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念一起,他差點成了啖人鬼的食物

uploads/content/2022/may/060b5da2dc58efcfac0390ee2da05db9.jpg" />

  天色已晚。

  燈光下,來客端正而年輕的面龐透露著遠行的疲憊。

  主人關切地詢問陌生人:“年輕人啊,怎麼會大老遠來到這裡?”

  來客回答:“我是舍衛國人。在我們的城內,不論男女老幼,都尊奉佛法,持守五戒、廣行十善。然而,我在一次拜訪昔日同窗的因緣下,無法婉拒對方家人殷勤勸酒,於是喝酒破戒。父母知道我毀犯佛戒,又違逆兩位老人家的諄諄教誨,所以,把我出家門……我能在這裡借宿一宿嗎?”

  主人欣然同意,來客也就住了下來。

  事實上,這戶人家並不尋常, 好客的主人長久以來事奉三位鬼神,經年累月,散盡家財不說,家中疾病死喪不斷。

  鬼神為報答主人恩德,遂盜取國庫里的稀珍寶物,搬運到庭院里,歸主人享用。收留來客的這一晚, 主人正忙著打點飯食祭拜鬼神,以表示謝意。這些事,來客自然是毫不知情。

  夜半時分,月亮高懸天際,鬼神依約來接受祭祀還沒踏入大門,一見來客正在客房中休息,就驚慌失措狂奔而去

  “各位大神,您們請留步!怎麼轉身就走?”主人又是跪拜又是追趕,氣喘吁吁的問道。誰知,鬼神們也上氣不接下氣,驚恐的回答:“你貴客光臨,我們哪能越雷池一步?” 說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天亮了。一邊用早齋,主人一邊將昨夜的情況一五一十告訴來客,想知道鬼神畏懼來客的原因。來客笑答:“我雖然破酒戒,尚守其它四戒,天神衛護,自然鬼神不敢有所侵犯!”

  主人聞言,立刻請問三皈五戒含義,來客歡喜為他一一說明,並告訴主人, 舍衛國中有佛住世,可以前去親近供養並求受三皈五戒

  於是,主人收拾行李,當天就動身啟程,這一路走來實在不輕鬆,眼見天色不早,但一路上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只有不遠處孤伶伶的一戶人家,主人決定叩門請求收容。

  門“咦”地一聲開了,是一名貌美少婦婦人一開口便拒絕:“我的丈夫是啖(吃)人鬼,這裡很危險的,你快點走吧!”

  但主人已別無選擇了,便說: “我受了三皈五戒,沒什麼好害怕的!”便硬是住了下來。

  少婦確實有說不出口的苦衷,她本是良家婦女,卻被啖人鬼強制虜到此處,結為夫婦。但是這天,噉人鬼丈夫一夜未歸,少婦甚是意外,但也不便多說,次日,默默送主人出門。

  主人環顧四周,大驚失色,這四周一地儘是碎散的屍骨!而且,處處可見啃食過的痕跡

  “真是後悔啊!假如留在家裡,過豊衣足食的太平日子,根本不會遇上這種恐怖的怪事……”主人心後悔卻又被少婦美貌所吸引,貪染不舍,又起了惡念:“不如順便帶走這名少婦,遠離這個陰森駭人的地方,打道回府!”

  念頭一動,主人又開口要求再留宿一晚……

  少婦喃喃說道:“也許真如你說的,受了三皈五戒就有善神守護,昨晚真是幸運,但是你必定逃不過今夜,我丈夫就要回來了你還是趕快走吧!”

  主人不不相信少婦的警告,連佛、三皈、五戒都置之腦後。

  然而,護戒善神也在人心惡念這當下一個接一個離去, 一但失去戒神的衛護,啖人鬼立刻沖進家門。千鈞一發之際,少婦主人藏到一口大瓮里。

  狼狽步入家門的啖人鬼,敏銳地嗅出滿室新鮮的人肉味,立刻問道:“你哪來的人肉?”

  少婦故作鎮靜,緩緩回答道:“我足不出戶,哪來什麼人肉?你昨晚怎麼沒回來?去哪兒了?”

  “你還問?就是因為你留佛弟子過夜,護戒神把我趕到四十里外的地方都是你害的!”啖人鬼抱怨起來。

  躲在瓮中的主人聽到這裡,已經六神無主,渾身發抖,把三皈五戒忘得一乾二淨。

  少婦也不反駁,再度開口:“那就算是如此,你怎麼空手而還?”

  “被戒神驅趕,又露宿荒郊野外,受這麼大的刺激,心神不寧,哪來多餘的精力去找人肉?”鬼覺得少婦不體貼,開始生悶氣。

  少婦不理會鬼的情緒,試探性地問:“什麼是佛戒啊?”

  “你別再問東問西,我餓死了,趕快把人肉端上來再說!這佛戒是無上真實正的戒,我哪敢隨便說?”

  “你說說看嘛!說完我就把肉送上來。”

  禁不起少婦再三央求,鬼便將五戒一一說出:“一曰慈仁不殺。二曰清信不盜。三曰守貞不淫。四曰口無妄言。五曰孝順不醉。”

  啖人鬼每誦一戒,聰明少婦和瓮中的主人就誠心受持一戒,等鬼誦完,二人均已正心皈命三寶、信受五戒了。

  天帝釋知道二人真心向佛,馬上派遣五十名善神保護他們。這樣一來,鬼馬上又疾走他方,轉眼不見蹤影。

  二人明白逃過劫難,決定一起動身前往舍衛國覲見佛陀;在路上,遇到四百九十八位旅人,彼此打過招呼之後,方知一行人剛從佛身旁離開。

  “佛說的經教,我們實在聽不懂,只好各自回家。你們呢?”

  二人把上述奇遇詳加敍述之後,強調鬼神對戒行清高的人十分敬畏。眾旅人聆聽完,心開意解,決定一起回去覲見佛陀。於是,這五百人,見佛、聽法、出家,漏盡意銷,同證阿羅漢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