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湘清著
uploads/content/2022/may/80f85156e3dbbc59d54d41cf574d6f18.jpg" />
據葉伯皋先生說,在以前軍閥連年的內戰中,各地福室,避居青島的很多。有一天清晨,青島市的近鄰,有人把私生子棄於路旁,嬰孩的身上,系著鈔票七百元,上面寫著:求仁人君子,善撫此孩,洋七百元,以為酬報。」某甲路過那地,看到嬰孩身上系的鈔票,非但不發救護的善心,反而萌起毒念,把嬰孩踏斃!取得鈔票回家。抵家後,以五元給他八歲的兒子,他兒子喜極而跳,失足墮樓,腦漿迸裂而死。某甲悔恨交加,將路旁踏殺嬰孩的事告訴妻子,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惡,以致使自己兒子立時遭受跌斃的惡報,要與他拚命,哭鬧不休,給警察聽到,拒捕某甲,以殺人等罪,送法院訊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