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門禮儀上,如何注意言行和起心作意呢?

居士問:在佛門禮儀上,如何注意言行和起心作意呢?

智渡法師答:如何注意言行和起心作意呢?以下幾點可作參考。

1.凡佛經佛像、佛畫、佛具、香花、法物,如用錢「買」或向人「要」,應一律說「請」,請經書、請佛像等等。

2.凡見佛像,無論泥塑、木雕、紙印等均應視同真佛,不起分別心,如是作觀,增福長慧。

3.紙印佛像日久破損,可修補者應儘力發心修補,護持聖相,實不能供時應於佛前言明另請新像,此舊佛像恭敬焚化,泥塑木雕的、則可裝入較大的、對等的佛像中。

4.佛像佛相不可做裝飾物品。隨身之小佛像乃供隨處禮拜,兼護身平安用,應心存恭敬,祈求加護,一切吉祥想,宜放在上衣口袋或掛胸前衣內(如洗澡時應將佛像除下)。如放入褲袋,即為不敬

5.香、燭等不可製成菩薩的形狀,香熄、像塌或燃燭毀像,均為大不敬,類同於出佛身血,商買之間不要因此等無知而造下無邊重罪

汽車上漂盪之掛像及用佛相為商標等易生褻瀆,有失恭謹,不但自己獲罪也會殃及無辜。

6.迎請佛像佛經,應恭敬捧迎,不可放在腿上、或單手提攜、或垂向膝下、或夾在腋下,宜頂戴或捧於胸前或敬重包裝。由於現代印刷方便,初學佛者因此以為佛教經論典籍較易獲得,由此也容易生輕慢心、犯失意過,不可不察。

7.借閱佛經應按時送還,切忌塗、抹、剪、撕、拋、擲、遺或未經許可動用取走,佛刊佛報佛書應轉贈他人閱讀,不可任意毀棄或包紮物品等。

8.閱經時,宜潔手凈案,身端正、口禁(雜)語、意不散亂,攝心一處,直看經文不可空過。不明大意時反複數遍,自能體會妙旨,切忌退卻心志(若能廣修供養以助道心、種慧根則為最上善待自己)。閱經時宜捧卷或平放在案架上,不可放膝上,尤其不可將衣帽壓在經上。

9.無論誦經、閱經、持咒、經行、禮佛、供僧……皆應普皆迴向:願令一切眾生入佛知見、歸敬三寶,速證菩提

10.僧即僧伽,這裡指的是現前已求受具足戒的和合眾(三人以上的清凈團體:即實踐佛陀教戒、志求解脫煩惱覺悟真諦的實踐團體),並非出家的個人。出家人通稱沙門,精通經藏、能講經的為經師,精通律藏、能弘戒律者為律師,精通論藏、能辯論者為論師;得到佛法傳承、通達經律論三藏佛法而能宏化的出家行者稱為三藏法師。「和尚」是親教師之意,能授皈、授戒、授法等等,也是對出家比丘至高無上的尊稱,切切不可褻瀆。一般地,一個叢林(大寺院)首座、座元和住持(尊稱為「方丈」),才稱得起「和尚」。沒有建立叢林制的小寺院或庵堂當家(負責人)不能妄稱,與一般的出家人一樣自稱「衲子」;已有一定修為德行上已受大眾恭敬者才稱「學人」,包括大叢林住持和尚也如此自稱。

11.在家弟子信眾出家二眾不依法恭敬禮拜供養,是為犯輕慢罪。十方僧伽為我師,不只限於皈依師,皈依也非皈依一人,而是皈依三寶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這是佛教有別於他教和外道的特點之一。在學法、求得依止師之前,不可分別「你的師父是某某,我的師父是某某」,皈依師是代表常住三寶在佛前為你做個證明,證明你已求受「反邪三皈」、對過往的過罪已發懺悔心、發願回頭向善、決定做佛法三寶弟子了。

12.師父有統稱和別稱,別稱指各自的皈依師、受戒師、學法師和依止師等。

13.要問出家人的稱謂時,應說「請問師父德號上下?」,回答他人問你的皈依師時,應稱「我在上某下某法師處受的皈依」。

14.在任何地方遇到比丘比丘尼均應合十問訊。除坐禪、誦經、飲食、入廁、行腳或卧床外,其它地方遇到比丘比丘尼,無論年齡大小都可頂禮這是折服我慢心,增長恭敬心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若與出家人同行應居後。

15.入寺時,先應到大殿禮佛,再去禮拜住持和尚及其他出家師父。在法師說法時、傳戒時、法會時、共修時,必須向主法的法師頂禮:開始時是為禮請,圓滿時則應禮謝。坐,宜安穩坐,專註聽聞、善自思維,不得起坐不定,咳嗽談話;若遇法師已升座,在不擾眾的前提下,向佛和法頂禮,不可向熟人招呼;若不能聽畢,只向法師合十肅靜退出,不得招呼他人或影響他人聽講或參修。

16.出家人衣缽在家人不穿著或持用。已受三皈五戒後可穿海青,求受菩薩戒後,可披縵衣,切不可披著五衣、或以五衣代替縵衣。

17.在家人私自挪用常住財物罪過甚大,因常住物為十方所供養;在家人毀謗出家人及破和合僧,皆獲重罪。對在家同修之間也不可念其過失,應有抑惡揚善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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