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四翁是陶禹錫的高祖父,他開了一間染布廠。
曾經有人拿一種紫色的草來賣他,他出了四百萬文錢買下那些染色用的植物。數天後,有一位經紀人看了說:「這些草都是假的!」
陶四翁問:「怎麼辨別呢?」
經紀人答道:「這些蒸壞了的草,都已經沒有色澤了。現在外表有顏色,都是假的,不能用了!」
陶四翁試了一下,果然如此!
經紀人說:「你不要憂愁!我可以幫你找一些小染店來買!」
翌日,經紀人來了,陶四翁把花四百萬文錢買來的草,對著經紀人全部燒光,並且說:「寧可誤我,豈可再誤別人呢?」
根據宋朝的貨幣制度,一千文錢是一貫(或一緡),四百萬文錢即是四千貫,這絕不是一個小數目。當時陶四翁的資金還不雄厚,他一念之間不肯誤害別人,也不留下來讓人有覷覦的機會,去輾轉害人,所以決心將它付之一炬,不可以說不重義輕財。他那一善念,使他的事業興盛,而且由富而貴,子孫都受他的恩澤,而且頗有成就。(譯自《因果報應之理論與事實》第二八七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