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凈土》2013年第五期《我知道,我錯了》一文 本文有刪節
我父親以前是軍人,轉業後分到鎮食品站做副站長。七十年代的食品站算是不錯的單位,所以那時家裡的條件相對較好,偶爾能吃上肉。父親的脾氣直,稟性剛硬,總是得罪人,所以別人的官越做越大,他的職位卻一降再降,最後在食品站做了一名殺豬匠。那時的父親上有三位老人——奶奶和外公外婆,下有四個小孩。
我母親沒有工作,在家務農,家裡的開銷基本都指望著父親那點工資。雖然如此,記憶中父親卻總是熱情開朗、笑口常開的樣子。
我十歲那年,父親一常喊頭痛。剛開始就隨便拿了點葯吃,到後來頭痛得沒有辦法忍受了,才去醫院檢查。檢查出來卻發現已經是鼻咽癌晚期,家裡一下就覺得天塌了。
不到一年,父親就去世了。父親去世的時候,痛苦不堪,特別可怕,那情形特別像被殺的豬在痛苦萬狀、徒勞無益地掙扎。用這樣酌辭彙描述那個場景並非是我對父親不尊重,只是當時的場景確實給我
那種感覺。整整三天三夜,父親一直在痛苦中掙扎,最後一口氣就是斷不了。目睹了那麼強烈的痛苦折磨,才知道人能利索地死去,真是一種太奢侈的幸福。
父親去世後,母親給我們講了她的一個夢,這個夢是在父親得病期間做的。在夢中,她看見一個特別大的廣場,廣場的中央有一根燒紅的鐵柱,父親四肢和身體被鐵鏈捆在燒紅的鐵柱上,有人拿著鞭子不斷抽打他,父親不斷地哀號,連喊救命的空隙都沒有。母親說這個夢異常的真實與清晰,但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後來我讀了《地藏菩薩本願經》才知道,父親因為殺業太重,人還沒去世,神識已經在另一個世界受報了。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父親母親和我們四個孩子,一定是帶著不好的宿世共業,合在一起,組成了這個家庭。今生而言,父親的殺業是為了我們一家子的生活,我們都是一條船上的人,承其利則必受其害,所以這種業報也得我們整個家庭來承擔。父親去世後,母親身體一直不好,我們四個孩子,無論家庭還是事業,也是多有不順。
我們家人的這個遭遇,剛開始我是沒有辦法理解和接受的。因為母親是我們那兒遠近聞名的大孝女,待人也很好,無論誰家有點事,都會熱心去幫忙。要說好人好報,老天有眼,母親這么好的人,怎麼會遭受如此的人生不幸呢?也許是我某一生種了點善根,今生得以聽聞了佛法,才理解了這世間的因果緣由的道理。天地之間,生命是最尊貴的,試問有什麼樣的惡業比得過殺害生命,而且是長期的、職業的殺業?
很多人面對殺生,總是能列舉出許多不得已的理由。比如為了得到實驗數據、完成學業;為了工作所需,任務必須完成;為了養家糊口,別無求生之途等等。
因果律是一種自然規律,沒有一個人格化的主宰來操控。佛陀告訴我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只是因為他了知每一種行為所帶來的結果、所需付出的代價,才慈心制戒,讓我們離苦得樂。如果你真實地相信每一刀的疼,都要回到自己身上,就別說太勇敢,別說不在乎,別說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