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另外再請教師父,就是現在漸漸好像有一種趨勢,在西方漸漸有些國家已經在法律上允許安樂死,不曉得師父對於安樂死這個問題的看法怎麼樣?
凈土法門法師答:安樂死是違背自然法則,這個事情諸位同學要曉得,這是因果問題。我們造的業,病痛也是消業障,也是果報。你不讓它消盡,你想提前,後頭還有後遺症,肯定有後遺症。所以你為什麼不讓他自自然然的走好?為什麼一定要違背自然的法則?
西方人不懂這個道理,違背自然法則,(這不是佛法的)照道教裡面講的,道教裡面講的有枉死城,這個人是屬於自殺一類的,自殺一類是要入枉死城,不能投胎。到那裡面還要受罪,好像七天又要重複一次,苦不堪言。這是道教所講的,也值得我們做參考。所以說一切都讓他很順利,最重要的還是修行功夫,平常一定要斷惡修善,轉迷為悟。
一個人不論學佛不學佛,臨命終時,自己曉得什麼時候走,絕不墮惡道,這一點非常重要。希望自己走的時候,一點病苦都沒有,真的是如入禪定。佛菩薩、祖師大德常常這樣勉勵我們,他們做得到,我們也做得到。為什麼不肯做?要做好這一樁事情,首先要把自私自利的念頭放下,要把損人利己的念頭放下;心純凈,行純善,跟佛菩薩沒有兩樣。
摘自
問:第三說關於安樂死,是人為的結束生命,這與自殺和他殺有什麼不同?引申到因果關係又如何理解?
你要知道,一個人一生都是命,半點不由人,你在生病受這個痛苦,這是業報。你這個報可不能不受,你要不受,自殺了,你將來還要受這個報,逃不掉的,這是絕對的錯誤。安樂死,一般宗教也都不贊成,不可以這樣的,你自己這樣做是自殺。
自殺,你看在中國道教里頭講,要找替身,他沒有替身他投胎都投不了。上吊的一定要找到一個人,第二個人上吊,他才能離開;車禍在那裡死的,他的鬼魂就在那個地方守著,等下次車禍有人死的時候,他才能脫身,很麻煩!這都是不了解道理,不了解事實真相,所做錯的過失,決定不可以。
所以病痛的時候,如果你是遇到佛法,念佛,念菩薩名號,能減少痛苦。這個時候關係到你來生,這一生已經過去了,希望來生能過得更幸福,過得更美滿。所以人常講「好死就有好生」,這是一定的道理,因好,果就好。
摘自答香港參學同修之十八
問:第二個問題,安樂死是道德的嗎?這是否對疾病及老化問題有幫助?
凈土法門法師答:安樂死也是自殺,美其名為安樂死。自殺沒有不墮落的,還得找替身,你說多麻煩!任何宗教,沒有勸人自殺的,沒有說自殺是如法的,而且都說自殺是罪過。這不是一個宗教說的,許多宗教都這麼說,我們要有高度的警覺。
對於疾病、老化的問題,如果大家看「山西小院」就明白了。「山西小院」跟「為什麼不能吃它們」,這兩樣東西都是屬於因果教育。在現前這個社會,它的效果比《了凡四訓》、比《感應篇》、比《安士全書》還有效。我們極力依照這個教訓去做,首先改變自己,自己如理如法的修學,真正得到殊勝效果,別人就相信。自己沒有效果,人家要問的時候,你送給別人,人家問,你做到了沒?我還沒有做到,別人的信心只有一半;我做到了!他真有信心。所以自己要真干。為什麼有這個效果?我們也做了一個小時的說明,好像現在都放進去了。
古時候常講,「相隨心轉」,「境隨心轉」,我們的身體是境界,心轉境界。現在有科學證明,難得!所以像這些疾病、老化的問題,如果真正懂得、真正明了,用意念來治療、來調整,比什麼都殊勝。葯物的功能是有限的,意念的功能無限。諸佛菩薩他們會調,我們為什麼不學?所以「山西小院」是教我們怎樣用意念來調整。醫生對這個病人已放棄治療,宣布他快要死亡,沒救了,意念能把他治好。一般看是奇蹟,我們看到是正常。
摘自答香港參學同修之四十一
問:下面第十三題,電視報導中有一位女士因看到街頭很多流浪狗,發心收養。但又因條件有限,所以她幫助這些流浪狗實施安樂死,她含著淚說,已經幫助了兩千多條流浪狗實施安樂死,現在還繼續做。請問,這個做法妥善嗎?是否背因果?
凈土法門法師答:好像是背因果。你要真正發善心,你就不應該去收養它,你收養它,你應當把它送到動物園,或者一個妥善的地方。你收它來,最後還叫它自殺,它能同意嗎?它能接受嗎?它要不接受,那你是殺生。你殺這麼多,它要不饒你,你將來要還命債,這個事情非常麻煩。要記住佛經里講的因果,殺生要償命,欠債要還錢,業因果報是決定不會虛假的,這是真實的,因果通三世。所以這個事情不能做。
摘自答香港參學同修之八十六
問:現在社會上常常看到有所謂「老人病」、「植物人」,這個在佛法裡面講叫「業障病」。現在這種病,在這個社會上愈來愈多,因此就有許多人主張安樂死。有沒有罪?
凈土法門法師答:現在這個社會上常常看到的,有所謂老人病、植物人,這在佛法裡面講叫業障病。現在這種病癒來愈多,因此就有許多人主張安樂死。一個人知覺完全沒有了,就是一口氣沒斷,不但自己很痛苦,也連累一家人都不能平安,時間拖長了,家人都非常的厭煩,事情不曉得如何處理,在這種狀況之下叫他安樂死,有沒有罪?
依照佛經講的道理,決定有罪,哪有沒有罪的!必須要知道,那個植物人雖然一切知覺都沒有了,他那一口氣沒斷,什麼原因?或者是他壽命沒有了,他福報還沒有享盡;他一生的福報太大了,沒有享完,壽命沒有了,留著這一口氣享福。一天三班護士照顧,一年要花多少錢,他在那裡享福;等他享完了,他就走了。因此,不能殺害他,殺他一定有罪。
可是如何處理?如果真正懂得佛法的人,有方法處理。把他那個醫葯費,譬如他再能夠活個十年、八年,你算算看他應該要花幾百萬、幾千萬,害這種病都是有錢人,沒有錢的人害不起!你趕緊把這個錢在社會上做慈善事業,給他布施,給他培福。他的福報用盡了,他自然安安詳詳的就走了,決定不可以殺害,為他修福。這是講他幾乎完全都沒有知覺了,我們勸他念佛,他也聽不進去了,他也不懂;跟他說話,他也聽不懂,用這種方法給他修福,給他培福,這個是正確的。至於一般人主張要安樂死,我們佛法的立場不能同意,這個是屬於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