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食喪命

貪食喪命

清朝康熙年間,在松郡有一人,名叫郭止一,他常常假冒姓何,出門遊玩。
康熙四年某日,他借住於朋友家,看到友人養了一隻大黃狗,一時興起想吃狗肉,於是便問友人說:「我難得來你家作客,我看你這狗很肥,是否可把它殺了來款待我呢?」
友人聽了心想:「家裡難得有朋友作客,也沒有甚麼好招待人家的,就照他的意思吧!」於是便將黃狗殺了,做成菜給郭止一享用。
隔天,郭止一身體不適,突然昏倒;同時他的魂魄竟從身體離開,飄到城隍廟那裡去了。這時郭止一看見黃狗氣憤地站在一旁,雙眼怒視著他。
城隍爺說:「何某某,你為何教唆狗的主人殺它呢?」
郭止一急忙辯解說:「我是姓郭,不是姓何!城隍爺您別誣賴人,當心我到天庭告你!」
城隍聽了,還真以為是鬼卒抓錯了人,便將他放回陽間。郭止一醒來後,到處向人誇耀說他是如何地去嚇唬城隍爺。
雖然郭止一逃過一劫,但是被郭止一冒充的那位姓何的人可無辜了,他被捉到城隍爺那裡審判。所幸城隍爺明察秋毫,讓他返回人間
倒霉何某醒過來後,說:「我被郭某誣陷殺犬之罪,後經城隍爺查明,才放我暫還陽間,等郭某被押至陰間再一同審理。但是我日子不多,壽命盡了!」於是他交代了一些後事就又死了
就在何某死的晚上,郭家的鄰居看見鬼卒把郭止一押到城隍廟鄰居懷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就跑到他家去看看。然而,遠遠地就聽到郭止一家人哭泣的聲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