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畏罪,證果還報

  宋朝有一位禪師年輕時,喝醉酒,跟別人爭錢財,氣憤之下當場把對方打死了
  他畏罪遠逃,出家刻苦修行,後來大徹大悟,成為一位大禪師。每次開堂說法都有數百位學人來聆聽他的法音。
  七十幾歲時,有一天,他忽然浴沐升座,告訴大眾說:「你們不要動,不要說話,看老僧四十年前的一則公案!」
  禪師坐到中午,有一位軍營的武官侍從來了,扳弓想要射禪師禪師合掌說:「老僧已經等候多時了!」
  那位武官的侍從很驚訝地問:「我不認識你,為什麼一看見你,就有射殺你的沖動呢?連我自己也不明白這是什麼緣故?」
  禪師回答:「欠債還錢,是一項公平的交易。請你下手,不必遲疑!」
  接著又告訴大眾說:「我死後,請這位居士吃飯,吃完飯,送他回去。如果你們有半句憤恨和怪罪的話,就不是我的弟子!」
  武官的侍從更加懷疑,堅持請禪師說原因
  禪師說:「你是隔兩世的人,所以忘了;我是同一世的人,所以不會忘記!」因而說出四十年前那件事情
  武官的侍從向來不認識字,忽然大聲吟唱了一首詩:
  怨怨相報何時了,
  劫劫相纏豈偶然?
  不若與師俱解釋,
  如今立地往西天!
  他說完,手裡拿著弓箭,很快地屹然立化。
  禪師下座,為他剃發、安名,更衣入棺,而後也告別大眾,盤腿端坐而逝
  (評)在四十年前殺人,四十年後償命,索償的時間雖然延後,最後還是一樣要還債。幸虧他們兩位都是手段高明的人,所以能在怨家路上劈面相逢時,從惡對頭反而成為好因緣那個人的死,逼迫借主走上出家修行證道的路上。禪師等待債主來催討,解開業結而後才圓寂,這真是千古難遇的殊勝因緣和奇事!(《感應篇彙編》第四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