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問:為什麼要遵循戒法?
智渡法師答:戒法者,一切防護性的語言、規范。即各位所在地的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地方性政策、規矩、禮義和承諾等等。從「人」字上說,這是一位好公民的條件;在此基礎上,作為佛弟子,在「規矩、禮義和承諾」中體現為佛教的戒律,包括三皈依戒、五戒、八關齋戒、沙彌戒、沙彌尼戒、正學女戒、比丘戒、比丘尼戒以及菩薩戒等等;其它組織團體,也或多或少地有它們得以成立為組織或團體時即已立下的對社會、對歷史、對公眾和成員的規矩、禮義和承諾。
從世間法上說,有了戒法,人們才能判別善惡、了知對錯。戒法清凈,也是任何個體或團體的立身、立足之本。作為公民,首先要不觸犯法律,尤其是一個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比如,人要相互珍重生命,如若殺人,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也要珍重社會條例和約定,如紅綠燈。作為有緣在上下五千年文明古國中得到人身的機會,有一事讓學人深感慚愧,那是在香港一不留神闖了紅燈的事……壞習慣不易改,好習慣不容易形成啊!不易改能改,方是勇者行為,才有改變境遇的可能,要做事業,也必須戒法清凈,要依法開業,政府禁止的行業不能去做,違反道德、禮儀的行當不要去做;開業前要辦好開業經營的相關審批手續,不可擅自經營等等。戒法越清凈,來之於違禁方面的障礙就會越少,事業也就更有可能更加久遠、更加廣大。
在戒法面前人分三種:一是主動學習了解戒法之人,二是被動聞知戒法之人,三是厭逆無知之人。在戒法之中,人有三品:上品者不造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得遇良師教受三歸五戒等戒法禮儀,為佛弟子者,或能出家受沙彌十戒、或更受具足戒作比丘比丘尼,從授受戒法、清凈護持無所毀犯,則名上品奉持戒法之人。這樣的人,世間事業易得成就,修行止觀必證佛果。
中品者授受戒法後,雖然不犯重戒重罪,於諸輕戒多所毀損,但能如法懺悔。下品者學習了解戒法後,不加重視、不能堅心護持輕重戒法,多所毀犯,且不知如法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