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這種是會破歸依造重業的行為,不要做!

這種是會破歸依造重業的行為,不要做

索達吉堪布開示: 

現在有些佛教徒以高價販賣經書,美其名是在弘揚佛法,但實際上將所得利潤用來買房子、買轎車,這種行為有過失嗎?應該如何懺悔?怎樣賣經書才沒有過失?

答:佛陀在《教王經》中說:「為了身體,我們可以舍棄財產;為了生命,我們可以舍棄財產身體而為正法財產身體生命全部都可以舍棄。」當然,不學佛法的人就另當別論了,他們為了生命可以舍棄佛法,為了財產可以舍棄佛法,為了名聲可以舍棄佛法,甚至有些人為了養活自己也舍棄佛法

現在有種現象比較嚴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為買賣品,經常販賣佛像佛經佛塔,這是非有過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還認為自己在弘揚佛法。實際上,如果將這些賣佛像佛經佛塔的錢自己使用,過失是極為嚴重的。寧可自己餓死,也不能用這些錢財過活。

前一段時間也有人問:「如果以前毀壞過佛像佛塔,現在應該如何懺悔?」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註疏》裡面說:「依靠三寶而造的罪業,叫做無與倫比的罪業 。如果毀壞過佛像佛經佛塔,則應按照二倍以上修復,然後再三寶面前懺悔。」比如說,自己以前毀壞過佛塔那就要造兩座以上價值形狀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勝佛塔,造完以後再在三寶面前懺悔;以前如果賣過經書,(現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經書,且以高價在賣,用這些利潤來買房子裝修,或者給孩子做學費等等,這樣非常不好!)現在就要印兩本經書然後再懺悔,並發誓以後再也不經書了。

有些人問:「那我純粹是為了弘揚佛法而賣經書,可不可以呢?」如果你自己沒有享用這些利潤,全部又用來印經書倒是可以,這也沒有什麼過失,但你能不能這樣做呢?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有些人掛羊頭賣狗肉表面上是在利益眾生,但實際上就想為了自己牟利。可能有些人確實不懂,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覺得無所謂,根本不把因果當一回事

世人為了身體,寧可傾家盪產也在所不惜;為了保住生命,在身上截一部分肢體也心甘情願;但是為了保護佛法,按理來講,舍棄生命也是應該的,這就是我們的使命,是佛教徒的重大責任。可是現在的佛教徒,雖然大多數非常不錯,有些人發心精進,我們出家人聽起來也非常慚愧,覺得自己就連一個在家居都不如,有時候真的不好意思。但也有一些人打著佛教的招牌,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這樣沒有必要!你要學佛,就要如理如實地學,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墮入地獄。墮地獄的因,外面的社幷會上比比皆是,不需要用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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