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提倡放生的本意,一是減少眾生殺業,二是培養自己的慈悲心。現代社會文明雖然日漸發達,但眾生的殺業卻不見減少。放生既簡單易行,又有社會意義,因此參與放生、隨喜放生的人也越來越多。但也有不少信徒因為不太了解佛法與戒律,只是注重放生形式而忽略本意與實效,從而出現盲目放生、跟風放生,如盲目誇大放生功德、放生不善巧最終卻是放死、不注意當地的生態平衡、名為放生實為促進捕獵業,以及放生“上癮”,還有人利用信徒的善心放生來謀利。今天我們一起分析如何避免以上盲目放生帶來的常見弊端,從而使放生更有實效、更為圓滿。
一、盲目誇大放生功德很多人熱衷於放生,乃至迷信於放生,或以放生為祛病法,或為長壽法,或為消災法,或為解冤法,或為懺罪法,或為培福法,或為求生凈土法。
不可否認,放生是成就多種善法的助行,更是培養慈悲心的一種很好的方便。面對弱勢之生靈,行者緣慈而不殺;面對出現命難之有情,行者修悲而救護。以此方便,於一切有情成就慈悲心之行者,則睡眠安隱,無有惡夢,為人、非人愛敬,諸天守護,不遭橫禍,面色光彩,資助於定,臨終不昧,能夠成就爾等功德。
但是,行者如果沒有方便成就慈悲、智慧與其它相應善法,即使經常放生、大量放生,雖然放生本身也有諸多功德,但是並不一定就能因此祛病、長壽、消災、解冤、懺罪、培福,更遑論往生凈土。
如果平時沒有良好的睡眠習慣、飲食習慣與良好心態,行者想簡單通過放生自求祛病、長壽,這不太現實;如重病患者不看醫生、不接受正常治療,想簡單通過放生求得不葯而愈,這不太現實;如患病親友不信因果、不信佛教,家人代為放生時患病親友因此嗔恚,家人想簡單通過放生迴向於病者以求其病癒,這不太現實。一些信徒花了不少錢去放生,結果患者病沒好,搞得家人誹謗佛教。反之,如果平時培養良好的睡眠習慣、飲食習慣與良好心態,行者即使不刻意去放生,也能自求祛病、長壽;如患病者及時看醫生、接受正常治療,即使家人不代為放生,患者病癒也合乎情理。
如果日常工作、生活中對人對事挑剔、刻薄、不仁不義、無所敬畏,行者想簡單通過放生求消災免難、化解冤親債主,這不太現實。反之,如果日常工作、生活中對人對事不挑剔、不刻薄、有仁有義、有所敬畏,行者即使不刻意去放生,也會自然消災免難、化解冤親債主。
如果以前有諸多殘害生靈之惡業,行者今後仍一如繼往地殘害生靈,卻想簡單通過放生來懺除過往之罪行、消抵將來之惡業,這不太現實。反之,如果以前有諸多殘害生靈之惡業,行者即使不刻意去放生,而從此改往修來、不再殘害生靈,即為佛教所說的“回頭是岸”。
如果平時慳吝、親近惡友、不務正業、貪心不足、執持邪見,行者想簡單通過放生來培養將來之福報,這不太現實。反之,如果平時熱心助人、親近善友、正命自活、知足寡慾、執持正見,行者即使不刻意去放生,現在與將來也能天天幸福快樂。
如果日常修學中不培養凈業三福、不孜孜於成就念佛三昧,行者想簡單通過放生來求生凈土,這不太現實。反之,如果日常修學中培養凈業三福、孜孜於成就念佛三昧,行者即使不刻意去放生,也能決定往生凈土。
二、放生不善巧而放死在漢地,餐桌上常見的小型動物物種,是佛教信徒經常放生的對象,如魚、鱉、龜、黃蟮、泥鰍、螺螄、青蛙、牛蛙、兔子、蛇、雞、鴨、鵝、鴿子等。另外不太常見的放生對象,有刺蝟、穿山甲、蟒蛇、天鵝、丹頂鶴等,以及其它一些不同級別的珍稀保護動物。即使對於一些常見的放生物,除了飼養人員與動物保護的專業人士外,一般的放生者都不會全面、細致地了解它們的生活習性與適於生存的自然環境,因此有時不免缺乏放生前後照料與選擇適宜放生區域的常識,更不用說對不太常見的普通動物與不同級別的珍稀保護動物了。
正是因為如此,有些放生者在購買放生物之後,沒有做一些適當的照料,或者做了不適當的護理,導致放生物在放生之前就已經奄奄一息。比如魚類,如果購買後無水,或水量不夠,或水中氧氣不夠,經過一定時間,本想放生的魚在放生之前就死掉了。又如天鵝,放生者不知如何餵食,或餵食了不當食物,導致天鵝飢餓或腹瀉,而後死亡。
有些放生者在放生前後能對放生物做適當的照料,但放生者卻放錯了地方。比如水族生物,有些喜好淺水的卻放入深水中,有些喜好深水的卻放入淺水中;有些喜好溫水的卻放入寒水中,有些喜好寒水的卻放入溫水中;有些喜好清水的卻放入肥水中,有些喜好肥水的卻放入清水中;有的則被重新放入漁場中,或污染嚴重的水域中。其它不常見的動物與不同級別的珍稀保護動物,放生者就更容易放錯地方,放生物因不能適應所放生的自然環境而死亡。
也有些放生者不了解飼養的與野生的區別,過高地估計飼養動物的野外生存能力,結果好心放生了,但飼養動物或因不能自己捕食而死亡,或被自然界的天敵輕易捕食。
為了避免好心放生結果卻是放死,放生者在選擇放生某個物種前,應多多了解該物種的生活習性與生存環境。放生者用的心思越多,通過放生培養的慈悲心就越堅固、越深厚,功德也就越大。反之,放生者對放生物種所作的了解越少,放生過程越是草草了事,通過放生培養的慈悲心就越脆弱、越單薄,功德也就越小。
三、不注意當地的生態平衡如果信徒選擇放生物是習慣性地傾向於一兩種、兩三種物種,即使是經常性地小量放生,或偶然性地大量放生,都有可能嚴重影響當地物種的生態平衡。如蛇類,固定地點的經常性小量放生,或偶然性的大量放生,則當地的青蛙、蟾蜍可能瀕於滅絕,直接影響農業生態。又如放生一些特殊的外來物種,可能給當地帶來重大的生態災難。如巴西龜,經常性的小量放生,或偶然性的大量放生,則湖池中的鱉、本地龜因敗於生存競爭而可能瀕於滅絕。如清道夫,原產於亞馬孫河流域,即使是經常性的小量放生,或偶然性的大量放生,則本地大多魚種會因魚卵被食而遭受滅頂之災。
放生者為了避免因善心放生而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應多多了解所放生的物種會對當地生態平衡有何影響,不可隨便、盲目放生。
四、名為放生實為促進捕獵業佛教所提倡的放生,最初乃指隨緣放生,也即偶遇有情出現命難時,行者當即作隨緣救護。如看見小孩拿棍棒追打小蛇時,行者及時制止,若小蛇安全逃走,此即放生圓滿。
現在我們所做的放生,行者通常主動出擊、遍尋市場來搜羅命難有情。更有甚者,掏大把鈔票到漁民那裡去訂購放生物,請漁民把本來幸福安樂的水族從水中捕撈出來,接著請師父來敲敲打打地唱念一番,“慈悲”地給驚恐萬狀的水族們授三皈、傳五戒、勸發菩提心,然後將綁架而來的“命難”有情放歸自然,還希望它們對自己感恩圖報,於是為“普度眾生”、“功德圓滿”。後者雖名為放生,而實為促進捕獵業。這是貪著放生功德、迷信放生功德而一次放生數量巨大的放生者通常會犯的一個低級的嚴重的錯誤。
又如果放生者經常放生,應當避免定時、定量、定點去購買放生物,這樣才能盡量避免商販為了專門提供放生物去網獵、捕撈。
五、利用信徒的善心放生來謀利在沒有證得無我以前,行者修諸善法難免會著相,甚至有貪心。就放生來說,有放生者、被放生者、放生法及放生功德等,此乃以善心著相,此雖障解脫,卻不障福報。
但是有些人利用信徒的善心放生以從中謀利。如有“師父”、“居士”大肆宣揚放生,借代人放生來截留放生款。又如有口稱信佛的放生頭與漁民勾結,以貪心帶人放生,更代人放生,讓漁民在固定的湖中專門為放生者捕撈放生物,然後這個放生頭將居士花錢購買的放生物又“恭敬”、“虔誠”地放回這個湖中。這個放生頭與漁民就這樣利用居士的善心放生而財源滾滾。
為了避免花錢放生而成就別人造作惡業,放生者親手放生最為妥善,也因親力親為,更容易培養、增長自己的慈悲心,功德也最大。
六、放生“上癮”佛教提倡放生的直接目的,一是防護受戒者的不殺生戒,避免行者自己殺生犯戒。不殺生戒的清凈,在於行者個人不自手殺生、不教人殺生、不贊嘆隨喜殺生,但這並不意味著受戒者必須消除世間人的一切殺業。二是通過放生培養、增長行者的慈悲心。慈悲心的圓滿,在於行者對一切有情皆懷有與樂、拔苦之情願,但這並不意味著行者要切實完成救拔世間的一切有情才算圓滿。
而有些信徒悲心過重、“菩提心”過猛,天天目睹世間眾生的殺業,真恨不得賣房賣身救脫一切苦難有情,於是對放生上了“癮”,幾乎天天放生、想著放生。但是每天被殺的有情這麼多,一個人怎能救得過來?就算所有佛教信徒一起來放生,世間的殺業也不會因此減少多少。對於世間人,我們要知道佛教放生的主要意義在於表法,並不在於不切實際地去阻止一切殺業;如果確實有方法能阻止世間的一切殺業,諸佛菩薩早就做了,還輪不到我們來做。所以行者放生要把握好度,隨順因緣、量力而行,不可“上癮”,不宜刻意為之。如果行者超出自己能力之外去刻意放生、救護一切有情,會因為無法做到而令自己煩惱重重,於修道反生障礙。
我今天講這些不是反對大家放生,而是提醒大家如何如法地放生、更好地護生。為了避免以上盲目放生的常見弊端,除了放生者依智慧善巧地放生以外,還應積極提倡護生的觀念。放生多是個人針對特定情境來救護特定命難之有情,且只能救護其一時。而護生,則是需要社會群體從更宏大的視覺、更長遠的考量,通過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調整世人消費觀念來長久地、最大程度地保障一切有情的生存機率。比如,社會大眾盡量不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盡量不使用皮草、減少生活垃圾、減少工業污染、提倡節能、提倡低碳生活、提倡素食、盡量使用可再生能源與環保能源等。只有調整社會消費觀念、更好地保護自然環境,才能更大程度上救護一切生靈,包括人類自己。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