的蔬菜、糧食品種愈加豐富。在這情況下,已有非常多的密法修行人選擇了素食,這真令人倍感欣慰。

既然諸佛菩薩已在《大象力經》、《大雲經》、《涅槃經》、《指經》、《楞伽經》、《善臂請問經》以及中觀等經論中廣說了吃肉之過,同為大乘法門密宗當然不會視而不見、裝聾作啞或故意找借口為自己辯解。只是希望人們都能本著全面的態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比如《梵網經》中就將食肉列為四十八輕垢罪之一,並非是根本重罪,故對此問題還需從長計議。於此有興趣者不妨深入經藏,以資借鑒、參照。

還有『素食者無法修氣脈明點』之說,更屬言之無據。密法中主要是《時輪金剛》等續部著重強調氣脈明點的修煉,但就在《時輪金剛大疏•無垢光疏》中,食肉的現象被重點遮止;寧瑪巴的許多講述大圓滿修法的論典同樣遮止吃肉;另外據我所知,別種教派的論典中也未見有此說。以修氣脈明點來為自己的吃肉借口、找理由等做法,在密宗沒有任何教理依據,也不可能符合密法教義

藏地某著名上師曾在近萬名聽法的四眾弟子前,廣講吃肉的種種過患。受其感召,當時發願吃素的弟子有數百名。再開法會時,給僧眾供齋的飯食已改為以素食為主。藏地某著名堪布也一直贊嘆吃素的好習慣,並多次對眾人講過,藏傳佛教有許多不共的非常珍貴且有價值傳統,但食肉顯然並不包括在內。吃肉藏族人來說只是一個自然條件影響下的飲食習慣,來藏地求法漢族弟子,最應該留意的是無上密法的真正精髓,而不應是藏地的飲食習慣傳統漢族修行者最好能保持他們原先在漢地時的素食習慣,特別是在當今這樣一個殺氣沖天的世界大氣候下,我們更應該做慈悲智慧的信使與先行者

同為大乘佛法流布的地區,在對待素食肉食的問題上,觀點看法並不盡相同,但這並不妨礙各個地方、各種流派相互之間的互通有無圓融無礙。

佛教是以慈悲為本,禁止殺生宗教,從道理和禁戒的角度上說,不應該吃眾生的肉,應該吃素。不但修顯宗的人應該吃素,修下三部密,特別是修觀音、度母法的,按續部禁戒藏傳佛教也要求吃素。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中反復勸告我們:

『諸惡業中,唯殺最重。普天之下,殆無不造殺業之人。然則食肉吃素一關,實為吾人升沉天下治亂之本,非細故也。其有自愛其身,兼愛普天人民,欲令長壽安樂,不罹意外災禍者,當以戒殺吃素,為挽回天災人禍之第一妙法。』(《(正)勸愛惜物命說》)

『須知水陸飛潛諸物,同吾靈明覺知之心。但以宿業深重,致使形體殊異,口不能言。觀其求食避死情狀,自可悟其與人無異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有智慮。正宜敦天父地母,民胞物與之誼,以期不負人與天地並名三才,以參贊天地之化育。俾民物各得其所,以同受覆載,同樂天年而後已。倘其不體天地好生之德,恣縱自己饕餮之念。以我之強,陵彼之弱。食彼之肉,充我之腹。必至一旦宿福已盡,殺業現前。欲不改頭換面,受彼輾轉殺食,其可得乎。況肉食有毒,以殺時恨心所結故。故凡瘟疫流行,蔬食者絕少傳染。又肉乃穢濁之物,食之則血濁而神昏,發速而衰早,最易肇疾病之端。蔬系清潔之品,食之則氣清而智朗,長健而難老,以富有滋補之力。此雖衛生之常談,實為盡性之至論。因俗習以相沿,致積迷而不返。須知仁民者必能愛物,殘物者決難仁民,以習性使然。是以聖王治世,鳥獸魚鱉咸若。明道教民,黏竿彈弓盡廢。試思從古至今,凡殘忍饕餮者,家門多絕。仁愛慈濟者,子孫必昌。始作俑者,孔子斷其無後。恣食肉者,如來記其必償。祈勿徒雲遠庖,此系隨俗權說。固宜永斷葷腥,方為稱理實義。』(《(正)寧波功德林開辦廣告》)

『或曰:鰥寡孤獨貧窮患難,所在皆有,何不周濟。而乃汲汲於不相關涉之異類,其緩急輕重,不亦倒置乎哉。答曰:子未知如來教人戒殺放生之所以也。夫人物雖異,佛性原同。彼以惡業淪於異類,我以善業幸得人身若不加憫恤,恣情食啖。一旦我福或盡,彼罪或畢。難免從頭償還,充彼口腹。須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殺業所感。若無殺業,縱身遇賊寇,當起善心,不加誅戮。又況瘟疫水火諸災橫事,戒殺放生者絕少遭逢。是知護生,原屬護自。戒殺可免天殺、鬼神殺、盜賊殺,未來怨怨相報殺。鰥寡孤獨貧窮患難,亦當隨分隨力以行周濟。豈戒殺放生之人,絕不作此項功德乎。然鰥寡等雖深可矜憫,尚未至於死地。物則不行救贖,立見登鼎俎以充口腹矣。又曰物類無盡,能放幾何。答曰:須知放生一事,實為發起同人,普護物命之最勝善心。企其體貼放之之意,中心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則捕者便息。庶水陸空行一切物類自在飛走游泳於自所行境。則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謂以天下而為池乎。縱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則無量水陸生命,得免殺戮。況不止一人乎。又為現在未來一切同人,斷鰥寡孤獨貧窮患難之因。作長壽無病、富貴安樂、父子團圞、夫妻偕老之緣。正所以預行周濟,令未來生生世世,永不遭鰥寡等苦,長享受壽富等樂。非所謂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審思之,戒殺放生,畢竟是汲汲為人,抑止汲汲為物,而緩急輕重倒置乎。』(《(正)極樂放生池疏》)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輪回六道,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循環報復,互殺。佛於諸大乘經中,屢為勸誡,而見聞者少。即得見聞,而信受奉行者更少。於是佛以大悲,現諸異類,供人殺食。既殺之後,現諸異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現,冀弭殺劫,以安眾生。如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鱉腹,皆有佛棲。驚人耳目,息世殺機。載籍所記,何能備述。未殺之前,均謂是畜。既殺之後,方知是佛。是知殺生,不異殺佛。即非佛現,亦未來佛,殺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脫。須知人物雖異,靈蠢互形。蠢人識暗,靈物智明。五倫八德,固不讓人。其誠摯處,比人更深。敢以我強,殺食其肉。致令未來,常受人食。歷觀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孫必定賢善發達。凡害人害物者,子孫必定庸劣滅絕。』(《(續)物猶如此序》)

念佛之人,當吃長素。如或不能,當持六齋,或十齋。【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為六齋。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為十齋。遇月小,即盡前一日持之。又正月,五月,九月,為三齋月。宜持長素,作諸功德。】由漸減以至永斷,方為合理。雖未斷葷,宜買現肉,勿在家中殺生。以家中常願吉祥,若日日殺生,其家便成殺場。殺場,乃怨鬼聚會之處,其不吉祥也,大矣,是宜切戒家中殺生也。』(《(續)一函遍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