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是殺生惡行,以事、意樂、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兒,並非無情法與低等生命,而是極為寶貴的具命有情。意樂之中,想是於胎兒作胎兒想;煩惱是貪、嗔、痴任何一種,譬如未婚懷孕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撫養兒女,而自己墮胎,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葯墮胎;等起為樂墮胎欲。加行是服葯打胎或作人工流產手術。究竟,是胎兒斷命根。因此墮胎即是殺人,墮胎者成為殘忍殺害親身骨肉的殺人犯。
《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有十種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一者自行殺生,二者勸他殺生,……七者壞他胎藏(就是自己墮胎),八者教他毀壞(就是教人墮胎),……以上十業得短命報。」
下面講一位現代女士的親身經歷:
她姓曾,曾就讀於中文研究所,結婚三年半,有一個男孩。後來,不幸被強暴,內心受到很大打擊。為了撫平內心的創傷,她每天虔誠地誦經拜佛。一段時間之後,她回到一家寺院,見到過去關心過她的師父,師父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懇請冤親債主出來釋冤解怨。當時她以十分懺悔與懇切的心加以祈求,沒想到不久有一個小女嬰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極為懷恨的態度表示自己是她墮胎的孩子,使她嚇了一大跳。後來她回憶起,在剛結婚不久,有一次害怕太早懷孕無法負擔養育子女的費用,她和先生商量,結果到西葯房買了避孕葯服用,想不到吃了就發生墮胎效用,無意中殺害了一條無辜的小生命。
這個女嬰後來表示,為了報復她,經常故意把她兒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時很頑皮,獨自一個人出去玩,又不聽話,叫他不準玩危險的東西,他偏要玩;有時自己走上大馬路,任憑母親在後面追也不回頭;有時非常任性,竟然還會狠狠地打母親。曾女士忍無可忍時,常常打孩子出氣。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機會接近師父或聽到佛號時,他又顯得乖巧馴服,比平常溫和許多。
曾女士服用避孕葯而導致墮胎,以誤殺尚且引起胎兒的怨恨,何況現代人多數是有意墮胎,如不懺悔,只有到地獄去了結這筆孽債。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報應的觀念,人們視墮胎為邪行,可是今天墮胎卻成了司空見慣的普遍現象,不以為是罪惡。據報道,目前每年的人工流產為一千萬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換句話說,每年有一千萬胎兒被父母殺死,流產胎兒的身肉堆積起來是一座巨大的屍山。因果觀念的泯滅,導致這樣家家草菅人命的惡相。所以,要想挽救世道人心,首先應從因果著眼,只有人人注重因果,才能化戾氣為吉祥。
一位母親只圖自己方便,隨意扼殺胎兒時,她變成一個劊子手,失去了母親的人格,以及使自己成長的最好機會,未來要背上殺子的沉重業債,備受良心的譴責。所以天下的母親們,在人命攸關之時,是想做羅剎,還是想做菩薩呢?在業的取捨上不能草率,一失足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