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國有單位工作,經常遇到同事向我要一些單位裡面的東西,以便家用。不給,似乎又不合情理;給了,確實是犯了盜戒。遇到這些類似的情形,該如何處理?
答:你給學佛的人做一個好榜樣,要如理如法去做,決定不犯盜戒。如果他人要,你上面還有主管,就跟主管報告,哪個人問我要東西,這東西可不可以給他?若主管答應了,你不犯盜戒,主管沒有答應,你隨便拿去做人情,你犯盜戒。學佛最重要的是給社會大眾做一個好榜樣,不可以因為人情而破戒。以人情破戒,我們受的累贅太大了,將來要墮落的。像這些事情,人家問你要,都要把這些理、事為人家講清楚、講明白。我們都希望改善自己的環境,改善自己環境一定要懂得修因,因緣果報,絲毫不爽。我們修善因,決定得善果,絕不貪圖眼前一點小利。希望我們的福報留在晚年來享受,年輕的時候受一點苦難不在乎,晚年的苦難,那是比較辛苦的事情。所以年輕力壯的時候,應當多修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