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彥雲與趙彥霄是兩兄弟。父母過世後,他倆兄弟住在一起長達二十年之久。
哥哥趙彥雲放蕩游樂,荒廢事業。弟弟趙彥霄屢次勸諫,他都不聽,於是就要求分財產。
分財產後的第五年,哥哥的錢財全都花光了。債主盈門追討,哥哥想要逃亡。
弟弟在除夕擺設酒菜,迎接哥哥和嫂嫂來聚餐,並且告訴他們說:「起初,我並沒有分財產的心。因為哥哥用錢沒有節制,我恐怕財產花光,所以不得已才分財產。現在我幸好能守住一半的產業,尚足以應付你除夕夜的需要(除夕時許多債主會來催討)。現在我想請你們來住在這裡,主持家務!」
說完,趙彥霄立即拿出分財產的書狀,當場焚燒。不但把所有的倉庫鑰匙全部交給哥哥和嫂嫂掌管,而且拿出所有的積蓄償還哥哥的負債。
哥哥和嫂嫂慚愧而且感謝不已。從此以後,他們謹慎處事,勤儉治家。弟弟趙彥霄與兒子當年一齊登第。
(評)在這種情形下,全要純是一片惻怛至誠,才能達到泯然無跡、兄弟二人兩兩相忘的境界。如果有絲毫的尷尬,便會觸人心目,使人覺得不自在。那麼,縱使哥哥和嫂嫂接受,也絕對不能安心了。(《德育古監》第十八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