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放生就是對有情給予無畏施的解救,並且通過佛教的放生儀式讓有情得到佛法的熏染,使他們能獲得暫時與究竟的利益。
二是對有情的法布施,使他們種下了解脫的種子,將來一定會解脫。
四是昭續佛法,使更多的有情不斷的與佛法結緣,同時也是創造善知識長久住世的殊勝緣起。
答:《大智度論》雲:"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答:有很多其他宗教也倡導護生放生,但是佛教護生放生的不共之處,就是通過護生放生活動中的念誦儀軌等各種方便手段,給有情種下了解脫輪迴的種子,所以"法布施"非常重要。
答:小乘的護生放生活動,主要目的是自利。而大乘的護生放生活動主要目的是利他。而這些區別主要取決於護生放生活動的發心與迴向。所以護生放生活動中以加行發心、正行無緣、迴向菩提的三殊勝攝持至關重要。
答:發心很重要,一味追求數量,棄大舍貴,擇小選賤,而對某部分眾生遠離慈心是不可取的。放生時不要帶著選擇和預備買何品種的心去買生,應當遇見什麼,就買什麼放生。
問:眾生如恆河沙一樣多,我們放生的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能有多大意義呢?
答:解救有情的生命,是需要具備因緣的。佛陀雖然圓滿具足十力四無畏,也只能度化有因緣的眾生,就象日光雖然遍照世界,而盲者卻無見一樣。放生也是這樣,即使你富如帝釋天,也不可能放生所有的生命。因為眾生是無邊無際的,我們只有盡自己的能力去幫助眾生。
答:集體共修放生的意義,就是每一個參加放生的人,都能得到同樣的善根,這在經書里有記載。我們以前已經放了一億的生命,包括幾千頭牛,參加放生的每一個人都能得到這份功德。這種善法本身就不可思議,如果再加上如理如法地發心和迴向,功德就更不可思議,一定能夠清凈業障,積累廣大資糧。
答:只出資放生,雖然可以獲得同樣的功德,但還是與自己親自參加有一定的差別。身語意三門圓滿之善業具極大利益,故不可輕易忽視。出資讓別人替你放生,當然也是如法的。
答:比較好的辦法是不要向販賣動物者明確或暗示將要買生放生,這樣不會給這些販賣動物者有造不善業的機會。但萬萬不可因為覺得知道這種情況,便不買這些動物去放生,總之,放生要比不放的好。
答:母魚肚子里的魚子,也許是沒有生命的(部分魚可能是體外受精)。但是它確是生命產生的必要條件之一,從這個意義上說,放生魚子也就等於放生了很多生命。相反破壞它們也是有很大罪過的。地藏經上也記載了光目女的母親特別喜歡吃魚子、鱉蛋之類的東西,最後墮落惡道的果報。
3、觀察物種生存的環境,如將野兔置於眾人處,水鳥放於山地,魚兒放入被污染無法生存的河流水域等是很不如法的。
答:在經過細緻的觀察後,還是放了好。因為我們自己也找不到一個完全不死的地方,所以重要的是先使它們遠離死亡的怖畏,其他的事再盡量做到。
答:嚴禁將魚及水生動物放入養魚池,因為養魚池為賣魚殺生之來源處,將眾生放入其內,乃間接殺生也。
答:將市場上待宰的生命從屠刀之下救下來,並按著佛教的放生儀軌進行放生活動,這樣是比較完美的並且具有很大的功德,也就是同時具足無畏施與法布施。特殊情況下,無力解救生命,也要採用法布施的方式。
問:我們放生的時候,經常會多照顧一些大肚子的魚媽媽(尤其春天),這樣會不會是分別心?
答:是分別心,但這樣的分別非常有功德。因為菩薩會更慈悲的對待相對痛苦的眾生。
問:放生的生物,有些都已損傷,放了也未必可活,何必浪費金錢?
答:這個要看我們對放生意義的理解,放生的目的不僅僅是對有情的無畏施,使他們脫離暫時的死亡恐懼與痛苦。更為主要的是對有情的法布施,種下了解脫的種子,使他們在未來一定會解脫。並且還培養了佛子的菩提心,讓自他迅速解脫。
答:萬物的生存各有因果業緣,共業別業各不相同,所以不會出現你說的那種現象。
答:一般的情況是要專款專用,特殊時需要觀察哪類有情已經面臨死亡的威迫,才能決定用途,總之以解救生命為要!
問:勸殺生的人轉行,卻害了人家生計,愛畜生不愛人,似乎不合情理?
答:生命是延續的,不搞殺生的職業,對他今世和來世都有很大的利益。
答:隨時隨地看到需要救度的有情,既可以用少量的錢隨時放生,也可以籌夠一定金額一次放生。初發心放生者,也可以參加佛教放生小組或者委託一些高僧大德放生。
答:是對其他生命的漠視,是目光短淺、缺乏慈悲心、自私的表現。
答:這樣很好,其他時候也好。但是一定要觀察自己的發心,是為了執著功德,就意義不大了。如果發心是為了使有情在殊勝日得到更多的利益就很好!
問:有的上師在帶領弟子放生時將系解脫擱放在所放生命的頭上加持,這樣有什麼意義?
答:將系解脫擱放在所放生命的頭上加持也十分重要。凡是系解脫接觸的那些生命,很快就能解脫。這也是佛度化眾生不可思議的一種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