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佛陀為什麼把親人之間的愛,叫「餓鬼愛」,有沒有說得太誇大?
道證法師答:在《未曾有說因緣經》中,佛說:「母子恩愛,歡樂須臾,死墮地獄,母之與子,各不相知,窈窈冥冥,永相離別,受苦萬端,後悔無及」。
《楞嚴經》中也說,父母子女夫妻的關係,本質上就是「汝負我命,我還汝債」,是生生世世的糾纏,沒完沒了。尤其是自以為有恩於親人時的那種索求,真是一付討債鬼的模樣。
討債鬼的模樣,就是餓鬼相,餓鬼永遠要吃、要喝,卻永遠吃不飽,永遠在飢渴之中。那種永遠滿足不了的貪欲,就叫「餓鬼愛」。
攀緣不舍餓鬼愛,使我們百劫千生輪迴六道。譬如今世互為母女,來世不一定還是母女,下輩子或互為主僕、互為人畜,彼此奴役驅使,彼此都不相知。就如同現在,一點也想不起我們與親人前世的關係。
但有一事可以確定,那就是——若前世不造惡業,今世不會糾纏得這么悲慘;今世不造惡業,彼此也不會有這么多的惡性互動;而今世所造,有的還要轉到來世才報,這是最基本的「六道輪迴」造業受報的觀念。
例如:父母對兒女的養育之恩及種種付出,都是一個佛子對眾生所作的善業,本是很大的法財、資糧和福報,若能把這經驗提升擴大,把善意布施迴向出去的話,是了不起的事情,是極大的善業。但是我們若攀緣餓鬼愛不舍,就一定要去貪功受福德。這一貪功受福德,便成了餓鬼討債時的賬本,立刻把施受的關係變成了債權人和債務人,把好事變成了壞事。
學習大乘佛法,就是要學諸佛菩薩如何「轉法-輪」。轉法-輪就是把最苦、最壞、最惡的事,轉成最樂、最好、最善的事。而不是「倒轉法-輪」,把自己和親人,變成餓鬼、討債鬼、冤屈鬼;把原本美好善良的事,變成「汝負我命,我還汝債」的醜陋邪惡的事。所以,佛陀把親人之間的愛叫餓鬼愛,一點兒也不誇張,實在是最慈悲的提醒,讓我們不得不小心警惕餓鬼愛的過患啊!
問:佛陀要我們出離餓鬼愛,但在《盂蘭盆經》中,又說要孝順「七世父母」,這裡不是很矛盾嗎?
道證法師答:佛教講孝順「七世父母」,七世不是指祖宗七代,而是指今世加過去生的六世在六道輪迴時,各道的父母,故是「一切眾生」的代名詞。
我們輪迴地獄、畜生、餓鬼、人、天、阿修羅道六道,每一道受生都各有父母,這就說明了我們對父母的孝順,一定要擴大提升;對子女的慈愛,也一定要擴大提升。
因為「一切眾生」都曾經作過我們的父母、子女、夫妻眷屬,如果我們現在不能正確地去愛今生的父母、子女以外的人,則下輩子也不能夠認識並像今生一樣的去愛自己的父母、子女,所以,只有愛「一切眾生」,才能愛到一切過去的父母、子女。
這就是大乘菩薩道要發願度盡一切眾生的原因及宗趣。也是《盂蘭盆經》的宗旨精神——要我們孝順自己的父母如六道眾生,視六道眾生如自己的父母。也就是佛陀對我們的告誡——愛羅睺羅如六道眾生,愛六道眾生如羅睺羅。
看經時,千萬不能看窄、看偏了,一看窄、看偏,就陷在餓鬼愛的糾纏中,則把好事變成壞事了。
佛在《大乘大般涅槃經》中說,要「愛羅睺羅(佛的親生兒子)如六道眾生,愛六道眾生如羅睺羅。」兒女就是我們的「羅睺羅」。我們既然能夠對自己的兒女作出善良的布施,就表示也能夠對一切眾生作出同樣的布施;既然能夠對自己的兒女發出善良的意願,就表示也能夠對一切眾生髮出同樣的善意。剩下的,只是我們願不願意的問題了!
問:在《未曾有說因緣經》中,有一段關於耶輸陀羅和羅睺羅之間的母子之情糾纏難舍的描述:佛叫耶輸陀羅放舍羅睺羅,讓他出家跟佛學法修道,佛陀的理由是:「母子恩愛,歡樂須臾,死墮地獄」,為什麼母子恩愛,死後會墮入地獄?
道證法師答:「母子恩愛」並不一定是直接的地獄因。但是若因「母子恩愛」而不出家修道,則定作地獄因。
何以故?不修道者,不能免生死,亦不能究竟止惡行善。而生死是輪迴因;作惡是地獄因。
再說,「男女恩愛」、「母子恩情」的糾纏,於不見佛、不聞法、不識僧等未皈依三寶者而言,常作敗壞事業、學業、名利、道德、法律之因,雖屬惡因,尚非甚惡。但若於佛弟子而言,作敗壞修道、成道之因,則是大惡,以其「惡」故,亦能直接作地獄因。
出家修道成道是天上天下至善之行,所以者何?此行能令自身及一切眾生終究永斷八苦,永離生死,入於究竟安隱快樂之處,故名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