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人死以後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嗎

  問:根據統計,目前不少國家都有自殺人數逐年攀升的隱憂,尤其在台灣更經常發生父母強帶兒女一同自殺的案件。請問大師佛教自殺行為與道德問題有何看法?決定自殺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心態,就是想以死來擺脫一切。人死以後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嗎?

  星雲大師中國人說:「好死不如歹活」,但是有些人覺得自己活得沒有意思,所以想要自我了斷。他認為這麼做又不會傷害到別人,和他有什麼關係哪有什麼道德道德的問題呢?

  其實,在佛教看來,自殺仍然是殺生,是不道德的行為,佛法不允許自殺。因為一個人的生命,並不是屬於個人所有,這具血肉之軀,最初是由父母結合而生養,並且從社會接受種種所需以茁壯、成長。生命的完成是社會大眾的眾緣所成就,當然也應該回報於社會大眾,因此每一個人都有義務使自己活得幸福更有意義,但是沒有權力毀滅任何的生命

  希臘三大哲學蘇格拉底(socrates)、柏拉圖(plato)及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他們都反對自殺。前二者是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認為人生命屬於諸神,沒有神的諭令,人不可以自殺;而亞里斯多德則是出於社會倫理學的考慮,在他看來,自殺是加諸於社會的一種不義行為,而且常常反映出當事人道德上的缺乏自製。

  此外,中世紀的宗教思想奧古斯丁(augustine)認為,人對於自己的生命,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絕對的生死支配權。另一位宗教家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認為,一切自己殺害自己的行為,都是不容於道德自我謀殺。

  自殺到底合不合乎道德?直到二十世紀的西方國家,基本上他們對於自殺或嘗試自殺,都認為是不能寬容的不道德行為,因此有些國家對於自殺未遂者還會判以刑罰,例如英國直到一九六一年都是如此。

  不過,自殺說是道德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論,例如許多聖賢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為國家、為人類利益自我犧牲,你能說這不算是偉大的道德嗎?如果把一個人害死是不道德的事,那麼法官判人死罪,這究竟合不合乎道德呢?法官判處罪犯死刑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公理與正義,你能這是道德的行為嗎?再如兩國交戰,一旦戰爭就要殺人,佛教不容許殺生;殺敵是犯戒,那麼戰爭殺敵,合乎道德嗎?

  其實,如果用嗔恨心去殺人,當然是不道德;如果用慈悲心去殺人而救人,卻是大乘菩薩道德就像醫生,為了醫學實驗,解剖人體,有時候把這個人的器官移植到他人身體,像這樣基於慈悲救人之行,是合乎道德呢?還是不道德呢?

  道德道德標準,應該從人心為出發點,於人有益的舉止是道德,於人有害無益的行為是不道德也就是說,基於慈悲所做的事,便是究竟的道德;相反的,出發點不是為了慈悲,雖然是好事,仍然是不究竟的道德就如倫理學家赫寧(bernard haring)說,一個國家的間諜如果為了維護重大機密而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不算自殺,因為這種行為不是出於自私動機,而是為了保衛國家秘密是為了國家安全;這種為了某種高尚理想而結束小我生命的行為,不是「自殺」,而是「犧牲奉獻」。

  依照赫寧(bernard haring)的觀點,只有出於自私動機或不道德的殺害自己,才叫「自殺」。例如有的人因為情場失意事業不順經濟窘困、久病不愈,或因一時承受不了重大打擊而以自殺來逃避責任,卻把問題留給人間、留給他人來承受,這就是不道德的行為。

  尤其更應譴責的是,現在有些人不但自己自殺,還要別人與他同歸於盡,例如剛才問到,父母帶著兒女一起死,或者情侶共同自盡殉情,或者與仇家玉石俱焚,可以說都是心病狂的行為,令人難以同情。

  不久前,台灣彰化有一對中年夫婦,因為經濟發生困難,一時想不開,因此夫妻兩人先行吞下安眠藥,然後帶著小孩燒炭,準備一起自殺。所幸後來因為小孩子大聲哭叫,才被鄰居發現把他們從鬼門關給救了回來。

  另外還有一個得到憂鬱症的離婚婦人,她帶著孩子從三樓往下跳,小孩子當場死亡,婦人自己沒死,但多重性骨折,結果造成全身癱瘓,也把自己的未來陷入了萬劫不復之地

  自殺甚或帶著別人一起死,這種行為叫愚痴邪見,也是不道德的。人不可以把自己的痛苦建築在別人身上也不可以把自己的痛苦感染給周遭的人。我們看歷史上很多有德的君子,縱使自己內心充滿了痛苦,在人前也總是強顏歡笑,他要把歡喜給別人而不會把痛苦傳染給別人。所以我們現在社會,應該加強生命教育、道德教育、人文教育、宗教教育。

  尤其人要有正當宗教信仰信仰不當,沒有正知正見,對世間真相真理認識不清,就容易胡作非為。像有些父母是因為知見錯誤,認為帶著孩子一起死是不忍心留他獨自在世間受苦,這是為了愛他,是一種解脫。實際上這樣的行為是不合乎道德倫理是一種罪惡,是無法見容於人的自私之行

  一般說來,自殺的人大都只有想到自己,他把所有關注的焦點都放在自己的身上,他想到的只有自己的痛苦自己的煩惱自己的解脫。但是如果他的心中有愛,如果他能想到孩子、想到父母、想到親人、想到朋友,或許他的生命就得以延展,而不活得如此的沒辦法

  在日本有一處「青木原樹海」,因為經常有人到自殺,富士吉田警察署因此特別在入口處立了一塊告示牌,勸告想要自殺的人:「我們的生命是從父母那兒得來很珍貴的東西請您靜下心來,再一次的為了您的父母親兄弟孩子們想一想。不要獨自一個人苦惱,請您與我商量一下。」

  人的生命自然的生,也要自然的滅,強求的苟活與自暴自棄的放棄都不對。所以自殺前,請再給自己幾分鍾的思考,想想,人活著才能解決問題死了怎能解決呢?只要你有心振作,世界上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何必用自殺來逃避呢?所以為了要泯除自殺,我們要增加道德觀念與勇氣,心中要有與眾人同體共生的想法要想到問題的解決總有第一、第二、第三方案,何必把自殺想成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呢?

  總之,世間的一切萬物,從有情無情都有它的生命生機,我們都應該保護尊重。所謂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人類?所以把自己寶貴的生命結束,或是因此又牽連、傷害到別人的生命這都是不道德的行為,應該加以規范、防止。

  「人死一了百了」,這種對生命錯誤見解,普遍存在於一般人的心裡,因此常見有人在遇到無法排解的困難挫折時,就消極地想要自殺,希望以死來擺脫一切。

  其實,人到世間投胎為人都是帶業而來;現世所受的順逆、好壞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為造作的結果,應該直下承擔,才能隨緣消業。如果遇到困難、苦厄,就以自殺來逃避,不但不能消業,而且更造惡業;如此舊業未消,又造新業,人生如何能解脫?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自殺只有增加問題,甚至只會增加痛苦比方說,我自殺了,即刻就會給我家人朋友親戚同學,乃至認識我的人無比的痛苦,有時還會把一些未了的責任加諸給他們,增加他們的負擔。再說,國家栽培我、大眾成就我,正當能為社會服務的時候,卻因故自殺死了這就社會成本的浪費。因此,一個人的自殺,不但造成社會的損失,並且拖累了許多人,辜負許多關心我、愛護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再者,自殺也會留下很多的後遺症。例如,一個家庭里如果有一個前輩是因自殺而死亡,雖然隔了幾代以後,後代的子孫都會覺得不榮譽,不但在他們的心裡留下拂不去陰影,有時還會起而仿效。所以我覺得社會上有時候發生兇殺案,被人殺死還可說是不得已的,自殺是不可原諒的行為。因為遭受外力而死沒有辦法抗拒的事,可是自殺則是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是愚痴是因為一時想不開所造成;由於自己的愚痴不開,造成了家庭社會的損失,所以基本上自殺是不值得同情而令人感到遺憾的事。

  尤其,自殺者當時的心情,必定是帶著一種心靈創傷是在痛苦、哀傷、無助、絕望、焦慮,甚至是憤怒、嗔恨、懊悔情緒中死去,就憑當下這麼一念,死後必定墮入地獄惡鬼畜生這就是《俱舍論》所講的「業道」。

  所謂「業道」,亦即貪、嗔、痴三業,彼此之間由貪生嗔,由嗔生痴,由痴生貪;前者能夠成為後者之道,或者互相輾轉為道,如此成為六道輪回之通路。也就是說,我人造作的業,自然會產生一種力量引生結果;業本身就像道路,隨著善業能通向善的地方,隨著惡業通向惡的地方。因此我們不要萌生自殺念頭就不會有自殺的行為與結果。

  人在一生的數十年歲月當中,難免會遇到種種的問題,雖然讓人感到生活艱苦,但另一方面也可讓我們思想上、心情上千生萬死,從中慢慢進步。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困難就想死了之,總以為死了就可以解決問題這是不對的想法。人,只要有信心、有勇氣、有慈悲、有智慧世間其實沒有解決不了的事,因此希望社區里的一些有德之士,能夠經常舉辦各種聯誼、講習,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讓鄰居之間彼此互相關心、鼓勵,從心理上建立起一種積極樂觀人生態度,如此才能防範自殺悲劇的一再發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