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很奇怪,假如知道某人有病,即使是親人,也不敢用他用過的碗筷,甚至怕吃到他的剩菜,怕吃到他的一滴唾液、血液、鼻涕。而且和“人類”共餐,常強調“公筷母匙”,大家都認為這叫“講究衛生”。
但是,人們卻常把很多不知有沒有生病的動物,大塊大塊的屍體(當然含體液)放入口中親吻又嚼食,也把其肉汁、血液(比唾液嚴重多多)放入口中吸,嘴裡還說“好吃”。他完全都沒考慮——這是否符合自己所講究的“衛生觀念”?可能是動物比人更乾淨、更健康吧?!
很多人晚上不敢自己一人到“人體解剖室”、“太平間”、“停屍房”,也不敢自己一人到殯儀館“冷凍庫”,說是怕死屍、怕死者的鬼魂在那裡聚集、出來傷人。他卻沒想想:自己家中的冰箱內,死屍更多,而且有的斷頭,有的斷腳。
也有很多人,不敢晚上自己去墳墓,說是怕鬧鬼。他卻不知道:自己的肚子,已經作動物的“墳墓、鬼屋”很多年了!而且隨便、隨時“下葬”!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