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切學問,都是第一,只要對人對社會有益。所謂「法法平等,無有高下!」
《金剛經》雲:「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世出世法,皆是因緣和合生起,因此「無實」。但諸法體同「如一真實」,故說「無虛」。再者,修行到一定程度,則「法尚應舍,何況非法」。(見《金剛經》)前「法」指真理,後「法」指偽真理。真理都要捨去、不執著分別了,何況那些偽真理呢?真所謂「法如筏喻者」。法,就好比竹筏。登岸棄舟之也。
世出世法,此法彼法,彼法此法,有異有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建議你參閱《佛教的精神與特色》、《什麼是佛法》二書,自然會有屬於「你」的言詞。
《金剛經》又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佛陀認為古往今來一切聖賢,一切宗教的教主,都是成道的。「而有差別」,為了教化不同層次的眾生,聖賢因而示現不同身份,演說深淺不同的教法。經語充分表現了佛教包容一切宗教,超越一切宗教的金剛般若大智慧。
合掌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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