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法則的五個秘密

  業的規律

  1、自作自受

  佛在《百業經》中開示我們:一切善惡業果不會成熟於地、水、火、風四大之上,只會成熟自己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上。

  所以我們如今在身心環境所感受的一切果報,都必源於自己往昔所造的善惡業,並非神靈、強權或自然力等他法加諸於自己的身心之上;

  而如今自作的一切,也必將於今生來生或者遙遠的未來世,在自己的生理心理、所處的環境成熟它的果報

  基於以上自作自受之理,我們應該明白惟有自己是自己的主人未來果報取決於自己現在的所作,前途和命運只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就看我們如何運用自己的人生來實現生命價值

  所謂的自愛、自立、自尊,就是在生命的每時每刻,對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都負有責任感,這樣才會一生無悔,迎來光明未來

  2、苦樂法則

  天邊無際的眾生,由於自愛本能,無不希求安樂、逃避痛苦,即便我們覺得微不足道的蚊蟻,也是日日都在尋求安樂

  他們往往背道而馳,想求得安樂卻未曾種下樂因,想遠離痛苦卻處處製造苦因,如是而行怎麼能離苦得樂呢?其實苦樂的根源只在我們的心、我們所造的業。

  每當我們生起善心、說愛語或者幫助他人的時候,總會內心充滿歡喜;

  每當我們生起惡心、說粗語、損害他人的時候,總會覺得內心難過、壓抑。

  這是人所皆知的淺近常識,它就發生在我們的內心當下。

  而苦樂的范疇遠不止此,凡是一切適悅人心的感受都稱為樂受,一切使人心不適悅的感受都稱為苦受,它包括外境、身體心理所引起,發生在過去現在未來一切時處的感受。

  3、因微果著

  佛陀時代,迦維羅衛國與舍衛國之間有一大樹,叫尼俱類樹,高二十里,枝葉散布,方圓覆蓋六十里。樹結果實常有數千萬斛之多,味美香甜,果實成熟自然墮地。

  一天,佛見比丘樹下拾果,就對阿難說:「天下萬物都各自有往昔的因緣,人們修福,就象這樹,先是從一棵種子開始,以後逐漸生長,最終的果實卻會多得無量。」

  業的規律就是如此:即使是很微小的善業,也能感發極大的樂果;即使是很微小的惡業也能感發極大的苦果

  在自然界中,諸如桃李等的小小果核,能長出無量的桃李果實,與此外因果相比,內心因果的以小感大,更是極為明顯。

  通過這些因果事實,我們知道果報酬因並不是想像的那樣等量還報,往往會增至許多倍來酬還。

  由此我們應知微細善惡業,如影隨形,將會出生廣大的苦樂。因而對於微小的善業也應勵力行持,勿以善小而不為;對於微小的惡業,也應勵力斷除,勿以惡小而為之。

  4、未作不遇

  俗話雲: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豆絕對不會長瓜。如是因才感得如是之果。如果沒有修集能感苦樂的正因之業,就決不可能感受相應的苦樂果報

  我們想要秋收果實,必須在春天播下它的種子,中間細心護理:澆灌、施肥,加上自然方面的助緣:陽光充足、雨水充沛、土壤肥沃,這樣因緣具足,時節一到自然就能收穫成熟圓滿的果實。

  如果上述的必要條件不夠圓滿或者不能具足,那麼結果必有相應的缺陷,或者不可能產生。

  世上的一切所求都不可能憑空從天而降,自有它產生的因和緣。所以真正明白因果規律的人就會按照因果規律來積極地創造自己的命運

  5、已作不失

  佛說:「縱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我們已造作的善與不善的業,必定會感受苦樂果報善惡業力不會因為時空的轉換,而無緣無故地減弱或者消失。

  雖然業力成熟快慢的不同,有的現前感受,有的需要經歷漫長的時劫,等到因緣聚合才會受果,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沒有任何一種業會被時間、水、火等外法所毀滅。

  就象智悲光尊者比喻的那樣:「高空飛翔金翅鳥,雖暫不見身影現,然與其身無離合,因緣聚合定現前。」

  所以我們所造的一切善惡業,雖然暫時沒有顯現果報,但這些最終不可能不降臨到自己的頭上

  一旦業力成熟,即使是斷除業障的聖者也要感受自己的業果,何況我們凡夫?

  我們往昔所造的一切惡業,如果沒有以對治力懺悔,那麼在今生來世乃至千萬劫後終將感受其苦果,在未成熟之前,絕不可能自動消失。

  反之,往昔一切的善根如果未被邪見、嗔心等摧毀,也必將次第成熟樂果

  南無彌陀

  願以此功德

  平等施一切

  同發菩提心

  往生安樂

  南無彌陀佛 🙏🙏🙏

THE END