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渡法師:請問師父,「聞」如何作解?如何行持達到標準? 2023-01-19 82 居士問:頂禮師父!南無葯師琉璃光如來!葯師經上說犯戒毀戒別解脫戒、菩薩戒、乃至比丘比丘尼種種戒律,聞佛名號還得清凈,不墮惡趣。請問師父,「聞」如何作解?如何行持達到標準?若曾破別解脫戒,至心稱葯師佛名,應如何還得清凈? 智渡法師答:1、「聞」者耳識內攝,能令意解之義。 2、如經典《葯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中所說,僅聞「葯師琉璃光如來」名號、還得清凈,即使未能意持而墮入惡趣後、能憶及「葯師琉璃光如來」名號,還得「從彼處沒」轉生人中。即「行持」達到至心稱葯師佛名「意持不忘」即可。 3、曾破別解脫戒者「至心稱葯師佛名」時,建議生起慚愧心。慚愧心越厚重,還復「清凈」得也就越得力、越神速。 THE END 佛學問答 # 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