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最勝王經 善生王品(釋四十八)

  按次第法講完了,但是佛陀又擔心眾生顛倒不相信。因為眾生顛倒不願相信佛法就會持一種質疑邪見態度。覺得佛陀這個講的可能會有假,不太敢相信。

  所以說,佛為了豎立起眾生信心,才開始講自己的故事,來進一步提升我們對佛法真正的信心。佛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訴別人,我就是這樣走過來。

  其實也是在給我們演示,他以前在寶積法師那裡時如何的恭敬聞法。

  寶積法師就是現在東方的不動佛,念誦不動佛的心咒,地獄苦難、所有的業障全部會清凈

  如果在一面布的上面,印了不動佛的心咒咒語在上面,然後掛在家裡面、掛在陽台或者樓頂,或者掛在野外,被風吹到這個地方所有眾生全部會解脫的,這就是不動佛的功德

  而,不動是怎麼修來的,他也是念金光明修來。

  經裡面就說,他修金光明經獲功德成就功德成就,就是說菩薩聖德上師五種功德,身的功德、口的功德、意的功德等,功德是以有五種

  釋迦牟尼佛往昔為轉輪王,他捨棄了大地大海,四州珍寶,意思就是為了法,他把所有的財富乃至整個國家供養給佛菩薩上師三寶了。

  他無量劫中為了證悟佛法,他把所有東西都捨棄了,把所有東西包括一切金銀珠寶,吃喝玩樂全部都全部捨棄了,包括國王位,他都捨棄了,就為了得到正法

  釋迦牟尼佛在往昔無量劫前,為求觀世音菩薩心咒,嗡瑪尼貝美吽,這六個字,為了得到它,是經歷了無量之苦,然後才求到了。

  到我們今天能輕輕鬆松就聽聞這六個字的咒。我們也是積累了無量生的福報來。所以說修行就應該懂得精勤前行,而不是在有問題、遇到障礙、遇到麻煩的時候,我們退卻和離開。一定不是這樣。

  釋迦牟尼佛承受無量的苦難,得到了法成了佛,然後傳出來,我們才能這麼輕鬆的得到它。所以我們應該對上師對佛菩薩聖者護法產生很重很重的感恩之心

  從教法來說,這是對佛菩薩,我們應該如何做,就是首先得頂禮感恩。從家庭來說,我們應該如何對我們愛人,要對我們的家人感情感恩心,沒有他們護持和幫忙,我們不會生活的這麼舒服道理都是一樣。

  佛當時居住在一個叫妙音聲地方這是城市名字轉輪王他夢見了,有這位法師在演說這個金光明經,所以他特別醒來之後特別高興,就想這部經來聽。

  然後就前往了出家人所居住的地方,到處去問可有一位寶積法師,已經是功德成就在教化眾生。這時候寶積法師在一寺中端坐,正在念誦光明最勝王經。釋迦牟尼佛的前身就受比丘引路見法師去了

  只見法師寺中端坐,身上有光明,因為念金光明經的人身上一定會出現微妙光和微妙顏色。

  比丘就告訴王,這就是寶積法師你想聽的正是法師在念的這部光明最勝王經。寶積法師此時也同意了,然後開始宣講這部經。

  而王來見到這位法師,也是做了很多鋪墊准備的,不是隨隨便便就來。於廣博清凈處,奇珍異寶而嚴飾,也用鮮花呀香水等等,把屋子打扮的特別清凈莊嚴

  為什麼要這麼大費周章呢?這是為了顯示法的莊嚴、對傳法師父的敬意和尊重,也顯示了法的尊貴,然後也代表自己福報圓滿

  所以說為求法做的任何事情都一樣,付出和努力都不會白費。因為我們付出在佛法上師身上一點,上師三寶都會給我們更多的回饋。

  這就是因果不虛,也不師父自己的說法,佛經裡面都是這樣講。我們無數的修行都是這樣過來,他們也是這樣來得到福報,所以我們這樣做也是沒問題。

  接著就開始講這個金光明最勝王經,寶積法師講的時候,他先升高座盤腿而坐,就是坐在高的位置上,盤腿而坐。開始念彼十方諸剎土,百千萬的佛和菩薩,還有苦難眾生,從而生平等心來

  就是觀想眾生無別,平等一味,這就是大圓滿境界裡面的五種智中的平等智。

  就是說眾生我無二無別,平等無一無二,這就是平等智。這也是真正修成佛的所需要的一種智。這種智是非殊勝,也是非微妙

  所以說真正傳佛法是說單單起施捨心,也不是單單起一個救度心,而是為一切眾生去廣傳教法、廣為利益,開展事業去度化一切有情這是為度化一切人類眾生所顯化的事業方法

  作為師父來講,則應該有平等度十方的心,而且觀佛眾生形成整體無二,在這樣的狀態下來安住說法這本身也是一種修行這就是一種自他圓滿

  演說完金光明經,王聽法已,合掌一心唱隨喜,聞法稀有淚交流,是非常感動也非常震動。

  聽聞這個法有這麼大的功德有這麼大的加持,有這麼大的福德,這麼大的利益能直指成佛,所以釋迦牟尼佛就感動的哭了。

  所以這個時候他就用摩尼寶來供養這個法這部經。摩尼寶,過去有現在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以前就是在蓮師世界的時候也是有。但後來摩尼寶就慢慢的隱藏了,因為眾生業障太重,沒有顯化了。

  現在我們不是說持摩尼寶,後面現在的時代,藏地來說就是曼達拉來做供養代表須彌代表事業供養。漢地呢就鮮花水果代表供養,其實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一種選擇。

  註:文章為德藏個人對光明心得體會。

  祈禱

  我等佛子當如佛教言,遵守法令愛國愛家,敬愛社會和睦相處,互助友愛,才是實踐佛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