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曆年間,江蘇省斑郵縣有一個姓徐的讀書人,歷任郡守的官職。他執法極嚴,因為嚴勵得過分,竟殘酷成性,對於部下小小的錯誤,也必予以重責,絕無寬恕餘地。衙門中的差役,如果做事稍有誤期,常要受到笞打的懲罰。
有一個差役,因為辦事誤了六天,徐太守竟大發雷霆,把那差役連打三十大板,打得遍體鱗傷,雖經旁人代為苦苦求饒,仍不能息去怒火,以致差役竟死於杖下。可憐差役的家中,遺有弱妻幼子,那幼子聽到差役慘斃,驚嚇致死,差役的妻子,也上吊自殺,一家三口的性命,就此斷送在徐太守的手中。
後來徐太守罷官返鄉,家中只有一個愛子,有一天,這寶貝兒子忽然生病,對父親說:「有人來追我了。」接著又說:「我有什麼大罪?要殺我一家三口呢?」說完以後,這唯一的寶貝兒子,竟一命嗚呼。從此徐太守成為一個絕子絕孫的孤人。
湘清按:佛教認為嗔恨是人類心理三大毒素之一。像本篇故事中的徐太守,就因為嗔恨心太重,以致怒不可遏而致人於死,終於受到絕子絕孫的惡報。而嗔恨心的發生,大多由於缺乏寬容而起,所以我們學佛人要寬大為懷,才能祛除嗔恨的心理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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