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一年壬戍冬釋印光謹撰
第三章放生免患
【原文】
23.活蠅免刑酒工王五
隋時京師酒工王五,每見酒內及水中死蠅,輒取出,用干灰掩之,俟其活,放焉。如此數年,偶被誣告,罪當死。典刑官執筆書判,有數蠅抱筆頭不能書,逐去復來,如是數次,官疑其有冤抑,以其事白於朝,罪遂釋。
【白話文】
23.活蠅免刑的王五
隋代時,在京師有個制酒工人,名叫王五。王五在制酒的過程中,每當看見有蒼蠅掉在酒內或水中,他一定馬上將蒼蠅撈起來,並用干灰蓋在蒼蠅身上吸水。等蒼蠅的翅膀幹了以後,便放任它們自行飛去。幾年之後,有一次,王五因為被人誣告而被判了死刑!當典刑官拿筆正要寫下判書時,突然飛來許多蒼蠅,團團圍住筆頭,使他無法下筆。典刑官揮手趕走蒼蠅,蒼蠅只飛走了一下,馬上又紛紛飛了回來,這樣的情況反復了好幾次。「我平生從未見過這般奇事!莫非其中另有隱情?」縣令覺得事有蹊蹺,決定重新上殿審問。經過詳細的調查審問,這才發現王五是冤枉的,於是立刻改判王五無罪,放他回家去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