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看來,宗教二字是分開詮釋的,佛陀為適應教化對象而說的教法稱為「教」,教法所出之源稱為「宗」。
宗門指傳佛心印、教外別傳之禪門;教門指依大小乘之經論等言教而立的教宗,諸如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等。
自西方學術思想東傳之後,一般將佛教所慣用的「宗教」一詞作為英文religion的譯語,表達對超自然事物的畏怖與不安,並進而專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信仰、教義、禮儀之體系。其中分為多神教、一神教、泛神論等。
釋尊以大悲願力示現娑婆八相成道,一代時教之終極目標,無非令吾輩浪子就路還家,永脫輪迴,悉成佛果。
而教育一詞,廣義來說,是指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的的社會活動,狹義是指由專職人員和專職機構進行的學校教育。
那麼,佛教有著世間道德教育的內容,然更多的是指向生命的終極關懷,即「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出世間的本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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