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阿彌陀佛!頂禮師父三拜!師父,最近有一件事一直困惑著我,希望得到師父的開示。我07年離婚後一直和一個有家庭的人生活,自從學佛後覺得這樣錯了,就勸其走了。後來再次選擇了結婚,但是很多佛友說法不一,說如果再結婚只能和之前離婚的家庭複合,否則就犯了邪淫,就會受到果報,可是弟子已經和別人領了結婚證,家裡父母也反對,因此這段時間一直很痛苦。弟子感恩師父慈悲開示,希望師父能在百忙之中回復。
恆傳法師:阿彌陀佛!善士,你好!這世的果是前世的因所造,因緣斷、因緣合不是我們每個人能把握的了的,即使因緣已斷,你另擇他偶是沒有錯誤的,只要你和你前夫斷掉,和現在的丈夫正式結婚,不屬於邪淫,並非必須在和前夫復婚就屬於正當婚姻,這純粹是一派胡言。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結婚後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死亡,留下一方和兒女,生活困難,就不能再接受另一個人的幫助和愛護了嗎?如果要守貞潔,沒問題,可以不接受任何婚姻的束縛,若還有宿世的因緣,與另一個人有這個因緣白頭到老,和別人結婚那都算邪淫嗎?望你認真體悟佛法,正知正見去修學佛法,千萬不要被那些對佛法不通、不明之人而誤導,給自己的生活帶來煩惱和痛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