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家之間的路途有點遠,又不在公交線路上,遇上緊急的事,我常打摩的。一次,上班要遲到了,坐摩的到單位,一摸口袋,才發現沒帶錢包。這位摩的仔並不急,而是爽快地說:「沒事,明天再給我,你不認識我,我還認識你呢!」聽他就這樣化解了我的尷尬,心頭不由一熱。
第二天早晨,一出小區路口,我認出了他,他的車還在老位置上停泊。我對他一笑,他原本微笑的臉就笑得更燦爛了。我讓他載我到單位,兩次車費付了後,看時間還早,便和他攀談起來。他說,前幾年下崗,老婆在一家超市當營業員,一個月就500多塊,有個女兒在讀小學四年級,如果他不出來載客,生活就沒法維持。
後來,每次打摩的,只要看到他,我都會找他。那次,單位發福利分了一箱橙,我要在單位值班,就讓他幫我把橙載回去。第二天回家,妻說那摩托車拉客的根本沒有把橙送來。接連兩天,在單位門口和小區路口都找不到他的影子。我心裡有點兒難受,不是少吃了幾個橙子,而是輕易地相信了他。
然而,我錯了。第四天傍晚,我下班走出單位門口,那位摩的仔遠遠地飛車而來,車上有一箱橙。他在我面前急剎車,臉有點泛紅,很不自然的樣子。原來,那天他拉著我的橙,路上被一輛酒後駕駛的皮卡車撞了,摩托車壞了,人受了點輕傷,橙滾了一地。他找對方索賠,又去修摩托車。那橙丟了半箱,他又到水果批發市場買了半箱添了進去。他打開箱子,拿起一個橙,對我說:「你看,和你的橙是不是一個品種,如果不是,該賠多少錢,我賠給你。」
我把那個橙放進箱子里,捆好繩子,說:「如果你瞧得起我,我們做個朋友吧,這幾個橙拿去給孩子吃。」我要了他的手機號碼,便快步走了。我害怕他拒絕,不是拒絕我的橙,而是拒絕做朋友。
今年暑假,沒到過我家的表妹從廈門來看我,我剛好在外地不能到車站接她。我想到了他,給他打了電話。然後打電話告訴表妹。表妹開始不願意,因為前些天新聞報道說,廣州深圳連續發生了幾起摩托車拉客仔搶劫強奸女乘客的案子。我直接告訴表妹,他是我朋友。
回到家,表妹說,你那位朋友還真講義氣,載我回來,幫我拿行李上樓,還不收錢。我忙給他打電話,他說:「我現在給純凈水公司送水,雖然更辛苦了,但晚上就可以在家陪孩子讀書。我不載客了,怎麼還能收車費呢?何況你那麼信任我,把我當朋友看,我很感激,你這個朋友,我也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