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書》:擇業不宜殺生

  恭摘自《安士全書白話解》節選35

  勸獵人(以下說擇職不宜殺生)

  佛說:念念仁慈修善的人,造人天福德身;念念殺生食肉的人,造地獄畜生身。獵人自朝至暮,看見鳥就想射殺它,看見獸就想捕捉它,時刻都有殺心,所以冤讎連綿,輾轉不息,沉淪億劫,永無解脫之期。那些殺生如草芥的人,為什麼不思考一下呢?

  案例一:

  慈鳥感人(見《後漢書》)

  鄧芝①,出征涪陵,看見一隻母鳥正在給雛鳥餵食。一箭射去,沒有射中。母鳥因為雛鳥在,不忍遠飛。鄧再射一箭,射中。但母鳥仍舊帶箭喂雛,又銜著剩餘的食品雛鳥旁邊,嗚嗚教子取食,然後才哀鳴氣絕。雛鳥們也哀鳴不停。鄧芝悔悟,說:「我違物性,死期就要到了!」沒有多久,果然被鍾會②所害。

  天下最慘的事,莫如慈母中年離去。將要病亡之時,呼喚那些年幼的兒女到床前,握著他們的手就要永訣。眷眷叮嚀,一語而愁腸百轉;依依不捨,片時而淚水千傾。既怕他人欺侮,又慮後母行兇。見伶仃之狀,魂魄因以悲愴;聞啼哭之聲,肝心為之寸裂。此等慘事,都是前業所招,因此無由解脫

  註:

  ①鄧芝(?—251 年),三國蜀新野人,字伯苗。官廣漢太守,入為尚書。先主(劉備)死,奉使入吳,勸說孫權絕魏連蜀。遷車騎將軍。芝任大將二十餘年,賞罰明斷,善恤士卒,不治私產,死之日,家無餘財。於時人少所敬貴,唯重視姜維。

  ②鍾會(225 年—264 年),三國魏穎川長社人,鍾繇子,有才數技藝。魏景元四年,與鄧艾征蜀有功,官至司徒,進封縣侯。後謀與蜀將姜維據蜀,為部將亂兵所殺。

  案例二:

  生前打獵,死入油鍋(出《感應篇圖說》)

  汾州獵戶劉摩兒與兒子相繼而死。北邊鄰居有個叫祁隴威的,病死又蘇醒過來,說:「在陰間看見劉氏父子在沸湯鍋中,肉盡見骨。過了很久,又恢復原形。詢問原故,說好用火獵,故受此罪。」

  經上說:地獄之中,一日一夜,萬死萬生,從此死後,陰風吹活,再受痛苦。如果他的業報未盡,即使山河大地都壞,受苦卻不曾停息。所以《地藏經》說:此界壞時,寄生他界,他界壞時,更寄他方,他方壞時,輾轉相寄,此界成後,還復而來。哎呀!不思則罷,一想就確實可怕啊!

  案例三:

  人鹿同果(出《感應篇圖說》)

  廬陵吳唐,擅長射獵,常帶著兒子同出打獵。有一天,遇到一隻母鹿與鹿兒游過,唐一箭射死小鹿,母鹿悲嗚而去。唐隱蔽在草中,等候母鹿。母鹿出來,舌頭舐舔鹿兒,唐又一箭射死。一會,又遇上一鹿,唐一箭射去,射中自己的兒子。唐抱子痛哭,忽然聽到空中喊道:「吳唐,母鹿愛子,與你何異?」驚視間,忽然一虎躍出,吳唐臂折而死

  有人要問:一人做一人當,吳唐固然殘忍,但他的兒子有什麼罪呢?痛恨他的父親就殺死他的兒子陰間法網也太苛刻了!這是不知:行善的人就會托生積善之家以享福;行惡的人就會托生造惡之家以受禍。吳的兒子必宿世積惡,應斃於虎,故投胎吳氏以受災禍,使天下人知道有所畏懼,他的父親知道有所懲罰。這是因緣會聚,不可思議業力所引招的啊!

  佛說:劫要盡時,人壽十歲,眾生相見,各生毒害殺戮之心,無慈愍意。就如獵師在山澤中看見各種禽獸,惟起毒害屠殺之心。所以劫末七日內,草木土石,都變成了刀杖,互相殘殺,此世命終,都墮惡道(見《起世因本經》)。普勸世人,對一切人類,都產生救度的想法。對一切異類,也產生救度的想法。無時無刻不在發菩提心。如此下去,即使有很多罪障,也好像日照冰山,漸漸消化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