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學佛,家人反對怎麼辦?

  問:第七個問題,弟子接觸佛法有一時間內心很認同佛法。聽法師念佛法門好處,現在每天利用時間固定念佛,想要更精進參加共修或當義工時,卻常因先生反對而無法抽出時間。請問法師,像我這業障的人該如何修才能減少阻礙,能家庭修行兼顧繼續下去? 

  答:如果真正學佛,我相信你的家人一定非常歡喜,你一定會把全家人都度學佛家人反對,是你修學不如法。譬如我們看的很多,學佛一定要吃素,你家人不吃素,你天天跟他鬧彆扭。你說他造業,他當然心裡不舒服,怎麽會不反對?你要真的學佛懂得了,你可以家裡生活完全過一樣的,他們吃肉你也吃肉,他吃的多,你吃的少,盡量吃肉邊菜。慢慢的「學佛也能吃肉,那我也可以學」,他就來了。「學佛也能喝酒,只要不喝醉」,他就歡喜了,他就能接受。你說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你要破戒將來你要地獄,他愈聽愈生氣,這怎麽行?這個沒辦法,你怎麽能度得了眾生?這個道理一定要懂,一定要清楚。這個時候要想大乘教里頭佛教給我們菩薩所在之處,令一切眾生生歡喜心。你所在的地方令一切眾生都生煩惱,你已經違背了佛陀的教誨,你就錯了。這時候不叫做破戒,叫開戒,戒律有開緣,該開的時候要開;該開不開,你犯戒,你也錯了。該持的時候要持,不持你犯戒;該開的時候不開你也犯戒。所以戒律不容易,你要學通,學懂。 

  我記得這是幾年了,大概總有七、八年前,我到北京,住在國際酒店我在下樓梯的時候遇到華盛頓dc一位同修,姓徐的一位同修跟我同姓。他的兒子那天結婚,新娘日本人,他們也有很高的地位,也是在美國學佛,我們都很熟,他是華府佛教會裡面的同學。看到我很歡喜,就把我拉下去,他說今天我兒子在這裡結婚。因為是國際婚姻有很多外交官,很多政府的官員,還有日本那邊一些代表,拉我去做證婚人我說你沒證婚人?有,請了一個,程思遠,程思遠那個時候好像是政協副主席。又把我也拉去,兩個證婚人,我們坐在證婚台上,一僧一俗。程思遠就是電影明星林黛的父親,林黛長的還滿像他,你看得還很像。我說很好,難得,這些政府官員從來不會接觸佛教的,有這個機緣正好叫我去做證婚人,還說話十分鐘,講一點佛法讓他一歷耳根,永為道種,這是機會。所以我就答應了,就去了。 

  在宴席上,當然臨時去的,沒有準備素菜我就吃肉邊菜;他倒了一杯酒,我跟大家敬酒。「佛教可以喝酒?」我說可以;「佛教吃肉?」我說可以,不障礙。「這樣子可以,我們也可以學。」你想想看,皆大歡喜你要說這個不能,那個不能,「這佛教不能碰」,你不就糟糕了嗎?隨緣度眾!一杯酒,一杯酒我不會喝醉,我不讓他添第二杯,人家敬酒乾杯的時候,我們只喝一口,一點點嘗嘗,聊表意思,這對的。所以佛法活的,不是死的,這個一定要懂得。這些人一生都接觸不到佛教,有這麽一個機會,多難得!百千劫難遭遇,可不能把機會錯過。所以結的很好的緣,他們跟我交換名片,過年還寫賀年卡給我。像這樣的你能夠活活潑潑的,你的家庭和樂,你就會度一家人。慢慢家裡人都學佛,才知道素食好處

  素食頭一個是對身體健康好處,現在肉食里頭疾病太多你要到那些飼養家畜的地方看一看,不敢吃。我是前幾個月參觀山東一個養鴨場,他告訴我,那規模很大,他說北京的烤鴨三分之一是他們提供的。我到那裡一看,就嚇到了,那個小鴨這麽大,我手掌這麽大,他問我你看幾天在我們一般看,至少一個星期到十天才長這麽大,他告訴我兩天。喂的飼料就是讓牠長,化學的,這個東西帶著有病菌,牠長得那麽快。他說一個鴨子賣出去,大概不到兩個星期就長那麽大,就賣了,不像話!從前我餵鴨子大概要喂半年,他兩星期。我聽說台灣的豬只好像是六個星期,豬只就長大了哪有不生病的道理? 

  我從前曾經問過方東美先生的夫人(方老師過世之後,我一直都照顧她),我有一天問她,我說師母,你想想看,你們現在吃的豬肉,吃的雞肉,跟三十年前你們吃的,味道一樣不一樣?她想了大概五分鐘,告訴我不一樣。三十年前,你們吃的東西他都養在野外,自然的,現在都是養在籠子里頭。養在籠子里是坐牢,一出生下來就坐牢,一直到被殺那是什麽心情?你以前養在野外,那個心情舒暢,在我想像當中,肉一定不一樣。她告訴我她說真不一樣。所以不能吃!從前的肉可以吃,現在肉吃的時候哪有不生病的道理,奇奇怪怪的病,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我們傳播謠言就是禍,禍從口出不可以傳播謠言不可以亂吃東西。 

  現在吃素菜也很麻煩素菜農藥,有化肥,所以連素菜都不乾凈,但是總比肉食要好多了。現在最好是自己種菜才安全,我們在澳洲澳洲我們自己有土地我在澳洲住的小地方,小地方香港就不小了,我的院子是二十八英畝,算中國大概是一百多畝地,大概差不多一百七十畝的樣子。就很大了,在澳洲是不大,在澳洲是不算大的地方,所以我們有很大的菜園。我們的菜園沒有化肥,沒有農藥,我們種的菜可以供養三百人吃。我們沒有那麽多人,我們道場大概只有七、八十個人,我們吃不完的就送給信徒。所以信徒到我們那裡來吃了之後,一包一包帶回去。自己種是最安全的,最好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