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兩命 延壽一紀

江蘇揚州的縣府衙門裡,有一位看門的老侍役,姓王名錫,他隨侍知縣唐元素先生,已有多年的歷史了。有一年,王錫正是五十歲的時候,患了一場大病,已經全身冰冷,一命嗚呼,正當他的家人悲哀啼哭忙著辦理喪事,忽然王錫呀的一聲,從棺材裡跳將起來,弄得全家的人,不由得驚喜交集。

王錫復活以後,對人家講述死後經歷的情形說:『我病中看到兩個差役來,說衙門裡喚你。我還以為是知縣唐元素先生使人來喚,跟了他們就走,哪知過了衙門向西,走進了城隍廟,廟前有一大白果樹,樹陰的四周,排著許多桌凳。據差役說:這地是位於白家茶館,忽然聽到殿上呼喚我的名字差役領我跪在庭下。有一官吏說:這人陽壽已盡,但二十年前,救活了兩條命,應延壽一紀。(一紀即十二年)。殿上的城隍老爺說:那麼放他回陽吧!差役把我領到外面,我迷失了路,忽然來了一個面如車輪的人大聲喝道:快走!我大吃一驚,睜開眼睛,睡在棺材中,驚得跳出來,出了滿身大汗,病竟好了。』

究竟王錫曾經怎樣救活過兩條人命呢?以下是王錫自述救人的經過:『當洪楊發匪竄擾到江蘇江陰時,我逃出城外,看到一個老婦人,帶著一個女孩子,在路旁哭得很悲傷。據老婦說,女孩是江陰縣官女兒,她自己是女孩乳母,因為縣官已被發匪殺害,所以她帶了女孩逃難出城,苦於無處安身。我看她們很可憐,就把她們帶回家中收容。後聞厘捐局局員某君,是縣官朋友,把她們領去收養,因此她們得到了生路。我想不到竟因此積了陰功,延壽十二年。』(取材自虞鐸筆記譯語改作)

湘清按:死人復活,是極少見的事,所以這種事實很難使人生信。也有人認為即使有其事實不過是一種假死,所見死後地府情形,只是第六意識的活動作用,並不是真死。可是據我的看法,假死的所謂復活,雖不能說沒有,但真的死而復活,也應確有其事。這有什麼證明呢?從『借屍還魂』的事實,可以證明。在王小徐居士所著的『佛法科學的比較』,李圓凈居士所著的『佛法導論』,都有詳敘借屍還魂的事。那事發生民國初年,山東省聊城縣東南鄉崔家莊有一農夫崔天選,患病猝死,正在舉家號哭之時,忽然復活,可是對於家中的人,都若不相識,語言也不相通,舉止行動,與復活前判若二人,索筆硯,自書姓名劉建中,籍貫是安南瑤州府西南二百里山洋縣人,住縣城西南七十五里,庄名劉家大坑,並述其安南家中情況甚詳。這樣以後,大家才知是安南的劉建中,借著山東崔天選的屍體還魂復活。這事發生時,梅光羲擷雲老居士正任山東高等法院院長,曾親睹借屍還魂的主角崔天選數次,並攝有崔天選的照片,寄給逖楚青平子居士。可見借屍還魂,確有其事。但借屍還魂是一個已死的人,借著他人已死屍體還魂復活,與這篇因果故事主角王錫,在自己屍體上復活,固有不同,而與輪回的投胎亦有不同。並且借屍還魂的復活者,與前判若二人也不能解釋只是第六意識的活動作用,更不能認為是假死,如果是假死,那麼借屍還魂的復活者,怎麼語言行動會完全改變,與前判若二人呢?王小徐居士與梅光羲居士,研究佛學法相唯識,造詣甚深,他們都曾一再為文證明確有借屍還魂的事。可見死人真死而復活,與唯識學理,想必沒有衝突。一個已死的人,既能借著他人的屍體還魂復活,那麼像這篇因果故事主角王錫,死後在自己屍體上復活起來,更有可能。七八年前在台北善導寺,遇見王一鳴居士他也講起他早年曾死後復活,親睹陰府情形甚詳,歷歷如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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