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的人,具備正信正見外,還要深信因果,若然撥無因果,便是邪知邪見,為害甚大。征諸事實,世出世間,十法界聖凡,無一不受因果定律支配,任何人和事,皆不能超越因果范圍,即使釋尊說法四十九年,亦不外說明一切諸法的因果原理。所謂因果原理,是指宇宙萬有,莫不各有其原因及結果。例如,以天時論,日月繞須彌為因,人間分晝夜是果;寒冷為因,霜雪為果。以人事論,求學為因,知識為果;勤儉為因,富裕為果;驕奢為因,貧窮為果;善惡為因,苦樂為果。就科學言,物理則冷熱為因,縮漲為果;化學則一氧二氫為因,成水為果;在數學則以乘除為因,積商為果;在醫學,則內傷外感為因,疾病為果。以此類推,一切事的成敗興衰,一切人的富貴貧賤,無一不是由因感果。因之與果,如影隨形,絲毫不爽。
再說出世佛法,知苦斷集,慕滅修道為因,出三界,了生死,證阿羅漢位是果。深山靜坐,春觀百花開,秋觀黃葉落,悟知世態無常,人生不永,進修聖道為因,證獨覺位是果。知諸法緣起性空,修十二因緣還滅門為因,證緣覺位是果。發菩提心,勤修佛道,上求下化為因,分斷無明,分證法身,登法王子位是果。深達實相,無明盡,福慧足為因,覺悟成佛,菩提圓滿是果。所謂修如是因,證如是果。然則因果之理,豈獨限於世間法?縱觀十法界聖凡,迷因則迷果,悟因則悟果,誰能撥無因果?
因果之道,通於善惡,修上品十善因,得上生天界果;修中品十善因,得生阿修羅果;修下品十善因,得不失人身果。做上品十惡因,感地獄果;做中品十惡因,感餓鬼果;做下品十惡因,感畜生果。如是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故古人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征諸事實,信然!
又善惡因果,通於三世。三世,是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亦可以說是時間上的過去,現在,未來。例如:今生修善或作惡,未必即生受報;而今生之禍福苦樂,亦非一定由今生所作業因所感。根據三世因果之理,人生際遇多半由於宿世業因所感;而今生所作,又能為將來引生結果之因。所以佛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世有善人終生坎坷,此皆宿世惡業所感,與今生作善無關;而今生之善因,仍能招感來生善果。反之,世有惡人,竟然大富大貴,此亦是夙世善因,今熟所致;今生雖作惡多端,但由於宿世善因不可沒,故受善報;而今生所作惡因,仍招未來惡報。
六祖大師說:“迷人修福不修道,只言修福便是道,擬將修福欲滅罪,後世得福罪還在。”學佛的人,明乎此理,面對逆境,自可釋然,不致怨天尤人,或懷疑因果不昧之理。因果之理,除通於善惡及三世外,又有定與不定業之分。佛言:善惡業緣,受報好醜,除五逆十惡,罪大惡極,不通懺悔,所謂定業不可轉外,其他輕罪,皆可以由人懺悔積福,或憑借三寶神力加被,而轉變果報,改造命運。雖然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聚會時,果報還自受”,但因的種子雖不亡,然助長種子的緣仍然可以改變。
例如:一粒種子的生長,必須憑借水土陽光,人工肥料,拔草灌慨,種種助緣。種子是因,水土等是助緣。種有優劣,緣有好壞;種優助緣又好,便是好因好緣,成果必好。若然好因遇壞緣,結果自然不同。反之,種子雖劣,若得良緣相助,結果亦不壞。最忌壞因又遇壞緣,則結果實在不堪設想。同樣道理,人今生的善惡與勤懈,固然可以作為未來感果的親因,然亦可以影響現在由宿業所感的果報。
學佛的人,若能諸惡莫作,使宿世惡因,缺乏壞緣,惡果不生,就可以滅罪生福。若然眾善奉行,助長宿性善因,便可以增加現在的福祿。至於佛經所說的六因(能作因,俱有因,相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以及四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限於時間,現在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