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食喪命

貪食喪命

清朝康熙年間,在松郡有一人,名叫郭止一,他常常假冒姓何,出門遊玩。
康熙四年某日,他借住於朋友家,看到友人養了一隻大黃狗,一時興起想吃狗肉,於是便問友人說:「我難得來你家作客,我看你這狗很肥,是否可把它殺了來款待我呢?」
友人聽了心想:「家裡難得有朋友作客,也沒有甚麼好招待人家的,就照他的意思吧!」於是便將黃狗殺了,做成菜給郭止一享用。
隔天,郭止一身體不適,突然昏倒;同時他的魂魄竟從身體離開,飄到城隍廟那裡去了。這時郭止一看見黃狗氣憤地站在一旁,雙眼怒視著他。
城隍爺說:「何某某,你為何教唆狗的主人殺它呢?」
郭止一急忙辯解說:「我是姓郭,不是姓何!城隍爺您別誣賴人,當心我到天庭告你!」
城隍聽了,還真以為是鬼卒抓錯了人,便將他放回陽間。郭止一醒來後,到處向人誇耀說他是如何地去嚇唬城隍爺。
雖然郭止一逃過一劫,但是被郭止一冒充的那位姓何的人可無辜了,他被捉到城隍爺那裡審判。所幸城隍爺明察秋毫,讓他返回人間
倒霉何某醒過來後,說:「我被郭某誣陷殺犬之罪,後經城隍爺查明,才放我暫還陽間,等郭某被押至陰間再一同審理。但是我日子不多,壽命盡了!」於是他交代了一些後事就又死了
就在何某死的晚上,郭家的鄰居看見鬼卒把郭止一押到城隍廟。鄰居懷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就跑到他家去看看。然而,遠遠地就聽到郭止一家人哭泣的聲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