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告訴您什麼是賤人!

  佛陀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早晨世尊穿好法衣拿著缽盂,不擇貧富,依序托缽乞食,來到婆遮婆羅門的住處,這時婆羅門,正在忙著準備各種飲食供養火神,他遠遠看見佛陀來到家門口,就大聲呵斥到:「你這個賤人,滾遠點,不要到我的家門口來打擾我!」

  佛陀親和的告訴婆羅門:「你知道如何做才是賤人,什麼是賤人法嗎?」

  婆羅門高傲的回答:「我不知道如何做才是賤人,什麼是賤人法。你知道嗎?」

  佛陀說到:「我到是知道如何做才會變成賤人,什麼是賤人法。」

  婆羅門感覺到很新奇,心想還有人研究如何變成賤人方法,真的很有意思,我且先讓他說說看,然後再羞辱他,想完,婆羅門放下供養火神事情,讓佛陀坐下,說到:「我對你說的這個如何才會變成賤人方法感覺很好奇,你能為我講講看嗎?」

  佛陀坐下後就開始說到

  瞋恚心懷恨、隱覆諸過惡、犯戒起惡見、虛偽不真實

  如是等士夫,當知賤人法。

  憋暴貪吝惜、惡欲慳諂偽、無慚無愧心,當知賤人法。

  一生二生者,一切皆殺害,無有慈愍心,是為賤人法。

  若殺縛椎打,聚落及城邑,無道以切責,當知賤人法。

  住止及行路,為眾之導首,苦切諸群下,恐怛相迫脅,

  取利以供己,當知賤人法。

  聚落及空地,有主無主物,掠護為己有,當知賤人法。

  自棄薄其妻,又入妓淫舍,侵陵他所愛,當知賤人法。

  內外諸親屬,同心善知識,侵掠彼所愛,當知賤人法。

  妄語欺誑人,詐取無證財,他索而不還,當知賤人法。

  為己亦為他,舉責及財與,或復順他語,妄語為他證,

  如是妄語者,當知賤人法。

  作惡不善業,無有人知者,隱諱覆藏惡,當知賤人法。

  若人問其義,而答以非義,顛倒欺誑人,當知賤人法。

  實空無所有,而輕毀智者愚痴為利故,當知賤人法。

  高慢自稱舉,毀壞於他人,是極卑鄙慢,當知賤人法。

  自造諸過惡,移過誣他人,妄語謗清白,當知賤人法。

  前受他利養,他若來詣己,無有敬報心,當知賤人法。

  沙門婆羅門如法來乞求,呵責而不與,當知賤人法。

  若父母年老,少壯氣已謝,不勤加奉養,當知賤人法。

  父母尊長兄弟親眷屬,實非阿羅漢,自顯羅漢德,

  世間之大賊,當知賤人法。

  初上種姓生,習婆羅門典,而於其中間,習行諸惡業

  不以勝生故,障呵責惡道,現法受呵責,後世墮惡道。

  生旃陀羅家,世稱須陀夷,名聞天下,旃陀羅所無。

  婆羅門剎利,大姓所供養,乘於凈天道平等正直住。

  不以生處障,令不生梵天,現法善名譽後世生善趣。

  二生汝當知,如我所顯示,不以所生故,名為賤人法,

  不以所生故,名為婆羅門‥業為賤人法、業為婆羅門

  出生富貴之家不去多學習聖賢之道,讓自己更加的有道德修養;卻去學習整人害人,損人利己的惡法。本來可以讓自己過的更好,卻因為惡貫滿盈而墮落,未來世也無法再富貴,並且會下墮到畜生地獄惡鬼三惡道去受無量的苦報!

  出生在貧窮家庭,如果能夠多聽聞如來正法,修一切善,斷除一切惡,證得果位,一定能夠名滿天下,受到大修行人國家領袖,富貴人家等等社會大眾尊敬供養此人進一步教導大眾,修習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痴。以及能讓人清凈解脫不生不滅如來正法平等慈悲,這個人在當世德高望重,未來也能得生善道,甚至成為阿羅漢菩薩,佛。

  這兩種人生的道路,我已經給你講清楚了,賤人不是以出生來劃分的,而是以他們的行為來劃分的,所以不論是富貴人還是貧窮人都可能是賤人,是以他們的所做所為來判斷他們是不是賤人的,而不看他們出生的家庭環境好壞。」

  婆羅門佛陀說法感覺到非常的驚訝,他本來想以此來羞辱佛陀,現在卻因為聽佛陀說法緣故而心開意解。他欽佩佛陀之極,說到:「哎呀,哎呀,這樣的說法,我還是第一次聽說呀,賤人是由他們的行為來判斷的,而不是他們出生的環境大德呀,我本來想以此來羞辱您的,看來我真的是個愚蠢到了極點的人就如同將貴重的夜明珠當成是魚眼丟掉一樣,我差點就成為賤人了,請大德您接受我最真誠的道歉,我剛才的粗暴行為冒犯到您了,請您原諒我,請您原諒我。」婆羅門兩次連續的向佛陀懺悔,並且用上好美妙的飲食裝滿佛陀缽盂,跪下供奉給佛陀佛陀說:「我不是為了飲食說法的。」

  這時婆羅門看見供養佛陀飲食缽盂大放光明,如陽光普照大地婆羅門生起恭敬心,說到:「世尊,我今天可以在您這裡出家,受具足戒,成為您的弟子嗎?」

  佛陀告訴婆羅門:「你可以在今天出家,受具足戒,成為我弟子。」

  婆羅門出家後,就想:我剃除頭發,穿上袈裟出家跟隨佛陀修行,最後一定能證得羅漢果位,不生不死,得大解脫!最後婆羅門說:

  非道求清凈供養祠祀火,不識清凈道,猶如生盲者。

  今已得安樂出家具足,逮得於三明,佛所教已作。

  先婆羅門難,今為婆羅門,沐浴離塵垢,渡諸天彼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