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故事:《二十四義》【四集卷六】

四集卷六 《二十四義》 

  
  義篇
  
  一、【殖母遣子】
  杞殖之母。遣子力行。生而有義。死而有名。
  【原文】
  周齊杞殖之母。慷慨明大義。殖在齊以勇聞。齊侯將伐衛。為車五乘之賓。殖與華旋。皆不得與焉。殖深以為恥。歸家不食。母曰。汝生而無義。死而無名。則雖與五乘。人孰不汝笑也。汝若生而有義。死而有名。則五乘之賓。皆為汝之下矣。趣之食而遣之。及戰。殖與華旋先入衛軍。齊師從之。乃取衛之朝歌。
  
  殖之妻深明於禮。而殖之母更明於義。其勉子以生而有義。死而有名為言。是即孟子所謂捨生取義也。夫義、路也。禮、門也。不出入此門。焉能由此路。則殖母明義、且明禮焉。有是母、宜有是妻矣。
  
  【白話解釋】
  周朝齊國勇士杞殖的母親。他的行為很慷慨。並且明白大義。他的兒子齊國是有力氣聞了名的。有一次、齊侯想去攻打衛國。就設定了有五輛車子的賓客。這個意思。就是表示著這班賓客都是很勇敢的。可是杞殖和另外一個勇士名叫華旋的。都不在這賓客的裡面。杞殖心裡覺得這是平生的大羞恥。於是回到了家裡就不吃東西了。他的母親見了他這個樣子。就說道。你假使活著在世界上。沒有行義的行為。死了沒有好的名譽。那末就是給你排在有五輛車子的賓客裡面。人家那一個不來笑你呢。假若你活著有了行義的行為。死了又有那好的名譽。那末有了五輛車子的賓客都在你的下面了。就趕緊叫他吃著飯。又依舊叫他跟了齊國軍隊去攻打衛國。等到兩國開戰的時候。杞殖同華旋兩個人。首先攻進敵軍里。齊國軍隊也在後面跟著進去。於是把衛國朝歌的地方奪了來。
  
  二、【義姑退兵】
  魯義姑姊。遇軍走山。棄子抱侄。齊兵遂還。
  【原文】
  周齊攻魯。至郊。見一婦人。攜一子。抱一子。眾逐之。乃棄抱者。與攜者奔。眾追問之。曰。攜者兄之子。棄者己子也。不能兩存。寧棄己子耳。齊將曰。兄子與己子孰親。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子雖痛乎。獨謂義何。齊將按兵而止。曰。魯之婦人。尚知行義。其可伐乎。遂返。己子亦全。魯侯聞之。賜以束帛。號曰義姑姊。
  
  李文耕謂義姑於流離顛沛中。勢不兩全。忍舍己子以存兄之子。篤志深情。處義直到盡處。是誠烈丈夫義理者之所難。而一婦人辦此。百世下猶欽服焉。況齊將目及者乎。號之曰義。洵無愧矣。
  
  【白話解釋】
  周朝時候。齊國去攻打魯國。到了郊外地方。看見有一婦人一隻手攜了一個孩子一隻手抱了一個孩子。這樣的走著。齊國兵士們就去追他。那個婦人就把手裡抱著的小孩子掉了。跟了攜著的孩子一同跑了兵士們把那個婦人追到了。就問他、你丟了手裡抱著的孩子。卻帶著攜著的孩子一同逃走。這是什麼緣故呢。那個婦人就說道。剛纔帶著走的。是我哥哥兒子把他拋棄了的。是我自己的兒子。我看著這個情勢。是不能兩存的。所以寧可把我自己的兒子丟了。齊國的將官聽了。就說、哥哥兒子自己的兒子。是那一個比較得親些呢。那婦人說。對於自己的兒子是一種私愛。對於哥哥兒子是一種公義。拋棄了自己的兒子。雖然心裡肉痛。可是從公義上說。還是這樣做的為是。齊國的將官就把自己的軍隊約束住了。不再去攻打魯國。並且說。魯國的一個女子。還曉得行義。這般仁義國家。那裡可以去攻打他們呢。於是就帶了兵回去。那先前丟掉的自己的兒子也得保全。魯公得知了這一回事。就送給那個婦人許多禮物。並且送他一個名號。叫做義姑姊。
  
  三、【趙氏摩笄】
  代君夫人。趙襄之姊。義無二夫。摩笄以死。
  【原文】
  周代君夫人趙氏。晉趙簡子之女。襄子之姊也。簡子卒。襄子未除服。請代君會飲。使廚人操銅枓進食。乘間擊殺之。遂舉兵平代地。而迎其姊。趙氏嘆曰。吾聞婦人執義無二夫。吾豈有二夫哉。以弟慢夫。非義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歸。乃登山呼天。摩笄自刺而死。代人皆憐之。名其所死之山曰摩笄。
  
  趙夫人之處境。與季兒適成反比例。彼則夫殺其兄。而義不可留。又無所往。遂自經。此則弟殺其夫。而義不可歸。亦不敢怨。遂自刺。然季兒不死。即歸亦無妨。趙夫人則義不可歸。此所以不得不死也。
  
  【白話解釋】
  周朝時候。代國國君夫人趙氏。就是晉國大夫趙簡子的女兒。趙襄子的姊姊。這時候趙簡子死了。趙襄子還沒有除了喪服。就去請了代國的國君來。一同飲酒。一方面差了廚子。拿了銅杓子進菜。趁這個當兒就把代君打死了。一方面又派了兵、把代國的地方都打平了。再去迎接他的姊姊回來。趙氏嘆口氣說。我曉得做婦人的。從義氣的上面講。是不可以兩個丈夫的。照這樣說來。我那裡可以去嫁兩個丈夫呢。為了弟弟緣故。就怠慢了丈夫。這不是有義氣的人所應做的。為了丈夫。去怨著弟弟。這也不是有仁心的人所應出的。我現在既然不敢怨弟弟。但是也不回到趙國去的了。於是走到了高山上口裡叫著天。拔下了簪。摩擦了一回。竟自己刺死了。代國的人都很可憐他。就把他死在那兒的一座山。叫做了摩笄山。表示紀念他的意思。
  
  四、【嚴嫗數子】
  嚴母就臘。數子都亭。仁義教化。豈可嚴刑。
  【原文】
  漢嚴延年為尹。甚酷。河南號為屠伯。其母洛陽。欲就延年度臘。見報囚。大驚。止都亭。不入府。延年出謁。母乃數之曰。幸備郡守。專治千里不聞仁義教化以安民。顧多刑殺以立威。豈為民父母意哉。延年服罪重謝。自為母御歸府舍。畢臘。謂延年曰。吾不忍見子被刑。歸東海為汝掃除墓地耳。遂去。後延年果棄市。
  
  嚴嫗生子五人。皆官二千石。故有萬石嚴嫗之美稱。其以不聞仁義教化數語。責子於都亭。復以天道神明。不可獨殺等言。訣子於府舍。可謂仁至義盡。非第為萬石之母。實不啻萬民之父母矣。
  
  【白話解釋】
  漢朝嚴延年做了官。手段非常慘酷。河南人因為他喜歡殺人。所以給他起了一個別號。叫做屠伯。有一回。他的母親到了洛陽地方要想到嚴延年的衙門裡去過年。看見那個地方。正在點著犯死罪的犯人。他母親吃了一驚。就在都亭里住下了。不到衙門裡去。嚴延年曉得母親到了。就出來迎接。他的母親就責備他說你很徼幸的做了太守官。所管理的地方有一千多里的大。不聽到你用了仁義的政教。去教化百姓。使百姓安居樂業。反而多用了刑罰殺戮。去表示你的威嚴。這那裡是做了百姓父母官的本意呢。嚴延年聽了這一番話。就對母親認了罪謝著。親自給母親駕了車、回到衙門裡去。過了年以後。他母親就對著嚴延年說。我不忍看著自己兒子犯了罪。受著刑罰我現在要回到東海去。替你掃除了墳地等著你罷。說完了話就去了。後來嚴延年果然犯了死罪。
  
  五、【媛姜代夜】
  媛姜多義。中夜告夫。攜子遠遁。甘代受誅。
  【原文】
  漢盛道妻趙媛姜。犍為人。益部亂。道聚眾起兵。事敗。夫婦並執系。媛姜中夜謂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猶豫未決。媛姜便解道桎梏。為齎糧貨。以五歲子翔付道。攜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告。即時見殺。後道父子會赦得歸。感妻之義。終身不娶。
  
  從來處變之時。最足驗人真情真義。媛姜於囹圄桎梏之間。兢兢焉告其夫。解其夫。代其夫。卒以保其夫。兼保其子。且保盛氏之門戶。設非捨生取義。曷克至此。夫亦終身不娶。非特妻義。其夫亦義矣。
  
  【白話解釋】
  漢朝時候。盛道的妻子姓趙名媛姜。是犍為地方的人。這時候、益部發生了亂事。盛道聚會了許多人起了事。後來事情沒有成功。敗了。夫妻兩個人都被官兵捉去關著牢獄裡。趙媛姜就在半夜裡對著丈夫說。照著現在的法律講。你是一定沒有生命的希望了。你可快快地逃了去。做份好好的人家。我獨自留在牢獄裡。替你擔當了一切的責任。盛道聽了妻子的話。還有點遲疑不決的樣子。趙媛姜就給丈夫去了手上足上的刑具。又給他預備了食糧和盤川。又把五歲的兒子名叫盛翔的。交給了丈夫。叫他帶了兒子逃走。於是盛道就逃了去。趙媛姜代了丈夫打著更。一點也沒錯誤。心裡計算這時候。丈夫已經走到很遠了。才把實在情形告訴了官廳里。於是立刻就把趙媛姜殺了。後來盛道父子兩個人。遇了朝廷里大赦。把他們免了罪。父子兩個人才得回到家裡。盛道很感激他妻子恩義。所以終身不再娶妻了。
  
  六、【平陽義師】
  平陽公主。大舉義師。以應高祖。娘子名馳。
  【原文】
  唐平陽公主。高祖女也。嫁柴紹。高祖起義。主居長安。紹曰。尊公將以兵清京師。我欲往。不能偕。奈何。主曰。公行矣。我自為計。紹行。主發家資。招兵數百人以應父。諭降名賊何潘仁。申法誓眾。禁剽奪。遠近咸附。威震關中。高祖渡河。紹從南山來迎。主引精兵萬人。與秦王會渭北。紹及主對置幕府。分定京師。號娘子軍。
  
  一女子而大舉義兵。統軍七萬。分定京師。娘子之名。至今猶膾炙人口也。宜高祖即位。以功給賚不涯。卒謚以昭。葬加前後部羽葆鼓吹。大路麾幢。虎賁甲卒班劍。生死皆榮。亦曰惟義所在耳。
  
  【白話解釋】
  唐朝的平陽公主。就是高祖皇帝女兒。嫁給柴紹做妻子。後來高祖起了義兵。這時候、平陽公主住在長安城裡。柴紹就對平陽公主說。你的父親、就快要用軍隊去掃清京師。我想到你的父親那兒去。可是不能夠同了你一同去。怎麼辦呢。平陽公主說。你就去吧。我自己可以想著計劃的。柴紹去了以後。平陽公主就散了家財。招了幾百個兵。去接應他的父親。又把那時候有名的大強盜叫何潘仁的。招了來投降。並且立定了軍法。對著兵士們立了誓。禁止他們搶奪。於是不論遠的近的。都來歸附他了。平陽公主的威名、震動了關中地方。後來高祖帶了軍隊過了黃河。柴紹就從南山去迎接他。平陽公主帶領了一萬精兵。和他兄弟秦王軍隊。在渭北地方會合。柴紹和平公主夫妻兩個人。對設著兩個營盤。分兵平定京師。當時候的人。把平陽公主軍隊。稱做娘子軍。
  
  七、【鄭盧冒刃】
  盧氏冒刃。獨立衛姑。以有仁義。不畏強徒。
  【原文】
  唐鄭義宗妻盧氏。略涉書史。事翁姑以孝聞。嘗夜有盜數十劫其家。人皆竄匿。惟姑老不能去。盧氏冒刃立姑側。為盜捽捶幾死。盜去。家人問其何獨不懼。對曰。人所以異於禽獸者。以有仁義也。鄰里有急。尚相赴救。況姑也。而可委棄乎。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姑感而嘆曰。歲寒、然後知松柏後凋。吾今乃見婦之心
  
  郭燮熙謂孟子七篇。多言仁義。即人禽之辨。亦屢及之。學聖真際。實在於此。盧氏以一婦人。不過略涉書史。而能參透書旨。以行其所知。斯難能矣。其姑亦引歲寒知松柏之言。是又善讀論語者。
  
  【白話解釋】
  唐朝時候。鄭義宗的妻子盧氏對於經史書籍。都大略看過。服侍公公婆婆很有孝順名譽有一晚上。有幾十個強盜到了他的家裡來打劫。家裡的人。都四散躲了起來。只有婆婆年紀老了。不能逃去。盧氏見了婆婆不能逃走。於是自己冒著白刃。立在婆婆的旁邊。給強盜打得幾幾乎要死。後來強盜去了家裡的人就問他。你為什麼不怕呢。盧氏回答道。一個人所以和飛禽走獸不同的地方。就是因為有了仁義的心。若是鄰舍人家有了危急。還要趕過去相救。何況現在是自己的婆婆。那裡可以把他遺棄了。假使萬一有個不幸發生了危險。那裡可以獨自生活在世上呢。他的婆婆很感激他。嘆著說。從前聖人說過。天氣冷了。然後才曉得松柏的葉子。是最後落下來的。吾現在經過了危難。才曉得我媳婦孝心
  
  八、【奉天二竇】
  竇氏二女。被掠相偕。義不受辱。接踵投崖。
  【原文】
  唐奉天竇氏二女。長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少有志操。皆美姿容。永泰中。群盜數千人。剽掠其村。二女匿岩穴間。盜曳出之。驅迫以前。臨壑谷。深數百尺。其姊曰。吾寧就死。義不受辱。即投崖而死。盜方驚駭。其妹繼之。折足破面流血。群盜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義烈。奏於朝。詔旌表門閭。永免其家丁役。
  
  呂坤謂奉天二竇。燁燁載籍間。古今稱義烈矣。而考史志諸書。如福州二石。南豐二樂。龍泉二湯。浙江二張。蕭縣二鄭。皆遇盜不辱。節義成雙。嗟夫。亂離婦女。誠可悲矣。堯舜在上。寧有是哉。
  
  【白話解釋】
  唐朝奉天地方。竇家有兩個女兒。大的年紀十九歲了。小的十六歲了。兩個人幼小就有一種高尚的操守。並且相貌都生得很美麗。在永泰年間。有好幾千個強盜。到了他們住著的鄉村裡打劫。兩個女兒都躲在山洞裡。可是給強盜們搜著了。把他們拉了出來。趕著他們向前走。到了一個很深的山谷里。差不多有幾百尺的深。大的女兒就說道。我寧可死。無論如何是不受他們的污辱的。說完話。就跳到那個深谷死了。一班強盜正在驚異的時候。他的妹妹也繼續著跳了下去。雖然沒有死。可是跌斷了腳。跌破了面孔。流著很多的血。強盜們舍了他去了。這時候、在京兆做官的人。雙姓第五名琦的。見了他們姊妹兩個人。這樣的義烈。非常佩服。就把這件事、奏上到皇帝那兒。後來皇帝下詔。叫把這種義烈的行為。在他們的門口旌表了。並且又免去了家裡人的丁役。
  
  九、【李楊保城】
  李妻楊氏。昭著義聲。責夫死守。竟保項城。
  【原文】
  唐李侃妻楊氏。知大義。侃為項城令。李希烈攻之。侃以兵少財乏欲逃。楊曰。縣不守。則地、賊地也。府庫倉廩皆其積。百姓皆其戰士。請重賞募死士。尚可濟。侃乃謂吏民曰。令雖主也。歲滿則去。吏民生斯土也。墳墓在焉。宜相死守。眾泣諾。乃徇曰。以瓦石擊賊者賞千錢。以刀矢殺賊者賞萬錢。得數百人。竟保城退賊。
  
  寇至當守。力不足則死焉。奉命守土。賊至而逃。誰守其土者。李侃不知而楊氏言之。卒使侃得率眾乘城。楊氏復躬執爨以享眾。至侃中矢歸。猶曰君不在。人誰肯固守。死於城猶愈於床。義聲千古矣。
  
  【白話解釋】
  唐朝李侃的妻子楊氏。很懂得大義。他的丈夫李侃在項城地方做了縣官那時候、反賊李希烈去攻打他。李侃以為城裡面的兵士既少。錢財又缺乏。就想棄了城逃走。楊氏說。假使你把這座城放棄了不守。那末這個地方。就是賊子的地方了。庫房穀倉。也都是賊子的積蓄了。百姓也就是賊子的軍隊了。我的意思你還出了重賞。去募了不怕死的人來。或者還有挽救的餘地。李侃聽了妻子的話。覺得很不錯。於是就出去對著他的下屬。和一般百姓們說。我做縣官的。雖然好像是這座城裡的主人翁。但是年限一滿。就去的。你們生在這地方祖上墳墓也在這個地方。應當死守了這座城才好。於是大家都流著眼淚答應了。李侃就下了一個命令。說、凡是用了瓦石擊著了強盜的人。就賞一千個大錢。用了刀或者用了箭把強盜殺死的人。就賞他一萬個錢。於是募到了幾百個人。終於保全了城池。打退了賊人
  
  十、【迪妻賣肉】
  迪妻求售。救姑與夫。孝義兼盡。甘死市屠。
  【原文】
  唐周迪妻。嘗從迪賈。往來廣陵。會畢師鐸亂。劫掠已盡。軍士乏食。市肆殺人賣肉。迪飢將絕。妻謂迪曰。窮蹙如此。勢不兩全。君有親在。不可不歸。請賣妾以備行資。迪不忍。妻強與詣屠肆。賣得數千錢。以奉迪。迪行至城門。門者詰之。迪告其故。門者疑其紿。偕至屠肆問狀。見妻首已在枅矣。迪大慟。裹余體。歸葬之。
  
  呂坤曰。勸夫歸以養母。殺其身以資夫。義哉迪之妻也。設有餘策。寧至是乎。亂世人情。可為痛哭。誰為君相。而使赤子遭禍如此之慘哉。有天下者。可以深長思矣。
  
  【白話解釋】
  唐朝周迪的妻子。常常跟了他的丈夫、到外邊去做生意。往來於廣陵地方。這時候、正逢著畢師鐸造反。把廣陵地方的吃食。都搶完了。兵士們都沒有糧食好吃。市上的店家。把人殺死了賣著人肉。周迪也飢餓得快要死了。他的妻子對他說。我們窮迫到這般田地。在形勢上看來。我們兩個人。總不能夠全活的了。你有父母家裡這是不可不回家去的。你可賣了我。把得來的錢做了川資。周迪不忍心這樣的做。他的妻子強迫他同到了賣肉的店裡。賣得幾千個錢給了丈夫。周迪拿了錢走到城門口。守城門的人就盤問他。周迪把賣妻的原委、都告訴給他們聽。守城門的人。疑心他所說的話。或者是假的。於是就同周迪到了肉店裡去問。果然他妻子的頭。已經在橫木上掛著了。周迪見了。大哭了一場。就裹了他妻子殘餘的肢體。帶回家去安葬。
  
  十一、【包崔尺組】
  崔氏早寡。義重如山。尺組為誓。送母復還。
  【原文】
  宋包繶妻崔氏早寡。子幼。誓死守義。及子殤。其母自荊州來。欲嫁之。謂曰。喪夫守子。子死誰守。崔氏曰。女之留。非以子。以翁姑也。今翁歿姑老。將舍而去乎。母怒曰。我此來決不獨歸。崔氏曰。母遠來。義不當使母獨還。然至荊州。倘以不義見迫。必死於尺組之下。願以屍還包。遂偕母去。母見其不可奪。乃聽還。
  
  包崔氏深明乎義矣。夫死而別嫁。非義也。子幼而棄之。非義也。孤子既亡而舍姑去。非義也。母氏遠來而使獨還。亦非義也。不得已以尺組相誓。不為非義。卒送母去。復得聽還。崔氏固權之熟矣。
  
  【白話解釋】
  宋朝時候。包繶的妻子崔氏。年紀很輕就守了寡。兒子又很小。他發了咒。守義不再嫁人。後來他的兒子死了。崔氏的母親得知了。於是就從荊州地方趕了過來。要給女兒改嫁。並且對女兒說。丈夫死了。守著兒子。現在兒子死了。你又去守那一個呢。崔氏答道。女兒的所以守著。並不是為了兒子是為了公公婆婆緣故。現在公公死了婆婆還活著。年紀又老了。我難道忍心丟了他去么。他母親聽了生了氣。說、我既然來了。無論如何、是不肯獨自一個回去的。崔氏道。母親很遠地方來。當然從情理上說。也不母親獨自一個回去的。但是我同母親到了荊州以後。倘若用了不義的手段來強迫我。那末我就一定死在一條繩的下面了。請你把屍首送還包家吧。於是就跟了母親去。後來他母親看他的立志。非常堅決。也就聽他回去了
  
  十二、【吳謝笞賀】
  吳母謝氏。教子義方。道人之短。百笞何妨。
  【原文】
  宋進士吳賀母謝氏。教子有義方。每賀與賓客語。母輒於屏間竊聽之。一日。賀偶言人之短。母聞之大怒。客退。笞賀一百。所親解之曰。臧否、士之常。當有何過。而笞之若是。母太息曰。吾聞愛其女者。必取三複白圭之士妻之。今獨產一子。使知義命。而出語忘親。豈可久之道哉。因泣不食。賀繇是恐懼自敕。卒為名人。
  
  呂坤曰。亡身之禍。言居其九。正使義所當言。殺身何恤。而平居談短論長。直訐醜詆。自求切齒腐心之恨。禍將焉逃。吳母教子。可謂知所重矣。滂母有遺恨哉。
  
  【白話解釋】
  宋朝時候。有個進士姓吳名賀。他的母親謝氏。教訓兒子很有義方。每遇著兒子客人說話的時候。謝氏常是立在屏風後面。去聽他們說的是什麼話。有一天、吳賀偶然對客人、說著人家不好地方。他的母親聽了。就很生了氣。等到客人去了以後。就把吳賀打了一百下。有個親戚去勸謝氏道。談論人家的長短。這也是讀書人通常的毛病有什麼重大的過失你要把他打到這個樣子呢。謝氏就嘆了口氣說。我聽得愛護女兒的人。一定選擇了說話很謹慎的讀書人來做女婿。我只有一兒子。要叫他明白了義和命的大道理。現在他說話這樣的不謹慎。這就是忘了母親了。這個樣子。那裡是處世久長的道理呢。於是謝氏就流著眼淚。不肯飲食。吳賀從此以後。心裡就很有恐懼心。竭力的警戒著自己。終於成了一個很有名譽的人物。
  
  十三、【張高義婦】
  義婦高氏。尚未成婚。夫瞽不棄。竟歸張門。
  【原文】
  宋張某妻高氏。餘姚燭湖人。未婚而張瞽。乃使媒告高氏父母曰。吾不幸而瞽。愛女聽別嫁。父母將諾之。高氏涕泣曰。男女通名。禍福無改。今既字而瞽。我命也。我猶棄之。誰復為之妻者。使彼因我而受凍餒。我何面目立人世耶。父母感其言。許張婚。高氏遂歸於張。勤力以養。終身晏如。鄉里賢之。號曰義婦。
  
  守義於已婚。易。守義於未婚。難。因尚未成為婦也。況別嫁之語。出自其夫乎。且也在家從父。父母將諾之矣。乃毅然數語。竟挽親心。卒歸張氏。勤力奉養。終身晏如。彼李康侯妻者。殆效法斯人哉。
  
  【白話解釋】
  宋朝有一個姓張的人。他的妻子高氏。是餘姚燭湖地方的人還沒有嫁過去。姓張的眼睛瞎了。於是就差了媒人到高家去。對他父母說。我很不幸瞎了眼眼。再不想仰攀你們了。你們的令愛。叫他另外嫁人吧。高家的父親母親。就要答應他。女兒流著眼淚鼻涕說。凡是男女兩家訂了婚以後。不論是禍是福。彼此就不可以更改的。現在我許給了人家以後。人家才瞎了眼睛這是我的命理。應當嫁一個瞎眼丈夫緣故。假使我尚且拋棄他。那末還有那一個再肯嫁給他做妻子呢。若是他為了我不嫁給他使他受了凍餓。那末我還有什麼面孔。在世界上活著呢。他的父母也就女兒一番話感動了。答應仍就和姓張的結婚。高氏嫁到了張家以後。勤勤儉儉地做了工作。養著丈夫。終身好像很安然樣子。鄉村裡的人。都稱美他的賢德。就給他起了一個別號。叫做有義氣的婦人
  
  十四、【陳林義母】
  義母林氏。從守延平。人子己子。一樣恩情。
  【原文】
  宋陳韡妻林氏。知書能文。寇擾汀邵延平諸邑。韡起複。守延平兼招捕使。林氏與韡同赴官所。曰。死則俱死。郡人見林至。感激相謂曰。太守攜家。為死守計。我輩何畏。有從奔走王事。而妻子無依者。林氏皆延之州宅。日與游處。使其子與己子同學。由是人皆效死。及寇平。郡人懷其德。呼曰義母。事聞。誥封清源夫人
  
  齊宣王時。有義母。善視前妻之子。陳林氏則善視奔走王事、眷屬無依者之子。且一一延至州宅。日與游處。並使與己子同學。推其義氣之所至。真可天下一家矣。豈僅為一郡之義母已哉。
  
  【白話解釋】
  宋朝陳韡的妻子林氏。曾讀經書。並且能夠做文章。這時候、強盜時時來打劫汀邵延平幾個地方。陳韡同時也滿了喪服。就在延平地方做著太守官。並且兼管了招捕叛反的官銜。林氏就跟了丈夫一同去上任。並且說。要死就一同死。那地方的人見了太守的家小也同來。於是就很感激地大家講著。我們看太守帶了家小來。就表示著死守城池的計劃。這樣看來。我們還怕什麼呢。延平地方。有的丈夫為了國事奔走。妻子沒有依靠的人。林氏就請他們到衙門裡來住著。自己同他們一同做了隊伴。叫他們的兒子。和自己的兒子、同在一塊兒讀書。因此這個地方的人。個個肯盡了死力。等到強盜平了以後。地方的人紀念林氏的恩德。就個個叫他義母。後來這件事。傳到了朝廷里。皇帝就下詔。封他叫清源夫人
  
  十五、【郭氏鬻子】
  郭氏饋獄。鬻子得緡。紿夫投水。盡義潔身。
  【原文】
  元戍卒妻郭氏。有殊色。千夫長李悅之。時至其家。戍卒怒。欲殺李。李逃訴縣。論戍卒死罪。郭日饋獄中。獄吏亦悅之。遇戍卒甚厚。囑戍卒以妻與之。當力保其子女。戍卒喜。以告郭。郭曰。我旣以色誤君。尚忍二事乎。歸鬻子女。得三十緡。與戍卒。紿以他往作佣。自投水死。見者以白縣。乃釋戍卒。戍卒感其義。不再娶。
  
  尤物、即禍水也。非閨房福也。一見於賣餅之婦。再見於戍卒之妻。乃不謂貧賤家婦人之義不可奪如是也。貧者若此。富者當如何。賤者若此。貴者當如何。雖然。天蓋以貧賤顯其婦之節義耳。
  
  【白話解釋】
  元朝時候。有個守邊關的兵士。他的妻子郭氏。生得非常美麗。有個姓李的千夫長。就喜歡他。常常到他的家裡來。兵士生氣。想把姓李的殺死。姓李的得知了。就逃到縣裡去告。於是縣裡兵士定了死刑。郭氏天天到監牢里去送飯。獄官看了他的相貌。也歡喜了。就待得兵士很好。叫兵士把他妻子給了他。那末可以竭力保護兵士兒女們。兵士也很歡喜。就去告訴了妻子郭氏。郭氏說。我旣為了相貌害了你。難道還忍心去嫁兩個丈夫嗎。因此回到家裡。把自己生的兒女都賣去了。得到了三十千身價錢。都拿來給了丈夫。對丈夫說了假話說是要到別地方去做工。自己回去。就投在水裡死了。看見了的人。就去稟告縣裡。於是把兵士放了出去。兵士出了監牢以後。很感念他的情義。終身不再娶妻。
  
  十六、【李張誓冰】
  李婦覓骨。卧冰積誠。感魂指示。葬處乃明。
  【原文】
  元李伍戍福寧死。妻張氏卧積冰上。自誓曰。天若許妾取夫骨。當得不死。踰月無恙。鄉人異之。相率贈錢。大書其事於衣。行至福寧。問夫葬地。則榛莽四塞。不可識。哀慟欲絕。夫忽降附於童。言動無異。指骨所。張如言發得之。持骨祝曰。信妾夫耶。入口當如冰雪。黏如膠。果然。官義之。使護喪還。給錢使葬。復旌其門。
  
  許止凈謂張氏孝義艱貞。故令人無間言。惟竟感其夫魂。附童身。敘死事。示葬所。不亦異乎。倘妻有不良。更復何顏相對。嗚呼。世風不古。道德淪亡。有夫之婦。且以放蕩為平權。更何問夫死後事耶。
  
  【白話解釋】
  元朝的李伍。充軍到福寧地方。竟死了。他的妻子張氏。得知了這個消息。把身子睡在冰的上面。發了個咒道。上天若是答應我、去尋了丈夫的屍骨回來。那末這回我是不死的。果然這樣的過了一個多月。並沒有死。地方的人。都覺得很奇怪。就大家送他銀錢。給他做著路費。把這件事情的原委。大大的寫在衣服外面。這樣的走到了福寧。去尋問丈夫葬著的地方。只看見荊棘野草很高的長著。遮蔽了一切。尋不到他丈夫埋葬的所在。他就哀哀地的哭。差不多哭到要死去的樣子。忽然他丈夫靈魂。附在一個小孩子身上。一切說話和行動的態度。都像活的時候一式一樣。把埋葬屍骨的地方指點給他看。張氏依了他所說的話。在泥土裡發掘開來。果然得到了一副屍骨。張氏就拿了屍骨祝告著說。你真是我丈夫的骨頭。那末嚼在口裡。一定像冰雪一樣的冷。像膠漆一樣的黏。等到嚼在口裡。果然是這樣的。官廳里的人。也很欽佩他的義烈。因此就叫他搬了喪回去。給了錢叫他去做安葬的費用。並且再在他的門前旌表著。
  
  十七、【汀妻復仇】
  何氏得夢。夫告遊園。池蛙示狀。殺子伸冤。
  【原文】
  元羅汀妻何氏。美而艷。陳威密殺汀。百計以得何。生二子。何夢汀曰。汝遊園見蛙。我冤可雪矣。越日。威邀何遊園。有蛙攀岸欲上。威以竹格之。蛙仰墜。威笑曰。回思十八年前事。宛似蝦蟆落水時。何詢得其實。乘夜殺二子。出訴冤。收威置極刑。官以威產給何。何曰。妾忘夫事仇。辱身喪義。生且不願。何以產為。遂自殺
  
  何氏、一賣餅者婦耳。相隔已十八年。中計已生二子。乃彼義氣所感。神鬼欽之。夢魂兆之。池蛙狀之。仇且自道之。觀其自殺時懷中之十六字曰。夫出不幸。妾亦相隨。曰節曰義。庶幾匪虧。能無感乎。
  
  【白話解釋】
  元朝羅汀的妻子何氏。生得非常美麗。有個姓陳名威的人見了他。就歡喜他。因此用很秘密手段把羅汀殺死。一方面又用了許多計策。把何氏娶了過去。已經生了兩個兒子了。有一天的晚上。何氏做夢。看見丈夫羅汀來對他說。你這次到了園里去遊玩。看見了青蛙的時候。那末我的冤讎。也就可以明白了。過了一天。陳威邀了何氏去遊玩花園。果然有一隻青蛙。在池沿里攀著。要跳到岸上來。陳威就用竹棒阻了一下。於是這隻青蛙。就仰天跌在水裡了。陳威見了。就笑著說。回想起十八年前的一件事。真像這隻蝦蟆落水的時候呵。何氏就要尋根究底的問他。陳威以為和何氏已經做了十八年的夫妻。就是對他說了也無妨害。於是就老老實實地對他說了。何氏就在這天的晚上。把自己所生兩個兒子殺死。又到了官廳里去訴冤。才把陳威辦了最重的刑罰。官廳里又把陳威的產業斷給何氏。何氏說。我忘了丈夫。和仇人做夫妻。污辱了身子。喪失了義氣。活在世上、尚且不願意。還要財產什麼呢。就自殺了
  
  十八、【黎女矢死】
  黎女既字。矢死守身。辭婚不背。由義居仁。
  【原文】
  明黎女許字陳氏子濂。南海鍾姓者。興巨獄以構陳氏。濂挺身就逮。誓不以難蒙父兄。自分不得出。使辭黎氏之婚。黎氏父母然其辭。欲為女謀別選所歸。黎女矢死自決曰。以身許人。當其有難而背之。不義。出不出未可知。不冀其出。而先以不出絕之。不仁。吾惟有俟之而已。濂既出。黎女遂歸濂焉。
  
  黎女仁義矣。其未婚夫、亦仁義也。挺身而就逮。不以難蒙父兄。非義乎。自分不得出。乃以婚辭黎女。非仁乎。以仁同仁。以義配義。舍陳濂實不足婚黎女。非黎女亦不可配陳濂。吾因錄黎女而並及之。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黎家的女兒。是許給陳家的兒子名濂的做妻子。這時候、南海地有個姓鍾的人用了一件重大的案件。去誣害陳家的人。陳濂就挺身而出。給捕班們捉了去。把一切事情都承認了。這樣才可使得這種罪名。不至於再加到父兄們的身上來。可是自己思量著。捕去了以後。是不能再出來的了。就差了家裡的人。去辭了黎家的婚約。黎家的父母。覺得這樣的辦法也不差。就要給女兒另外揀了人家。黎家的女兒。立了一個另嫁人家就死的咒。並且說道。已經把身體許給了人家。當著人家有危難的時候。就違背了他們。這是不義的行為。並且陳家的兒子將來能不能放出來。都是不可預料的。勿去希望他出來。反而先料他是永遠不會出來的樣子把他們回絕了。這是不仁的舉動。這不義不仁的行為。我是都不肯做的。我只有等候著吧了。後來陳濂竟出來了。於是黎家的女兒。就嫁了過去。
  
  十九、【義顓禱侄】
  萬姑義顓。哭天拜禱。得賜一男。忠胤以保。
  【原文】
  明萬義姑、名義顓。父鍾。兄文武。皆戰死。家惟繼母曹氏。二嫂陳氏吳氏。吳遺腹六月。姑旦暮拜天曰。萬氏將絕。願賜一男。續忠臣後。我矢不嫁。共撫之。尋生男。名曰全。姑與諸嫠共守。名閥來聘。皆謝絕。訓全讀書。嗣世職。姑年七十餘卒。姑之祖彬及父兄。皆死王事。母嫂守貞。姑更義著。鄉人稱為四忠三節一義之門
  
  撫孤守節、已難矣。況撫侄守貞乎。況未有侄可撫乎。所處者惟一老母。二寡嫂。三代忠臣。行將絕後。以嫂有六月之遺腹。乃旦暮向天哭拜。求得一男。拒媒撫侄。教養兼施。足與魯之義姑齊名矣。
  
  【白話解釋】
  明朝有個萬義姑。名叫義顓。他的父親名萬鍾。兩個哥哥大的名叫萬文。小的名叫萬武。都是國家盡了力。在戰場上死的。家裡的人。除了萬義顓以外。只有一後母曹氏。和兩個嫂嫂。一叫陳氏。一叫吳氏。吳氏嫂嫂懷孕已經有六個月了。萬義顓很想給嫂嫂生一個兒子。替萬家繼續了香火。就日夜拜著天地。禱告著說。萬家快要絕了。還望上天送給他一個男孩子。可以傳了忠臣的後代。倘若真的生了孩子。那末我立了咒不去嫁人。大家一同撫養著這個小孩子。後來吳氏果然生了一個男孩子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叫萬全。義顓就和一班寡婦們大家守著。有許多有名的人家向他來求婚。都謝絕了。親自教著侄兒萬全讀書。後來侄兒大了。襲了祖父官職。萬義姑到了七十多歲才死。萬義姑的祖父名萬彬的。和他父親兩個哥哥。都為了國家大事死的。母親兩個嫂嫂。都守著節。義姑更是義氣出了名。所以那地方的人。都稱他們叫做四忠三節一義的人家。
  
  二十、【沈張伏闕】
  束妻苦志。妾亦安居。代夫請罪。伏闕上書。
  【原文】
  明給事中沈束妻張氏。未有子。為置妾潘氏。偕詣京師。適束以抗疏下獄。張謂潘曰。汝年少。且與主君未識面。盍擇所便。潘泣曰。主君抗節。夫人又苦志。婢子獨非人乎。誓死不去。束故家貧。有田十餘畝。歲入不足以養束父。張潘日夜勤女紅。備橐饘。又自伏闕上書。願以身代束。以全夫婦之義。書奏不報。久之。赦出。
  
  義矣哉、張氏之書曰。舅當垂死之年。夫無再生之日。願以身代夫繋獄。俾夫送父終年。仍赴獄待罪。庶臣夫得復見其父。少伸父子之情。臣以舅付託於夫。亦得全夫婦之義。聞斯言者。能無動於中乎。
  
  【白話解釋】
  明朝沈束做了給事中的官。他的妻子張氏。因為沒有兒子。就給丈夫備了一個姨太太潘氏。同著他到京城裡去。恰巧沈束因為上到皇帝里去的奏章。裡面說著很剛直的話。於是皇帝生了氣。把他關到牢獄去了張氏就對潘氏說。你年紀很輕。並且和丈夫還沒見過面。不必在這裡吃苦的。最好依著心裡喜歡去做吧。潘氏就流著眼淚說。老爺盡了忠。去勸諫皇上夫人又苦苦地守著節。難道我不是人么。死也不肯去。沈束的家裡。原來是很貧苦的。只有十多畝田。一年的收穫。還養不了他的父親。於是張氏潘氏兩個人。日夜勤勤儉儉地做著女工。才得吃著粥。過了很辛苦的日子。後來張氏又跪在皇帝殿下上了書。書裡面說。情願自己代替了丈夫。以顧全夫婦恩義。可是皇上並沒有回答他。過了許多時候。沈束就赦罪出來了
  
  二十一、【張女撫輝】
  張女兄歿。侄幼家貧。嫂氏改適。撫孤終身。
  【原文】
  明張氏女、桂林人。年十五。父母與兄俱亡。惟遺一侄名輝。年甫六歲。家無遺業。四壁蕭條。嫂劉氏不能安。女察劉氏難守。乃謂之曰。兄不幸。遺孤惟輝。吾父母血胤系之也。吾為張氏之女。義當為父母存孤。使胤毋絕。敢復累嫂長居貧哉。劉氏遂改適。女撫輝成立。不嫁以終。後輝之子孫。立女主於別室。而世祀焉。
  
  張女之處境苦矣。年僅十五。父母俱喪。兄又亡。侄又稚。家又貧。嫂又不安。危哉張氏之胤也。設非女之毅然決然。俾嫂改適。矢志不嫁。仗義存孤。安保其侄之不無或失耶。張女義且智矣。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有個張家的女子。是桂林地方的人。年紀十五歲了。他的父親哥哥都已去世。只遺下了一個侄兒名叫張輝的。年紀只有六歲。家裡有一些兒產業。所以很呈現了蕭條的景象。他的嫂嫂劉氏。過不慣這樣的苦日子。想去嫁人。張女覺察到劉氏是難以守節的了。就對劉氏說。哥哥不幸死了。只遺下了一個侄子。我父親母親的血統。完全在侄兒身上我是張家的女兒。照道理講。是應當替了父母。撫養著孤苦伶仃的侄兒。才可使得張家血統不致於斷絕。這都是我所應該負擔的事。那裡敢連累了嫂子。也一同過著貧苦的日子呢。於是劉氏就嫁了人。張女竟把侄兒張輝撫養了成人。終身不出嫁。後來張輝的子孫就在另外一間的房子里。立了張女的牌位。世世代代祭祀著。
  
  二十二【翠梅甘虐】
  翠梅主虐。甘受不辭。終身以義。卒復葬之。
  【原文】
  明陸陳氏之婢翠梅。既嫁。敬事陳。依戀不去。陳早寡。性嚴重。翠梅候顏色惟謹。應對稍失節。陳輒手批其頰。後翠梅且老。而陳之虐性弗改。翠梅亦卒無慍色。或怪而問之。翠梅曰。吾自幼受彼家養育。貧而棄之。如不義何。或曰。彼虐如此。汝尚何戀。翠梅曰。彼自行彼法。吾自盡吾心。聞者慚服。陳亡。殮葬皆翠梅營之。
  
  翠梅有夫且有子。非窮無所歸也。年三十七。其夫若子謂之曰。吾等安事此煢煢者。翠梅不忍。夫棄翠梅而別室。子亦自去。獨翠梅以義故。終身甘之事之。卒復殮之葬之。其義尤足多矣。
  
  【白話解釋】
  明朝陸陳氏有個丫環。名叫翠梅。翠梅嫁了人以後。仍然很恭敬地服侍陳氏。依戀著不肯去。陳氏早年就沒有了丈夫。生性非常嚴厲。翠梅很小心地、去伺候他臉上的喜怒。有時候應對遲慢了一點。陳氏就常常用手打他的耳光。後來翠梅的年紀老了。可是陳氏不好脾氣。依舊沒有改。翠梅也從來沒有一怨恨的顏色。有人覺得他非常奇怪。就去問他道。你也有丈夫也有兒子。為什麼不回到自己的家裡去。反而情願受著虐待呢。翠梅回答道。我幼小就受了家裡養育的恩典。現在見了家裡窮了。就丟了他去。這是不義的行為呵。也有人對翠梅說。他這樣的虐待你。你對他還有什麼留戀呢。翠梅說。他行他的法子。我盡我的心腸。勸他的人聽了這種說話。也覺得很慚愧。心裡也就非常的佩服他。後來陳氏死了。入殮安葬種種事務。都是翠梅替他經營的。
  
  二十三、【張霍守堡】
  霍氏守堡。奮勇當先。僮僕力助。宗族獲全。
  【原文】
  明張銓妻霍氏。冀南人。流賊犯境。眾議棄堡而去。霍氏語其少子曰。避賊而出。家先不保。出而遇賊。身更不免。等死耳。死於家。不猶愈死於野乎。且我果堅守。則賊必不得志。乃躬率僮僕。助守御。賊至。環攻之。堡中矢石並發。賊不能克。旋即引去。避山谷者多被淫掠。惟張氏宗族獲全。副使王肇生表之。曰夫人堡。
  
  襄陽夫人城。而冀南乃有夫人堡。要皆忠義之氣。集以守之耳。世之所以喪地失城者。雖未必盡出於自餒。而出於自餒者實多。彼避山谷者。卒被淫掠矣。獨守堡者且全宗族。非集義所生者而何。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張銓的妻子霍氏。是冀南人。流賊來攻打那個地方。一班人商議預備放棄了這個城堡。大家逃了去。霍氏就對他的小兒子說。假使我們為了避著強盜出去。那末我的家先不保了。出走的時候。不幸見了流賊。那末性命也保不了。既然同是一個死。死在家裡。比了死在郊野里。不是好著許多麼。並且我們能夠很堅固地守著。流賊也攻不破我們的呵。於是就親自帶領了童僕。幫著守了這個小城。流賊來了。在堡的四面攻打著。忽然堡裡面發出了許多的箭和石子來。流賊攻打不下。就去了。這時候、躲在深山野谷里的人。很多給流賊姦淫的。搶掠的。只有張家族的人都很安全。按察司副使王肇生。就把那個堡稱做了夫人堡。表揚著霍氏的功勞。
  
  二十四、【薛門全義】
  薛氏全家。王事倥傯。彼侍婢兮。亦為義動。
  【原文】
  明永曆帝奔緬甸。昆明諸生薛大觀嘆息。顧其子之翰曰。吾不惜七尺軀。為天下明大義。汝其勉之。之翰曰。大人死忠。兒當死孝。大觀曰。汝有母在。時其母適在旁。顧之翰妻曰。彼父子死忠孝。而吾兩人不死節義耶。其侍女方抱幼子。問曰主人皆死。何以處我。大觀曰。爾能死亦善。於是五人偕赴城北黑龍潭死。
  
  忠孝節義。萃於一門。要之皆死義耳。父死子從。夫死妻從。姑死婦從。主死婢從。最奇者。次日諸屍浮水上。幼子在侍女懷中。兩手堅抱如故。而其次女適人。避兵山中。亦同日赴火盡節。其母死女從乎。
  
  【白話解釋】
  明朝末年。永曆皇帝逃到了緬甸去。這時候、昆明地方有個秀才。姓薛名大觀的。覺得明朝天下。是保不住的了。因此就對著他的兒子薛之翰說。我不惜犧牲七尺的身體盡了忠去為天下明著大義。你應當自己勉勵著自己呵。薛之翰說。父親盡忠死了。那末兒子也當盡了孝死。薛大觀說。你還母親在著呢。這時候、薛之翰的母親正在旁邊。就對薛之翰的妻子道。他們父子兩個。有的為了忠死。有的為了孝死。難道我們兩個。獨不肯為了節義死嗎。這時候有個丫頭。正抱著薛大觀的小兒子在旁邊立著。聽了主人們都要去死了。就問著道。主人們都死。叫我怎麼樣呢。薛大觀說。你能夠跟了我們同死。也是很好的。於是五個人。一同投在城北的黑龍潭死了
  
  【緒余】
  女子之義。當以名分所在。各盡其責。盡其責所當盡。即為盡義。本乎自然之性。而出乎相感之情。其志也潔以貞。其行也勤以固。刀鋸在前。虎狼在後。一若無所聞知。悍然而無所慮。恬然而無所疑。百折不撓之概。直足以懾鬼神而破金石。皎乎若日星之炳而不可及。巍乎若山嶽之峻而不可登。浩乎若江海之淵而不可窮。懍乎若宗廟之嚴而不可瀆。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至若命之不榖。時與願違。朱顏無自免之方。白刃豈甘心之地。然而一死之外。更無他圖。則捨生取義。亦足多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