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指善與惡。若再加上無記,則合稱為「三性」。一般而言,善指順理,惡指違理。然於經論中有多種不同說法,依成唯識論卷五之意,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有漏與無漏行法為善;反之,於此世、他世有違損之有漏行法為惡。其善惡之分際,在順益與違損之差別。且善惡二者皆須貫串此世與他世,否則即為無記。如人、天之樂果,於此世雖為順益,於他世則不為順益,故非為善,而為無記性。又如惡趣之苦果,於此世雖為違損,於他世則不為違損,故亦非惡,而為無記性。
佛教對善惡的定義佛教所講的善惡與世俗上講的善惡是有很大的差別的。世俗人認為:對我有利的就是善;對我不利的就是惡。佛教則不然。佛教認為對自己、他人,對現在、未來都有利的行為叫做善;對自己、他人,現在、未來都沒有利益的行為叫做惡。
善惡的記載凈影寺慧遠於大乘義章卷十二中,就人、天、二乘、菩薩、佛等五乘,以闡釋善惡之名。即:(一)順益為善,違損為惡。即以五乘所修之善法為善;能招感三途果報之因,及人、天中苦果之別報業等,稱為惡。(二)順理為善,違理為惡。理,指無相空性。佛、菩薩及二乘所修之善法為善;人、天所修之善法是為有相行,故為惡。(三)體順為善,體違為惡。體,為己之自體,即指法界之真性。依此義,五乘所緣修之一切善行皆為惡。
善惡的種類(一)人、天之善。指五戒、十善等之事善。但因於人、天之果報盡時,仍將墮於三途(地獄、餓鬼、畜生)等惡道之中,故亦為惡。
(二)二乘之善。二乘人能遠離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之苦,故為善;但二乘人雖能自度,而不能度他,故亦為惡。
(三)小乘菩薩之善。小乘菩薩慈悲兼濟,故為善;但因於自身之中,未斷任何煩惱,故亦為惡。
(四)通教三乘之善。三乘同斷見忍之煩惱,故為善;但因未見別教中道之理,未斷一分之無明,故亦為惡。
(五)別教菩薩之善。別教菩薩能見中道之理,故為善;但因所見之中道為隔歷之中道(隔離而不融通之中道),而非圓教之圓融中道,故其所行帶有方便,不合於理,是亦為惡。
(六)圓教菩薩之善。圓教菩薩所見之圓妙之理,本為至極之善,但由『順、背』及『達、著』等二義而言,則亦為惡。『順、背』,謂順實相之圓理為善,背之則為惡;『達、著』,謂達此圓理為善,而於圓理生起執著,則為惡。其中之第二義,系以達、著二者判別善惡,為天台宗獨特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