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摘自《安士全書白話解》
福建曹舜聰,在汀州鄭氏家任教,嚴持十齋,凡鮮雞蝦蟹之類,一切摒除,生怕主家為自己而烹殺。席中若擺有腌臘菜餚,就盡歡而退。順治丙申,患腹疾,僵冷三晝夜,全家號哭,後事已經全部准備好。忽然蘇醒,告訴妻子說:「我應當在甲申初夏被流寇所斬,因為任教以來,誠心愛物,主家未曾特意殺害一命,所以延壽十二年,並且免除橫死。又因在庚寅夏勸人刻《金剛經》三頁,又延壽三年,到現在還有陽壽二年。」果然過了兩年才去世。
崇川一位朋友,性慈戒殺,只是不能持齋,故鮮雞魚蟹之類,生平嚴戒。親友招待他,席間只擺腌品。即使到了好殺的家庭,也從來沒有一物為自己而烹殺。一切仁人君子,若能仿效這位朋友,天下就永遠沒有殺生之苦了。
貪吃狗肉喪命(雲間人共述)
松郡郭止一,三十六歲,頂替何姓教書。康熙十四年,在某氏家任教。主人因為郭愛吃狗肉,經常進奉。一天,郭指著主人家的黃狗說:「此狗腿很肥,不知是否可以為我烹殺?」主人依從了他。過了幾天,郭忽然昏死。被抓到本郡城隍廟,黃狗已經先到。神說:「何某!你為什麼唆使主人殺狗?」郭狡辯說:「我姓郭,不姓何。」神怒責鬼卒誤拘,郭就蘇醒了。醒後自誇能辯。沒多久,何姓死去,第二天忽然蘇醒說:「郭某誣陷我殺狗,我爭辯自己不食牛狗,狗也說音聲不像,放我暫還,等候郭到同審,但我壽命將盡,不能再生。」處理家事後就死去了。這天晚上,郭的鄰居路遇鬼卒拘郭而去,入城到家一探尋,已聽到郭家有哭聲了。
招待老師的肉食,雖然是主家所殺,但是因為我而殺,自然不得不分擔責任。假使老師把責任推卸給主家,主家又把責任推卸給老師,那麼物類就只能默默受冤,無所控告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